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婚紗照本是人生幸福時刻,可漢中市民李先生和未婚妻在天漢溼地公園取景拍攝時,突然上來幾名保安聲稱,未經審批禁止在公園拍婚紗照,李先生和未婚妻只能悻悻作罷。但讓他不解的是,作為公共區域的溼地公園,為何拍婚紗照還需要審批?
5月10日下午,李先生和未婚妻在天漢溼地公園拍攝婚紗照遭遇保安制止 李先生供圖
意外
天漢溼地公園拍婚紗照遭制止
5月11日,李先生向華商報-二三裡反映,5月10日下午,他和未婚妻在龍崗大橋東側天漢溼地公園拍攝婚紗照時,突然上來5名身著制服人員自稱是一江兩岸保衛部的保安,阻止她們繼續拍照,聲稱未經審批禁止在溼地公園拍攝婚紗照。
「溼地公園是公共區域,我詢問為何不能在這個地方拍攝。」李先生說,對方無法出示相關管理規定,一名保安稱,要拍攝也可以,必須審批。「但我在溼地公園並未看見有任何不能在此拍攝婚紗照的提示牌。」
5月10日下午,李先生和未婚妻在天漢溼地公園拍攝婚紗照遭遇保安制止 李先生供圖
「審批可以!」李先生要求對方出示審批文件,「就在這時,幾名保安情緒激動,將我們包圍起來,一名保安晃來晃去,故意阻撓我們拍婚紗照,我依舊控制自己的情緒,為避免事態擴大,我們選擇了妥協,離開了公園。」
李先生介紹,他的未婚妻是一名醫護人員,疫情發生至今一直參加醫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他們原本的拍攝計劃也因此一再推遲。「好不容易抽出時間拍攝婚紗照,不料遇到這樣的糟心事。」5月11日,想起拍攝婚紗照遇阻的事,李先生仍憤懣不已。
5月10日,也在溼地公園拍攝婚紗照的新人 李先生供圖
值得一提的是,據李先生介紹,他們拍攝婚紗照的當日下午,因天氣較好,天漢溼地公園還有3對新人正在拍攝婚紗照,而且就在他們拍攝地附近,但未見保安上去阻止。
回應
市民進園拍攝婚紗照不需審批
「溼地公園是公共休閒娛樂場所,我們在拍攝婚紗照期間,沒有破壞花草樹木,也沒有破壞環境衛生,更沒有影響正常秩序。本來拍攝婚紗照是開心的事,一輩子就這一次,但被保安阻止甚至辱罵。作為市民,我很難理解我們城市有這樣的工作人員和奇葩規定。」李先生說。他查閱法律法規,沒有那一條法律規定,在城市公園拍攝結婚照片需要審批。
5月11日下午,華商報記者來到漢中市一江兩岸開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該辦綜合科一工作人員表示,拍婚紗照是否需要審批他並不清楚,負責此事的管理科都下鄉扶貧了,遂給記者留下該辦管理科閆姓科長的電話。
5月12日上午,華商報記者聯繫上閆科長,他表示,此事他們已經收到了投訴,目前也正在了解核實保安為何阻止市民拍攝婚紗照,調查清楚後再向媒體回復。「查清楚後,如果是保安的錯,該處罰就處罰,如果拍攝人員有不文明行為,保安為維護公園環境正常提醒,該鼓勵還要鼓勵。」
閆科長表示,天漢溼地公園是漢中的城市名片,為維護園區環境,對於部分踐踏花草的不文明行文,保安提醒,一些市民並不遵從,話說重了又會發生衝突,作為管理者他們也很為難。他希望大家文明遊覽,拍攝照片不要踐踏花草,愛護公共設施。
閆科長還說,對於在溼地公園拍攝婚紗照的市民,只要不破壞環境、踐踏花草,他們是表示歡迎的,市民正常的拍攝行為不應該受到阻止。「市民進公園拍婚紗照也不需要審批,對於個別婚紗影樓,有需要開車進去的,因為是無車化管理,需要備案申請。」
華商報記者 張映偉 (文中李先生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