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1日起,江蘇省泰州市和浙江省台州市的企業在銀行完成備案後就可以開設基本存款帳戶,而不用等央行審批並核發企業帳戶開戶許可證了。
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試點取消企業銀行帳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央行決定試點取消企業銀行帳戶開戶許可證核發,試點地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對銀行為企業開立基本存款帳戶由核准制調整為備案制,不再核發基本存款帳戶開戶許可證。
換句話說,試點地區銀行按規定審核企業身份、開戶意願真實性以及基本存款帳戶唯一性後,即可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立基本存款帳戶,不再需要央行審批。
簡單地說,對企業來說,基本存款帳戶(基本戶)是經營所必須的,是辦理轉帳結算和現金收付的主辦帳戶,企業只能在銀行開立一個基本戶,是開立其他銀行結算帳戶的前提。
「通過試點取消企業銀行帳戶開戶許可證核發,優化企業開戶服務,改進銀行帳戶管理模式,為銀行帳戶管理制度改革積累經驗。」央行稱。
同時,為防範不法分子冒名開戶,保護企業合法權益,企業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實行面籤制度,將由銀行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親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在開戶申請書和銀行結算帳戶管理協議上簽名確認,並留存面籤的視頻、音頻等資料。
據了解,目前銀行帳戶開戶許可證開立辦理的流程一般分為:首先,企業自行選擇開戶銀行,填寫開戶申請表,並向銀行出具開立存款帳戶所需的相關證明文件;隨後,開戶銀行完成對資料進行審核後,登錄人民幣銀行結算帳戶管理系統錄入相關信息,並報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進行審核,央行審批所需的文件包括了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稅務登記證正本複印件,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等,符合開戶條件的,央行就會發放開戶許可證。
為防範風險,在取消企業銀行帳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的同時,央行在通知中強調,要強化銀行帳戶事前事中事後管理,督促銀行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切實落實銀行帳戶實名制,有效防範不法分子利用銀行帳戶轉移違法犯罪資金。
同時,為維護銀行帳戶管理秩序,央行將按照先企業、後其他單位,先基本存款帳戶、後其他銀行帳戶,先調整事前審核、後強化事中事後管理的原則,分階段、穩妥有序推進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