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湖警方通過縝密偵查成功偵破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5名,涉及公民個人信息200萬條。
2019年12月,金湖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接到群眾舉報,有一個專門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QQ群,隨即對該線索進行偵查。
經過深度研判偵查,民警發現犯罪嫌疑人鍾某(男,23歲,廣東省梅州市人)自2019年3月起,通過QQ向李某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每條價格從0.1元到0.3元不等,共非法獲利一萬餘元。固定證據後,民警迅速組織收網抓捕。2020年4月,專案組民警馬不停蹄趕往廣東梅州、安徽潁上等地,將犯罪嫌疑人鍾某、李某抓獲。
為了斬斷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黑色」鏈條,專案組民警仔細梳理案情,並將李某作為「承上啟下」的切入點,循線追蹤,對其上下線展開全面追查。通過深挖,一張買賣關係網逐漸清晰。民警逐步鎖定李某上線鄭某、陳某、鍾某、林某及林某10餘個上線,包括一個有組織團夥。
2020年5月以來,專案組民警分別遠赴廣東、陝西、安徽、河北等地將李某上下線林某、鍾某、張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悉數抓獲,該案共查獲公民個人信息200萬餘條,扣押涉案電腦2臺、筆記本1臺、移動硬碟2塊、手機20部。
目前,犯罪嫌疑人鍾某、李某、林某等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移送起訴。
今年以來,金湖警方按照「打源頭、摧平臺、斷鏈條、淨生態」的總目標,持續縱深推進「2020淨網」專項行動,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黑客攻擊破壞、電信網絡詐騙等各類網絡違法犯罪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堅決摧毀網絡黑灰產業鏈,共偵破各類涉網違法案件7起,打掉違法團夥6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1名,努力建設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法律連結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警方提醒
公民個人信息涉及個人隱私,受國家法律保護,警方將本著依法保護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權益的宗旨,嚴厲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活動。
廣大市民平時在購買固定資產、投資理財、網購、貸款和日常消費過程中,要注意加強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家庭住址等個人信息的保護,不輕易對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