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12月2日訊(記者 趙志斌 劉文思) 今天,淄博市政府市民投訴中心發布《區縣政府、市政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接話問題辦理情況》,就11月25日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李竹凱現場接聽12345政務服務熱線中的問題給出了回復。
高新區市民反映,柳泉路與趙王路路口無信號燈,頻繁發生事故,要求儘快安裝信號燈。
高新區反饋:因增加信號燈資金需財政部門審核,目前投資金額正在審核過程中,待審核完成、升級改造完成後立即進行安裝,計劃2020年12月20日前安裝完成。為了該路口交通安全,11月27日已在該路口安裝移動式信號燈。
高新區市民反映,其為保稅園區北嶺村村民,村委同時給其和村書記弟弟潘某安排匯盈公司工程,公司只給潘某撥付160萬工程款,但其239萬工程款至今未撥付,認為不合理,要求協調解決。
高新區反饋:經調查核實,來電人榮某軍承建的工程為匯盈科技項目一期,開工時間2011年,匯盈科技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其自述239萬元餘款至今未付。反映村書記弟弟潘某承建的工程為匯盈科技項目二期工程,項目開工時間為2014年,項目二期和項目一期不在同一地塊,二期項目只有潘某一家施工方。匯盈項目二期工程因匯盈項目自身問題導致爛尾,高新區管委會已於2016年將土地收回。2019年,中試基地項目佔用該塊土地,原保稅物流園區管委會會同高新區相關部門對潘某的工程按地面附著物進行了處置,160餘萬工程款由園區管委會撥付給北嶺村委,再由北嶺村委撥付給潘某。榮某軍與潘某所建設的工程債權不屬於同一情形,榮某軍反映的工程款未發放問題系其個人與匯盈公司合同糾紛,要求進行同樣處理的訴求無法支持。北嶺村委已與來電人榮某軍進行了解釋,建議其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高新區市民反映,2012年購買一諾陽光鑫城小區房屋,2015年因開發商承諾房價與實際選房房價不符而退房,開發商已退還本金,承諾的房款利息3萬元至今未給,要求協調處理。
高新區反饋:經建設局工作人員多次協調開發建設單位,開發公司回復,該戶本金已退還,還有補貼款35803元未退,將於2021年2月10日前退還1萬元,2021年6月30日前退還1萬元,2021年9月30日前退還1萬元,2021年12月30日前退還5803元。
高新區市民反映,其2017年從銀泰城商場2樓美吉姆早教中心繳納1.3萬元早教課費,一共97節課,目前剩餘29節課,其與商家協調退費,但商家表示剩餘課數在一半以上才能退費,認為不合理,要求協調退費。
高新區反饋:經協調,美吉姆早教中心同意退費2210元,按照公司退費流程,將於2021年1月4日前將款項退還。
高新區市民反映,2015年購買了星河花園小區房屋,但至今未交房,要求協調儘快交房或退費。
高新區反饋:該項目於2018年12月已裁定破產,近期將發布第一次債權人大會通知,按照司法途徑推進;處置過程中,管委會和法院將共同依法優先保障購房人權益,已向投訴人說明情況,投訴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高新區市民反映,火炬廣場商務樓D座1401室商戶私自佔用14樓公共走廊安裝玻璃門,影響其他業主使用,多次向物業反映未果,要求協調處理。
高新區反饋:11月27日,高新區建設局和高新區執法局工作人員對火炬廣場商務樓D座1401室商戶問題進行現場查看,1401室玻璃門為敞開狀態,已再次上門勸告,告知此處為公共區域,玻璃門為常開狀態,不得影響業主採光及通風問題,並再次張貼禁止關閉玻璃門的告知書。1401室業主表示同意為常開狀態,確保不影響其他業主使用。區建設局已再次督促物業公司加強巡查,發現有關閉情況,及時上門勸告、打開。
高新區市民反映,鐵山路兩側未設立慢車道,且未實行人車分流,大量大貨車通行,存在安全隱患,要求修整。
高新區反饋:先進位造業創新示範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立即與訴求人聯繫核實,並派專人到現場查看,經核實,來電人反映路段為中埠鎮政府門前路段,現名為金桓路,先創區規劃建設部在今年9月份曾提出初步改造方案,先創區正在編制規劃,預計2021年3月31日完成編制,待規劃編制完成報市委市政府批准後,將根據路網規劃,對此路段進行提升改造,預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高新區市民反映,高新區植物園西側淄博水務引黃工程指揮部在原五層上加蓋一層,影響了小區採光,向高新區執法局反映至今未處理,要求將違建拆除。
高新區反饋:高新區治違辦工作人員已到現場拍照取證並了解情況,2020年11月27日已向高新區自然資源分局發函對該建築物進行認定,高新區自然資源分局將於2020年12月8日前出具認定結果。若認定結果為違法建設,高新區管委會將依據該認定結果及《城鄉規劃法》依法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