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美利堅民族倒行逆施的建國史讀明白,咋做長運的組織、制度就清楚了。獨立宣言→聯邦黨人文集→美國憲法。複合共和制→中央三權分立+地方聯邦制。 最後華盛頓總統,兩屆,吵架168天吵出來的憲法,華盛頓也沒有那麼偉大,否則都一樣一輩子當權。任何一個國家的發展,每個時代都是靠大多數人的覺悟來決定這個國家體制的,如果一個國家投票決定一個事情的時候1997票,然後1997票贊同的時候,這個國家制度最適合的就是專制,民主在這個國家行不通。如果這個國家1997個人投票,只有1000人同意的時候,這個國家就適合民主,因為只要民主才能達成共識。從美國建國三百年來看,川普雖然同樣優秀,可是他依然要尊重大多數,所以美國川普在看好中國的制度也沒用,因為美國人民不同意,美國人民不服從領袖,不尊重領袖,沒有核心觀念和大局觀念,所以註定川普還是要帶著遺憾,到點下班。華盛頓都做不到的事情,川普同樣做不到。
美國國慶,也就是美國的建國紀念日,是7月4日,源自1776年7月4日所發生的事。那一天發生的關鍵歷史事件,是籤署《獨立宣言》。
一般我們在中文稱之為《獨立宣言》的這份文件,其原文的完整標題是:The unanimous Declaration of the thirteen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譯作中文,是《美洲十三州聯合發表的一致宣言》。北美洲十三個殖民地有著很不一樣的淵源,很不一樣的性質。
北部新英格蘭地區的殖民地,建立得最早,主要由清教徒組成。他們是一群為了堅持宗教信仰,不能見容於英國,不願忍受繼續在英國生活,因而遠渡重洋的人。南部的殖民地卻不是如此。南部勢力最大的殖民地,叫維吉尼亞(Virginia);南部最有名的城市,叫查爾斯頓(Charleston)。前者源自Virgin Queen,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一世,後者源自英國國王查理二世。這個地區和英國相對關係友善、密切,是正式取得了英國王室給予的特許狀開發的。來到這個地區的人,發展了大莊園,進行大規模的農業生產,顯然他們對世俗財富與權勢的關心,遠超過宗教信仰和死後去向。來源不同、性質各異的十三個殖民地,到了這時候集體被英國政府連續加稅的措施、英國國會拒絕容納北美殖民地選出議員的態度給激怒了,他們意識到必須團結起來,反抗英國得寸進尺的壓榨。先聯合對抗英國,然後十三個新獨立的州,才來思考、安排彼此之間的關係。
1777年,十三個聯署《獨立宣言》的州,另外籤訂了《聯邦條款》(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又譯《邦聯條例》),制定了十三州聯合行動的綱領。十三個州組成了聯邦(Confederation),而不是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邦聯條款》的制定,不是出於任何一州的提案主導,更沒有一份新國家未來願景在其背後,毋寧說是被當時的現實條件給逼出來的。面對《獨立宣言》,英王喬治三世非但沒有退讓,還強勢地派遣了兩萬名英軍來到北美,選擇了武力鎮壓「反叛者」的立場。擴大戰爭箭在弦上,十三州不得不更進一步整合,來準備應對眼前的武裝衝突。
喬治三世是英國歷史上公認的失敗國王,而他最為惡名昭彰的失敗,當然就是丟掉了北美殖民地。喬治三世缺乏政治智慧與政治手腕,無法取得北美殖民地的信任,惡化了危機,升高了衝突,迫使十三州不得不進一步團結應戰。話說回來,正是英國的這種舉措,讓美國十三個殖民地緊緊結合在一起,誰也不敢離開這個團體,單獨面對當時世界上數一數二的英國軍力。情況推著十三個殖民地朝著組織化的方向走,還來不及想清楚怎樣的組織模式最好最適合之前,危機就迫使他們必須先正式組織起來。
