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娛樂、服務等行業舊版定額發票月底停用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周文 通訊員 趙永清) 7月1日起,新版廣東省地方稅收發票將在全省全面啟用,全省飲食、娛樂、服務以及其他適用定額發票的行業將不再使用舊版定額發票。
取消部分發票種類
此次發票換版涉及廣東省使用的所有地方稅收發票(不含深圳),舊版《廣東省地方稅收通用定額發票》(簡稱舊版發票)和各市監製的通用定額發票(包括即刮即獎發票)使用至6月30日止。
其他舊版地方稅收發票(含印明單位名稱發票)可使用至12月31日止。
新版發票採用多重防偽技術,具有難以仿造等特點,普通消費者可根據防偽標誌自行識別發票真偽。新版地方稅收發票分為統一式樣發票和印明單位名稱發票兩種,統一式樣發票分為代開、電子、手寫和定額四類。所有新版地方稅收發票的發票聯使用廣東省地方稅收專用發票防偽紙印刷,套印新版發票監製章。《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仍採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背塗為藍色的乾式複寫紙印刷。
此次發票換版的同時,對部分發票種類進行了簡併,取消了《文化體育業發票》、《旅業房租發票》、《旅遊業專用發票》、《服務業發票》、《租賃業發票》、《廣告業發票》、《代理業發票》等,而用新增設的《廣東省地方稅收通用發票》代替。
舊版發票須辦理繳銷
新版發票面額分別為5角、1元、5元、1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和5000元共9種,適用於飲食、娛樂、服務以及其他適用定額發票的行業;新增了「付款方名稱」和「經營項目」兩欄,開具新版定額發票時必須如實、完整填寫付款方名稱、經營項目和開票日期三項內容。
廣東省地稅局提醒,存有空白舊版定額發票的納稅人,必須在8月31日前向地稅機關辦理髮票繳銷手續。存有空白舊版其他地方稅收發票的納稅人,必須在2010年3月31日前向地稅機關辦理髮票繳銷手續。如發現開票人使用假發票或者開具的發票不符合發票管理規定的,受票人有權拒收該發票,並可向地稅機關舉報。
六招辨別真假發票
1.透光檢視法:發票透光可見黑色水印為「GDLT」英文字母和白色水印為稅徽。
2.手指觸摸法:用手指觸摸,黑水印有浮凸感,白水印有凹陷感;
3.小水滴滴觸法:指尖沾水,將小水滴滴觸在水印紙的水印線條上,如水印原紙,則紙張逐漸吸水變溼;如以油墨印刷方式仿造水印的偽造紙,則水滴被油墨阻隔留存在紙面上。
4.發票監製章辨別法:發票聯採用有色螢光油墨套印發票監製章,墨色為大紅色,螢光反應為橘紅色光。
5.溫變油墨辨別法。(見圖)
6.噴碼印刷辨別法。(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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