為便於了解掌握高校招飛工作規律,更好地組織招飛選拔活動,根據國家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招收飛行學員相關規定,結合招飛工作特點,現將招收高校大學生飛行學員工作簡述如下:
一、招收對象和基本條件
選拔對象必須經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外語限英語或俄語)的大學本科二年級大學生,理、工類專業,完成大綱規定程序(學分)。
選拔條件是:報考學生必須擁護四項基本原則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於祖國,熱愛軍隊,志願從事飛行事業,政治條件符合要求;身體素質好,符合招收飛行學員的體格檢查標準;心理品質優,達到空軍招收飛行學員心理品質檢測要求;年齡不超過22周歲(按照公曆7月1日後出生推算),男性,未婚;學習較好,能夠取得學士學位。
二、招收計劃
招收高校大學生飛行學員的計劃,由空軍於上一年八月底前上報總政治部。總政治部會同國家教育部審定後,納入當年軍隊招收飛行學員計劃,提前單獨下達。
不單列高校計劃數,錄取人數視招飛選拔情況確定。
三、實施辦法
招收高校大學生飛行學員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預選階段,從上一年的9月份開始至12月份結束,主要進行宣傳動員、報名推薦和預選初檢等項工作。第二階段為全面檢測選拔階段,從當年的2月份開始至7月結束,主要對預選對象進行體格檢查、心理品質檢測、政治審查、審批錄取等項工作。
(一)宣傳動員
搞好宣傳動員是保證招飛任務順利完成的基礎。主要由高校組織實施。軍區空軍負責提供宣傳畫、《空軍選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級大學生飛行學員簡章》、《空軍選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級大學生飛行學員自薦條件》、《空軍選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級大學生飛行學員問答》、《空軍航空大學簡介》、《軍隊選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級大學生飛行學員報名推薦表》等招飛宣傳資料。宣傳動員要與高校經常性的國防教育結合起來,緊密聯繫實際,堅持自願報名的原則,突出重點,實事求是,講求實效。宣傳教育要充分發揮高校黨團組織、學生會和輔導員的作用,深入進行動員教育,激發青年學生報名積極性;要充分利用廣播、閉路電視、海報、校報(刊)、校園網等高校的宣傳媒介和教學手段,廣泛開展宣傳,使高校廣大師生、家長支持大學生報考空軍飛行學院;既要講當飛行員的光榮,又要講當飛行員的成長需要經過艱苦的磨練,鼓勵思想道德素質、專業素質、文化素質、身心素質好的優秀大學生報考空軍飛行學院。
(二)報名推薦
主要由高校組織實施。報考學生按照《空軍選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級大學生飛行學員自薦條件》進行自我對照,自願報名。經班級把關推薦後,高校對學生自然、身體、心理、政治、文化等基本條件逐一進行審查,並組織校醫對考生的身高、體重、視力、血壓、色覺進行檢查把關。符合條件者填寫《軍隊空軍選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級大學生飛行學員報名推薦表》,由高校籤屬意見並蓋章,作為報考空軍飛行學員的對象。
(三)預選初檢
目的是確定招飛預選對象。主要由軍區空軍派出的預選組,在相關城市設置的檢測站實施。考生持《軍隊空軍選拔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級大學生飛行學員報名推薦表》和學生證、身份證,由高校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組織考生到檢測站參加預選。空軍招收飛行學員工作人員按規定內容,對考生的政治、身體等基本狀況進行初步審查。合格者作為預選對象,發給《招飛準檢證》。
(四)體格檢查
體格檢查是招飛工作的重要內容, 是確保飛行學員身體質量的重要手段,考生必須經過空軍體檢醫務人員的嚴格檢查,通過其它途徑的體格檢查無效。經預選初檢合格的學生,在高校的統一組織下,持《招飛準檢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到體格檢查站接受檢查。體格檢查由軍區空軍招飛部門和體檢醫務人員,按空軍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招收飛行學員體格檢查條件》具體組織實施,體格檢查實施單項淘汰制,其項目分為6個大項130個小項。時間為每年全面檢測期間,大約在2、3月份。
(五)心理品質檢測
心理品質檢測是根據飛行職業的特殊需要,運用航空心理學原理,對考生進行檢測與評估,預測其飛行能力的一種手段,它對提高飛行學員培訓成才率,減少飛行事故,增強航空兵部隊戰鬥力有著重要意義;由軍區空軍招飛部門專業人員和有多年飛行及檢測經驗的心理品質專家,按《空軍招收飛行學員心理品質條件》和空軍心理品質檢測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時間為每年全面檢測期間,大約在2、3月份。
(六)政治審查
招收高校大學生飛行學員必須把政治條件放在第一位。政治審查主要由軍區空軍招飛部門專業人員負責,高校和各級公安部門配合。政治審查,按國家教育部、公安部、總政治部《關於飛行學員政治條件的規定》和空軍有關政審工作的規定,重點是確實弄清考生的校內外現實表現、報考動機和報考態度,父母或其他直接撫養者的政治歷史情況和現實表現,以及關係密切親屬的重大歷史、現實問題。政審時間為4、5月份。
(七)審批錄取
招收高校大學生飛行學員審批錄取工作由空軍統一組織。每年6月中旬,各軍區空軍招飛部門組織選拔的高校大學生預選對象,參加空軍的複查驗收和審批錄取。空軍根據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對政治、身體、心理品質、學習成績等方面都比較好的考生優先錄取;對政治審查、體格檢查、心理品質檢測等項均屬合格邊緣的考生,不予錄取。錄取名單確定後,通過高校向錄取學員發《錄取通知書》,各軍區空軍招飛部門或軍隊駐高校後備軍官選拔培訓工作辦公室按照《軍隊接收地方高等學校畢業生工作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協助辦理入伍手續。
被錄取的學員在7月15日前到空軍航空大學報到。
錄取學員入學後,由空軍航空大學按照軍隊院校初級指揮專業本科畢業學員標準確定職務等級、工資檔次和軍銜工資,不實行見習期。學員在飛行學院學習期間不授予軍官軍銜,享受軍銜工資和定期增資。學員畢業時,按有關規定確定職務等級,並授予相應軍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