《邦聯條款》中沒有總統,只有十三州各派代表組成的「國會」(Congress)。事實上,在那樣的歷史脈絡下,我們不該、不能將Congress譯作「國會」。Congress的本意很單純,不過就是「代表會議」而已。《邦聯條款》中規定的邦聯最高權力中心,是十三州的代表會議。邦聯代表會議設在紐約市。《邦聯條款》中對各州代表的產生方式,沒有任何規定,任由各州自行決定、自行推派。這樣的邦聯代表會議,在組織上,比今天的歐洲議會還要鬆散。歐洲議會至少有明確的選舉辦法,確立各國的議員人數、資格及任期。《邦聯條款》中完全不規定各州要派幾名代表、派怎樣的代表來參加會議。這樣的代表會議怎麼開會?有的州來五個人,有的州來二十個人,會議上要如何決議?尤其是怎麼投票呢?邦聯代表會議由各州代表開會,但遇到要投票議決時,代表沒有個別投票權。會議上投票,永遠只有十三票,不管你的州派了多少代表與會,一個州只擁有一票,你們所有代表必須自己協商找出一個「州的立場」、「州的決議」。邦聯是以州為單位組成的。《邦聯條款》上規定,有過半數,也就是七個州的代表出席,就可以開邦聯代表會議,不過在《邦聯條款》有效運作的那幾年中,邦聯代表會議常常因為湊不足七州代表而無法開會。
美洲殖民地和英國之間的軍事衝突,從1776年延續到1783年。1783年英國終於讓步,遞出了停戰和約。和約送到邦聯的最高權力機構,要由邦聯代表會議來籤署。但是,連這樣的歷史性大事,一時都找不到足夠的代表可以開會!費了很大力氣,才找來了各州代表讓和約生效,然而過程中,維吉尼亞州堅持不派代表參與籤署英國和邦聯之間的和約,而是另外以州的身份單獨和英國籤了一份和約。1777年《邦聯條款》所定義的國家,顯然不是我們認識的這個美國。從邦聯到聯邦的變化,要從1785年談起。到1785年,行使了八年的《邦聯條款》明顯地無力解決幾個根本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大州與小州間的關係。直接由十三個殖民地化身而成的州,有大有小。最小的羅德島州(Rhode Island),只有五萬人口,而大州如賓夕法尼亞州(Pennsylvania),州內一個城市——費城(Philadelphia)——人口就超過羅德島州。
紅色圈出的就是羅得島州和賓夕法尼亞州。
更麻煩的是,革命爆發之際,州與州之間並未劃分明白的州界。地理上,十三州聚集在靠近大西洋的東岸,西邊有廣大未開發的土地,好幾個州都宣稱自己擁有西境上的土地,彼此重疊,衝突隱隱待發。再來,北卡羅來納州(North Carolina)和維吉尼亞州對于波託馬克河(Potomac River)的航行權長期、持續爭議。
憲法草案如何形成的?
鬆散組織的邦聯、邦聯代表會議以及其背後的《邦聯條款》只能讓十三州聯合起來對抗英國,卻遠遠不足以解決十三州之間的糾紛。所以在這一年,1785年,開始提議:應該召開一個特別會議來檢討《邦聯條款》,進行必要的修改。弔詭的是:當時如果說要召開一場「制憲會議」,會議就絕對開不成,更絕對不會有後來制定《憲法草案》的結果。如果事先知道那是一場「制憲會議」,很多州根本不會派代表來開會;就算勉強會開了,會上也一定有過半代表反對「制憲」,讓會議開不下去。
1787年正式開會前,大部分代表都認定會議是特別針對《邦聯條款》的不足之處進行討論,尤其集中在管理各州彼此爭議解決的部分。康乃狄克州(Connecticut)發給與會代表的任命狀上,明白授權代表去「討論並擬定《邦聯條款》可能的修正建議」。連「修正《邦聯條款》」都不是,只是先擬定修正的建議而已。即使如此,5月開議時,十三個州還沒都到齊。土地最小、人口也最少的羅德島州沒有任何代表與會。他們認定開這種會,對小州沒有任何好處,而且小州就算派了代表,也無法對抗大州發揮作用,還不如不參加,保留後面對會議結論不接受不認帳的空間。
