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童法 記者 鄧曉忠)「不推不拖、為民辦事,真正實現了讓群眾『最多跑一地』,讓我們感受到了寒冷冬日裡的一絲溫暖。」近日,縣法院執行法官在處理一起糾紛案件時,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拍手稱讚。而這,緣於他的「多管閒事」。
這件「閒事」,還要從一張借條說起。
80歲的趙奶奶與孫大媽的母親是好朋友,多年前,孫大媽通過母親,向趙奶奶借款3.5萬元,用來經營飯店。後來,飯店不開了,孫大媽也去了紹興,戶口也轉走了,這筆錢卻一直沒有還。
趙奶奶和老伴是低保戶,老兩口還要照顧正在讀高中的孫女,開銷較大。因為生活實在困難,趙奶奶便想起了借給孫大媽的3.5萬元錢。另一邊,孫大媽因為回鄉照顧年邁的母親,近年來一直住在鄉下。於是,趙奶奶便找到了孫大媽,希望她能夠還錢。當時,孫大媽同意還錢,雙方還約定了歸還時間。然而,到了約定時間,孫大媽卻沒能還上錢。
拿不到錢,實在沒辦法,趙奶奶便來到了縣法院江南法庭,準備起訴孫大媽。而當趙奶奶向立案窗口工作人員提供相關材料時,工作人員卻發現趙奶奶的借條原件已丟失,只能提供複印件,且未帶訴訟費。
法官在向趙奶奶仔細詢問後得知:由於錢借出去時間久了,借條原件也找不到了,只有當時留下的一張複印件;而家裡經濟實在困難,所以身上連訴訟費也沒有。
考慮到趙奶奶年紀大了,出行不便,法官便試著聯繫了孫大媽。電話中,孫大媽承認確有此事,並表示自己也願意還錢,只是現在自己生活困難,希望慢慢歸還。介於雙方當事人的情況,法官希望能為雙方調解此案,便提出讓孫大媽前來法庭調解。
孫大媽到達法庭時,已近中午12點。原來,孫大媽身體也不好,患有帕金森症候群。法官當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可是在核查身份信息時,新的情況出現了——趙奶奶提供的身份信息有誤,且孫大媽的戶口已遷至紹興……
按照規定,原告趙奶奶要承擔相應舉證責任,並繳納訴訟費用。這些看似「小事」,對趙奶奶來說卻是「難於上青天」。
考慮再三,本著解決矛盾、案結事了的原則,法官還是決定「多管閒事」,繼續調解。
因為趙奶奶丟失借條原件,法官詢問孫大媽是否認可該借條複印件。孫大媽在認可的同時,堅決表示借條是她寫的,這錢她在有生之年無論如何都會歸還,而且自己馬上到退休年齡了,拿了退休金就每月還1000元,直到還清為止。
對此,趙奶奶也同意了。她說,孫大媽身體也不好,雖然自己年紀大了,但是她不介意等孫大媽拿了退休金以後慢慢還。
經過近1個小時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就此,一件標的額僅3.5萬元的「小案」,在「多管閒事」法官的熱心腸下,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