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5月12日消息(記者孟海)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利用富餘資源開設託班招收2—3歲的幼兒。
實施意見指出,各級政府要按照標準和規範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並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予以建設。
意見明確要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舉辦事業單位性質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向縣級以上機構編制部門申請審批和登記;舉辦公益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申請註冊登記;舉辦營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向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註冊登記。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