1787年5月在費城召開的這次會議,後來在歷史上被通稱為「制憲會議」。從結果上看,《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的確是在這個會議上制定的,然而回到歷史上,這個會議在籌備、召開之時,並沒有人知道會是一場那麼重要的「制憲會議」。許多來參與會議的人,相信他們是來討論、協商「各州之間的商業與貿易關係」的。
費城制憲會議
十二個州的代表,來到費城與會。開會的地點選在賓夕法尼亞州州議會大樓裡。邦聯的代表會議(Congress)還繼續在紐約開會,因而這項特別會議只好借用賓州州議會的場地。要借人家場地,當然只能選別人休會的日子。賓州州議會這段時間不開會,可以將場地外借,那是因為這段時間,從5月到8月,天氣炎熱,一般州議員無法忍受悶在屋裡開會。
前一年的決議,要在5月2日召開會議,但5月2日時,賓州州議會還沒休會,沒有場地可以開會,所以必須配合延期到5月14日正式開議。5月14日,在華盛頓將軍親臨主持下,會議宣布開始。但開議當天,還有很多州的代表沒有來。要到5月25日,才終於湊足了讓會議有效的出席條件——過半數七州代表出席。
代表們不只姍姍來遲,而且出席狀況極度不穩定。十二個州總共選出了七十四個代表,不是每個都來,報到的只有五十五個。五十五人中最後報到的一位,一直等到8月6日才出現,離原本預定開會時間晚了三個月,也比會議成立的5月25日晚了七十多天。有人遲到,有人早退,更多人來來去去,可能一去就去了十天半個月沒參加會議。報到了五十五位代表,但「五十五」這個數字卻沒有多大的實質意義。每天在會場上出現參與討論的,就只有三十人左右,而且還不是固定不變的三十人。
這樣一場會議是依照怎樣的程序進行的呢?費城會議採取了和我們的常識很不一樣的會議程序,最大的差別在:允許每個代表提議推翻前面表決過的決議,重新討論、重新投票。假設這裡有個議案主張應該設置一位聯邦總統,經過在場代表充分討論後,訴諸表決,十二個州有十個州贊成,兩個州反對,決議通過設置聯邦總統。但第二天,投反對票的代表,可以提出要求,重新討論應不應該設置聯邦總統,討論完之後,再投一次票,後面一次的投票結果自然推翻了前面的決議。
這是多麼荒唐又多麼可怕的會議規則!用這種方式,決議根本就不是決議,只要有人不爽不接受,隨時可以退回去重來,會議要如何開出結果來?的確,這場會議開了很久,關鍵理由就在沒有真正的決議機制,部分條文反覆被拿出來討論、表決,還有部分條文大家知道表決了也沒用,所以一直討論一直討論都沒有付諸表決。回到歷史現場,費城會議簡直如同兒戲。開會要幹嗎,誰來參加,要開多久,用什麼方式得到會議結果……通通都不確定。
兩百多年後看,我們只能啼笑皆非地評斷:美國運氣好,因禍得福,反而從這種最不正式、最不像樣的會議中得到了最美好的成果。甚至還可以更擴大評斷:人類文明都因禍得福,從最不正式、最不像樣的會議中,得到了一份徹底改變政治思想與政治體制的珍貴文獻。
一百二十七天會議的共識:
費城會議中,「聯邦派」與「州權派」一直相持不下。擔任主席的華盛頓多次在日記中表現悲觀沮喪,認為會議即將破裂,開不下去了。一直到8月底,會都開了快一百天,會上都很少有人相信能夠形成會議結論,更沒有一個人有把握預見會議結論將長什麼樣。閉會之前十多天,局面突然急轉直下,結論一條一條出現,還真是個奇蹟。本來各自認定絕不妥協、無法妥協的兩派都妥協了。從7月開始,先是費城的報紙,接下來十三個殖民地的報紙,陸續出現了關於這個會議的報導。實際上每位代表都信守保密原則,記者無從知道會場真實的僵局狀況。於是記者寫出來的猜測,幾乎都比實況要來得樂觀。
代表們不能提供消息給報紙,但他們一定會看報紙如何報導這場會議。到了8月,會場上已經可以明確察覺到外界猜測所帶來的效應。與會代表面對會議進度與外界預期之間的落差,愈來愈感焦慮。進而,外界的猜測反過來影響、引導了會場內的討論方向與方式。
