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8:6「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希伯來書8-10章描述了舊約中的許多事宜,比如敬拜,會幕中的規條和獻祭儀式等,也討論了舊約敬拜聖所的布局和擺設。作者的目的有兩方面:
1.將舊約中大祭司在地上聖所的事奉與新約中基督在天上的聖所作大祭司的職任相對比。 2.表明舊約中敬拜、獻祭等禮儀如何預表基督在他設立的新約中的事奉。 本文把新舊兩約的關係進行了總結。 1.在舊約關係下,人藉著遵守律法和獻祭制度中表現出來的信心得到救恩,並與神建立正確的關係(參基督教刊|聖經中神與以色列人之約「神與以色列人之約」一文)。舊約聖經中獻祭有三個主要目的: (1)使神子民知道罪的嚴重性。罪把人和聖潔的神分開,人只有藉著流血才能與神和好,得到赦免(出12:3-14;利16章;17:11;來9:22;參利1:2-3注;4:3注;9:8注)。 (2)為以色列人提供一條使他們可以藉著信心、順服和愛來到神面前的道路(比較來4:16;7:25;10:1)。 (3)預示或預表(來8:5;10:1)基督將為全人類的罪獻上完美的祭(比較約1:29;彼前1:18-19;參出12:3-14;利16章;參加3:19注;參基督教刊|聖經中的贖罪日)。 2.先知耶利米曾預言在將來神要與他的子民立更美的新約(參耶31:31-34注;比較來8:8-12)。它比舊約更美(比較羅7章),因為它完全赦免悔改之人的罪(來8:12),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羅8:15-16),賜給他們一個新的心和性情,使他們可以自發地愛神和順服神(來8:10;比較結11:19-20),從而把他們帶進與耶穌基督和天父更親近的個人關係中(來8:11),並且使他們更豐盛地經歷聖靈的作為(珥2:28;徒1:5-8;2:16-17,33,38,39;羅8:14-15,26)。 3.耶穌是立新約(希臘文diatheke)的主,並且他在天上的職分遠遠超過舊約聖經中祭司在地上的職分。新約是一個協議、應許、長久的意願和契約,這約的目的是使以信心和順服之心回應神的人得到神的恩典和祝福。更具體地說,新約是為那些憑信心接受基督是神的兒子,接受他的應許,將自己委身於主並且忠心守約的人所立的一個應許之約。 (1)耶穌基督成為新約的中保(來8:6;9:15;12:24),乃是因著他的獻祭之死(太26:28;可14:24:來9:14-15;10:29;12:24)。這新約的應許和責任貫穿於整個新約聖經,它有以下兩個目的:①拯救所有相信基督的人,使他們脫去天良的虧欠,不被定罪,並使他們委身於真理,信守這約(來9:16-17;比較可14:24;林前11:25);②使他們成為神自己的子民(來8:10;比較結11:19-20;彼前2:9)。 (2)耶穌所獻的祭比舊約的祭更美,因為這是一個義人(耶穌基督)所獻的甘心和順服的祭,而不是被動的牲祭。耶穌所獻的祭是完全的,全然成就了神的旨意,為罪人開闢了一條完全得赦免、與神和好及成聖的路(來10:10,15-17;參利9:8注)。 (3)新約也可以稱為聖靈之約,因為是聖靈將生命和能力賜給那些接受新約的人(林後3:1-6;參約17:3注;參基督教刊|聖經中的救恩(拯救、救贖和稱義)及基督教刊|基督徒得救的信心與神所賜的恩典!)。 4.所有藉著耶穌基督有份於新約的人都務要持守信心與順服,才能領受這約的祝福與救恩(參來3:6注);沒有信心的人就無份於這祝福(參3:18注)。 5.既有了基督所立的新約,舊約便成為過去(來8:13)。然而新約並不是廢除舊約的全部內容,只是廢除了靠遵行律法和獻祭而得救的摩西之約。舊約聖經也沒有被廢除;它本是神默示的話語,其中有許多預表基督的啟示(參基督教刊|舊約聖經中指著耶穌基督的預言有哪些?),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和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參基督教刊|聖經的默示和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