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 Once》不是什麼大熱電影,但不失為一部音樂電影佳作。它講的是生命中的過客,他們恰好路過,彼此問好後又各奔東西,所有的感情歸結起來都逃不過一個單詞——once。
愛爾蘭賣花女和街頭流浪歌手的相遇,其實並非什麼盪氣迴腸的故事,像他們那樣的人實在太常見了,城市向來不缺失意者。他們不過是芸芸眾生裡一對普通的男女,甚至還過著朝不保夕的生活。
然而我總覺得還是有那麼一些浪漫的意味,大約是都柏林這座北歐城市太容易給人旖旎情思。嚴格說來,賣花女並不算什麼大美人,卻有一種濃淡得宜的溫柔,她的氣質很特別,不會叫人覺得生冷勿近,也不像是要「普濟天下」的樣子。流浪歌手的樣貌也不出挑,但眼睛卻是極好看,像大海般幽藍沉靜,是有溫度的琉璃盞。目光柔和,好似能包容一切。
賣花女與流浪歌手大約就是所謂的soulmate,他們靈魂契合,比任何人都更能明白彼此。明末著名畫家姚簡叔說起自己與張岱的初見時用到過三個字——平生歡,世間最美好的感情大約就是如此。有的人相處了一輩子反倒落得怨憎會,有的人明明初相識,卻如「平生歡」。
他們在一起的時間實在太短,過客匆匆大抵如此。國畫中有一種美叫留白,或許他們也深諳此道。兩個人之間一旦走得太近,美便很容易消亡。無論如何,他們一起走過了生命中最好的時光。
音樂是兩個人靈魂溝通的橋梁,他們一起唱歌,一起彈鋼琴,好似世界小得只能容下兩個人。那時日色已暮,太陽的餘光照在琴上,也照在他們的臉上,兩個人笑著,被幸福籠罩著,仿佛從來不曾被生活的風霜侵襲。這一幕,是我心中的經典鏡頭。世俗生活多得是雞毛蒜皮,生存已經耗盡了大半的經歷,哪裡有時間去談什麼風花雪月?因而那些細碎的浪漫便不再只是一種裝點,它們是深埋在骨血裡的詩歌,年深日久,銘刻於心,想來死後成白骨,骨頭上也能開出花來。
「你愛他嗎?」流浪歌手問。賣花女回答說:「miluju tebe」,(我愛的是你)他不懂捷克語。女人像是在說什麼無關緊要的話,那麼雲淡風輕。有些原本摧肝裂膽的場景就這樣被理所當然地忘記。
為什麼要用男人聽不懂的捷克語呢?這可能是最徒勞的表白。她不要他了解,有的感情既然註定不能走到最後,索性就留下一句難解的話,像是一個永恆的謎語,答案在風中。他們的關係也是如此,永遠說不清。
有些故事只能是once,有些人只能停在記憶裡。
直到字幕滾動完畢,電腦進度條拉到了最後,我也沒能看到賣花女和流浪歌手的姓名。演員對應的名字是boy和girl。大概once真的只是生命中很短的一個階段,它甚至可以沒有名字,只是一個小插曲,不影響主旋律。可是那些命運限時贈送的溫暖,就像他們的鋼琴,不屬於生活的柴米油鹽,不是必需品,只在每一個忙完家務的黃昏被彈起,卻美好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