在他們自己都還不知道會議結論長什麼樣子時,外面已經對他們可能拿出來的結論進行爭議了。這種氣氛創造了讓聯邦派和州權派放下身段妥協的契機。而且,不可思議的保密此時又發揮了功能,外面沒有人知道這些代表在會中曾經站什麼立場說過什麼話,他們個人也都不曾因為在會中的立場與發言而得過掌聲或批評,要轉彎要改變,相對就不會有那麼大的壓力了。之前沒有對外表態的需要,這時也就沒有維持既有立場的面子問題,也不用擔心會被罵作叛徒或牆頭草。拿掉了這些外在不可控制因素,要達成妥協,容易多了。
會議進行到第六天,麥迪遜提出了《維吉尼亞建議書》,震驚全場。
救場的麥迪遜
那是一場成功的奇襲。幾乎所有代表都對《維吉尼亞建議書》表達了強烈的意見,當然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強烈反對的意見。然而不管贊成或反對,這些意見製造了一個效果——從此之後,會議討論離不開《維吉尼亞建議書》。這份文件上的主張,基本上主導了費城會議的實質議程。《維吉尼亞建議書》是費城會議後來通過的《美國憲法草案》的前身。這份建議書提供了《美國憲法》的基本骨幹,更重要的是,這份建議書引導會議由原本要檢討《邦聯條款》的方向,轉往探索一套新的組織方案。
開了一百二十七天的會,每個代表在會上從有話說到沒話,討論過程不斷進行種種合縱連橫的角力,何其幸運,這些說話與行動的內容,留下了第一手的詳細記錄。儘管費城會議的種種外在條件,看來草率、兒戲,不過與會代表中,至少有一位,抱持著再認真、再嚴肅不過的心態。一百二十七天他全勤出席,而且用近乎不可思議的速記寫下了每一天的會議經過。這個人就是麥迪遜。麥迪遜的現場記錄,是後世理解這場會議的訊息骨幹,加上其他與會者後來公布的書信、講稿、回憶、傳記資料,後來的歷史研究者,可以比當時的新聞記者、一般閱聽大眾,更深入掌握會議中所發生的事。
費城會議開到後來,會議的長度給了與會代表原先沒有預期到的壓力。大家在會中充分討論,一而再再而三翻案重來,會愈開愈長,長到一定程度,也就很難結束這個會議,走出來對外界說:「抱歉,我們沒有結論、沒有拿得出來的會議結果。」一百多天的時間裡,會議奇蹟般保持閉門秘密狀態,無可避免刺激了外界的好奇與想像。從費城到北美各州,輿論、大眾的態度,從一開始的冷淡,變得愈來愈熱烈。
一定是討論夠重要的事,不然怎麼會開那麼久呢?開得愈久,顯示會議的重要性愈高。到後來,人人都認定這是個重要會議,與會代表就更沒有可以不交出結論的退路;而且好像除了拿出《憲法草案》之外,無法合理化會議的長度,也不可能滿足高漲的社會期待。費城會議真是一個奇蹟,沒有人能預見這樣開會能得到那樣的結果。今天回頭檢驗史料,我們也都還是很難相信一份如此嚴謹的文獻,竟然產生於如此鬆散的會議過程。
《美國憲法》條文是一場漫長、消耗的會議的產物。與會代表主要是出於疲憊、睏倦,為了結束會議且不要引來更大批評壓力,而通過了這份文獻。他們已經累壞了,沒有辦法堅持更多自身的利益,結果產生了相對最平衡、最沒有各州各代表自私考量的條文。我們有理由相信:這些代表既非無私的高貴英雄,也不是斤斤計較利益的小人,他們的真實面貌介於這兩者之間。而不管出於怎樣的動機與考量,他們制定出的這套《美國憲法》,是不折不扣的人類文明的重大裡程碑。這一百二十七天會議的美國憲法最終引導了美國三百年的民主,歷任總統沒有一個敢違法的,這就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憲章。
華盛頓為什麼最終沒有搞終身制?
首先土壤不具備,各個州都沒有發表擁護的宣言,讓華盛頓自己提沒有辦法,第二華盛頓深感自己能力有限,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能活一千年,只有規則和制度可以延續一千年,再有華盛頓的周圍的團隊人員都在限制總統的權力,沒有馬屁精,和歌功頌德的小人,最終反而成全了華盛頓的偉大,所以華盛頓用自己在世的渺小換來了死後的偉大。直到今天被全世界稱頌,這才是時代偉大的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