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4月28日訊(記者 張大明 通訊員 於作陽)4月27日,66歲的中年男子郝峰來西大街派出所報案,他拿出聊天記錄給民警看,上面記錄他女朋友向他索要5萬元分手費的事情經過,要報警女友敲詐他。
經了解,郝峰是煙臺市芝罘區人,已退休在家,平時做點做點小生意。與妻子、兒子、兒媳一起生活,日子過的也算和睦。幾年前曾來派出所報過類似案件。
民警詢問:是以前的女友,又跟你要錢嗎? 「不是,是才認識一年的女友,叫楊花,今年57歲。」
郝峰四年前,曾和一個離異的鄰居彩霞相好四年,彩霞帶著一個兒子過日子,在經濟上得到郝峰接濟,彩霞的兒子準備結婚,跟郝峰要五萬錢幫忙結婚,郝峰無法承擔這筆費用於是提出分手,彩霞死活不同意,並要求郝峰馬上離婚跟她結婚,不同意便以死威脅。經過情人的一番鬧騰,郝峰包養情人的事情被老婆孩子全知道了,最後郝峰給了彩霞1萬元,這才平息了此事。事後,他老婆提出離婚,郝峰百般跟老婆承認錯誤,才得到原諒,以後再也沒有與彩霞聯繫。
2015年秋天,郝峰通過跳廣場舞與鄰隊老太太楊花相識,並參加了打鼓隊,並通過網絡和楊花交上男女朋友。2016年情人節,楊花跟郝峰要禮物,郝峰給她3000元,讓她自己買,從此以後楊花經常向郝峰要錢,郝峰不堪其擾,自己那點退休金,要養家餬口,還要拿錢給情人,所剩無幾。於是就提出分手,楊花死活不同意,最後向郝峰索要5萬元分手費、青春損失費等,郝峰不給,就以死威脅,並在郝峰樓下,等了他四個晚上,要討個說法。郝峰嚇得沒有敢回家,沒辦法來派出所報案,告楊花敲詐。
民警了解清情況後,告知郝峰此事不屬於敲詐,屬於民事糾紛。並囑咐郝峰,通過網絡、打鼓隊朋友等關係,做好楊花的工作,和平解決此事,遇到女子過激行為要及時拔打110。
經過這次教訓,郝峰決定痛改前非,與老婆好好過日子,不會再拈花惹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