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乘客張先生到成都東站汽車客運站乘車,在接受安檢時,被告知髮膠噴霧不能攜帶。「工作人員告訴我不能帶易燃易爆品」,他非常不解,「我這是小於100毫升的噴霧。」他認為,同樣是交通工具,飛機、火車、地鐵都能帶上,希望客運站能做出調整。
對此,成都市交通運輸局答覆稱,經調查,氣體罐噴霧屬於易燃易爆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易燃易爆品嚴禁攜帶乘車。成都東站汽車客運站工作人員也表示,安檢會檢出易燃易爆品,與物品的容積無關。
據張先生反映,「飛機、火車可攜帶小於100毫升的噴霧,但道路運輸行業並無此類規定」。事實真的如此嗎?
↑成都東站汽車客運站安檢處
道路客運: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禁止攜帶託運易燃易爆物品
根據2016年4月11日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五次修正,《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明確,旅客不得攜帶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及其它禁止攜帶的物品乘車。
紅星新聞記者來到乘客張先生乘車的成都東站汽車客運站發現,站內大廳張貼有《旅客須知》,明確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品嚴禁進站寄存、託運及攜帶乘車。在該站制定的《汽車旅客運輸禁運物品的管理規定》中,對禁止攜帶和行包託運的危險品種類進行了細化。
在成都汽車總站安檢處,公告牌特別強調禁止攜帶託運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及有害液體,並溫馨提示旅客將水杯、飲料、裝有液體的容器持於手上,便於檢查。
↑成都汽車總站安檢處
成都汽車總站三品檢查員何賢明曾查繳違禁品4567件,因其專業和敬業被評選為成都市「最美交通追夢人」。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此前在安檢中,允許乘客攜帶100毫升以下的摩絲等液態物品上車;但在幾個月前,湖南高速客車起火事故發生後,吸取事故教訓,安檢更為嚴格,凡是瓶身上印有易燃易爆標誌的,都不允許攜帶。他解釋說,客車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同,車身溫度更高,特別是現在夏日高溫,燃油車在烈日暴曬下的高速路上行駛,車內若有易燃易爆品可以想像是多大的安全隱患。
飛機:噴霧液屬限制隨身攜帶液態物品 易燃易爆品嚴禁攜帶託運
乘坐飛機,很多乘客都搞不清楚是每件液態物品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還是總共不能超過100毫升?
記者查詢《中國民航總局關於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的公告》,為確保航空安全,參照國際民航組織的標準,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決定限制攜帶液態物品乘坐民航飛機。
乘坐中國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隨身攜帶總量不超過1升的液態物品(不含酒類),超出部分必須交運。液態物品須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後,方可攜帶。
乘坐從中國境內機場始發的國際、地區航班的旅客,其攜帶的液態物品每件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盛放液態物品的容器,應置於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膠袋中。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膠袋,超出部分應交運。盛裝液態物品的透明塑膠袋應單獨接受安全檢查。
但值得注意的是,易燃易爆品嚴禁攜帶和託運。在中國民航局官網「航旅指南—安檢」中,噴霧液屬於限制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噴霧類物品應放在託運行李內。
火車:摩絲髮膠屬限量攜帶物品,不超過20毫升
根據《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的公告》,以下物品限量攜帶:
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髮劑;不超過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髮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
不能攜帶的易燃易爆物品則種類繁多,包括: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
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
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
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溼易燃物品;
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地鐵:逢液必檢未規定容積 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禁止攜帶
根據《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等物品和其他影響安全運營的物品禁止攜帶進站乘車。雖未明確對液態物品的攜帶限制,但在實際安檢中,實行的是逢液必檢。
成都地鐵客服解釋說,各個城市地鐵的安檢具體要求可能有所不同,成都地鐵一直嚴格要求安檢工作人員逢包必查、逢液必檢。液體檢查的流程一般是通過安檢設備發現可儲存液體的容器,再通過儀器對液體進行檢查。
工作人員稱,地鐵每個進站口都配備了手持檢測儀等檢測設備,但諸如保溫杯這類雙層容器卻無法使用儀器進行檢測,只能由工作人員開蓋嗅聞判別。
紅星新聞記者 嚴丹 攝影報導
編輯 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