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架從長沙飛往北京的航班上,發生了一起猥褻女性的案件。35歲的張某在乘坐飛機時看到鄰座的20歲女子面容姣好,心中產生邪念。趁幫女子撿耳機之機,把手放在了女子的大腿上。女子因為害怕沒有激烈反抗,張某騷擾對方的行為一直到飛機降落才結束,時間長達90分鐘。女子下飛機後即向北京機場警方報警。最終,首都機場公安局對涉案男子張某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有網友怒了:「姑娘為什麼不反抗大聲呼喊呢,飛機上有空乘可以求助啊!」有網友質疑:「被侵犯還不出聲,是默許了吧。」一些堅信「受害者有罪論」的人紛紛譴責女子「釣魚」,種種言論讓人驚愕不已。
長期以來,發生在公共運輸場所的「鹹豬手」行為,讓不少女性深受其害。由於發生猥褻案件場所的特殊性,人流密度大、肢體接觸在所難免。部分女性或是害怕、或是迫於面子等其他原因不敢出聲。處於被動情況下,女性常會表現出害怕、無助,忍氣吞聲保持沉默也可以理解。制止和呼救,也要以當時所處的環境來判斷。須知,在遭猥褻後激烈反抗被施暴者毆打、報復的案件並不鮮見。
性騷擾、受到性侵併不是被侵犯者的過錯,為何總有人把責任推到受害者身上?這背後有十分複雜的社會因素。部分社會輿論仍舊認為遭到侵犯是因為女性不自重、矛盾指向被侵犯者。來自親人、生存環境和社會輿論等各方面的精神壓力讓部分女性選擇保持沉默。因為受到侵犯的女性表現出軟弱而在類似新聞下留言出口成「髒」、三觀扭曲惡意揣測受害的人,怎知就不是對受害者高聲呼救冷眼旁觀的路人?
該事件也反映出目前關於自我保護方面教育仍有不足。女性遇到侵犯時要拿出勇氣面對,以不畏懼、不羞恥的態度對待對方的騷擾行為。勇敢發聲,敢於採取法律武器堅決捍衛自己的權益。
同時,對於地鐵飛機這類公共場合的性騷擾,該追究刑責時絕不含糊,零容忍的態度必須標明。對於公共場所的性騷擾,有些案情適用於《治安管理處罰法》,有些則適用於《刑法》。秉持「該入刑則入刑」的辦案態度,以事實為依據方能做到不枉不縱。
加強社會安全防範、避免和減少性侵犯的發生,除了國家法律的保護,完善投訴機制,保障投訴渠道暢通,對維護女性合法權益都是必不可少的。從根源上減少猥褻案件、避免被侵犯者承受社會輿論的二次傷害,改善社會大環境,需要國家、社會、輿論和教育等各個層面共同努力。
來源:光明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