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檢測業務流程作為檢驗機構的關鍵節點,到底應該怎麼設置呢?
1、客戶溝通
接待人員應向客戶客觀介紹機構的法律地位、能力範圍、工作程序、收費標準、服務承諾,通過有效溝通建立與客戶間的信任,以準確識別客戶的全部需求,達到完全理解並積極響應。
2、 業務受理
業務受理是對客戶檢驗檢測需求進行評估和確認的過程。業務受理人員對客戶委託檢驗檢測需求進行充分分析和評估,確認客戶提供樣品的基本信息、樣品的狀態、檢驗檢測目的(檢驗類型),商定檢驗檢測依據、檢驗檢測項目、報告方式、樣品處置方式、報告交付方式、檢驗費用,明確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參見附錄A中「雙方聲明」內容)。當涉及客戶要求觀察試驗過程、產品需特殊防護、需客戶協助樣品的安裝調試等特殊情況時,雙方要達成一致意見。在與客戶核對全部信息準確無誤後,籤訂委託送樣檢驗檢測合同書,特殊要求或說明可填寫在備註欄內。
3、抽樣
抽樣是抽取或組成樣本的行動,目的是取出一批產品的一部分作為其整體的代表性樣品,用抽取樣品的檢測結果判斷整批產品的質量狀況。在抽樣實施過程中與客戶核對全部信息準確無誤後,籤訂委託抽樣檢驗檢測合同書,特殊要求或說明可填寫在備註欄內。
4、 樣品接收與標識
一般情況下,樣品接收是機構和客戶共同對樣品進行檢查、確認、記錄和標識的過程。特殊情況下,可由機構單獨進行,必要時與客戶進行確認。
接收樣品與業務受理時,應檢查樣品是否與委託送樣/抽樣檢驗檢測合同書及客戶提供的信息相符,是否有可見異常(如損壞、變質、過期、封籤、包裝和標誌不完整),確認樣品數量、狀態,檢查資料是否完整、有效。若樣品和資料不真實或者不符合檢驗檢測要求時,拒絕接收。
5、下達檢測指令
業務受理部門要合理調配檢測資源,給相應的檢驗檢測部門下達指令,完成樣品交接。
檢測指令應明確檢驗檢測任務編號、檢驗檢測項目、檢驗檢測依據、完成時限及樣品相關信息,內容應準確、清晰、完整。
6、樣品流轉
樣品在業務受理部門完成接收登記、狀態檢查,下達檢測指令的同時,進入流轉環節。檢驗檢測部門接收樣品時,應檢查樣品是否與檢驗檢測指令相符;樣品是否有可見異常(如損壞、變質、過期、封籤、包裝和標誌不完整);資料是否完整、有效。必要時可開封檢查樣品的型號、規格、數量等相關信息。 樣品應有流轉記錄,包含樣品組群的細分和樣品在機構內外部的傳遞。
7、檢測準備
檢測部門應根據檢驗檢測業務的特點、要求,在檢測前對所需各種資源進行充分準備或落實,包括但不限於:
a) 人員的數量、技術能力資格;
b) 儀器的配置及狀態;
c) 檢測所需的物資;
d) 檢測方法、記錄;
e) 檢測環境及設施;
f) 檢測所需的各種技術文件、資料;
g) 樣品的加工製備、安裝調試、前處理或狀態調節;
h) 其他需要準備或落實的事項。
指定主檢人對以上條件進行檢查,必要時編製作業指導書,經審批後執行。
8、樣品檢測
依據下達指令和技術標準或規範進行檢驗檢測準備,通過觀察、判斷、測量測試等過程對樣品實施檢驗檢測。檢驗檢測人員接到任務後,應檢查指令文件、樣品、樣品狀態及所附技術資料的一致性,不一致或有疑問時均應向任務下達部門提出,合理處置後方可進行檢驗檢測。檢測時應注意工作順序,原則上應安排非損耗、非破壞的項目先行檢測,以保證合理的檢測次序。對破壞性試驗或檢測數據不可再現的項目,在檢測之前應儘可能做詳細的準備工作,必要時留存檢測過程的影像資料。特殊樣品應滿足其檢測要求。檢測過程的全部信息均應在原始記錄中得到充分記載。
9、原始記錄及校核
原始記錄指進行檢驗檢測活動的信息記錄,應檢測活動全程各環節實時記錄等,包括原始觀察、導出數據等,應真實、齊全、清晰,包含足夠信息,滿足復現性和可追溯性。原始的觀察結果、數據和計算應在觀察到或獲得時予以記錄,並應按特定任務予以識別。觀察結果、數據應在產生時予以記錄,不得補記、追記、謄抄。
原始記錄由校核人員校核,校核人必須對原始記錄及數據計算處理進行認真核對無誤後方可在校核欄籤署姓名。
記錄可以存於任何媒體上,例如硬碟拷貝或電子媒體。電子記錄應加密,並定期備份、殺毒。
10、報告編制
報告編制人或主檢人將流轉記錄、委託送樣/抽樣檢驗檢測合同書、原始記錄、分包項目的檢驗檢測結果等資料收集完整,核對無誤。確定報告編制內容、結論表述方式,按照報告編制規定編制報告,並對報告與原始記錄的一致性和準確性進行第一級審核,確保報告的正確、規範、完整。編制完成並履行籤字手續後提交報告審核人。
11、報告審核
審核人對經編制人或主檢人審核後的報告進行第二級審核,並履行籤字手續。重點關注報告結論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審核人對不符合工作內容應要求檢測部門有關人員進行修正,直至符合要求。經修正的報告須重新審核。
12、報告批准
經審核籤字的報告,提交授權籤字人進行第三級審核並籤發。授權籤字人應對不適宜或不符合的工作內容要求相關部門或人員進行修正,直至符合要求。經修正的報告須重新審批。
13、樣品退庫
必要時,檢驗檢測完成後的剩餘樣品,包括殘樣都必須及時退回樣品管理部門保存,履行樣品退庫手續。
14、報告籤章
在資質認定範圍內使用資質認定標誌章,檢驗檢測專用章/公章應加蓋在報告封面的機構名稱位置或檢驗檢測結論位置,騎縫位置也應加蓋。資質認定標誌加蓋(或印刷)在報告封面上部適當位置。
印章需專人管理和使用,使用印章的人員應有授權、批准文件,嚴格執行檢測用印鑑管理規定,防止超範圍使用印章。
15、報告發放及樣品處置
報告發放按委託送樣/抽樣檢驗檢測合同書中約定方式進行,僅發放給委託方或委託方授權的相關人員。報告的發送形式:
a) 自行領取:憑檢驗報告領取憑證領取,若無領取憑證,在確認領取人的真實身份後方可交接報告,並由領取人在報告登記表領取欄內籤名、籤署領取日期。
b) 郵寄:應詳細記載相關信息,保證能夠溯源。
c) 電子傳輸:必須保護報告的完整和原始性,保證傳送渠道的安全可靠,並做好保密工作。
樣品處置按規定程序或約定方式進行,處置過程應予以記錄。對在保留期內客戶要求領回的樣品,客戶應在做出對檢驗結論無異議的書面承諾後方可辦理退樣手續。樣品處置過程應有詳細的記錄,能夠追溯樣品的去向。
16、報告存檔
機構應對檢驗檢測原始記錄、報告歸檔留存,保證其有可追溯性,保存期限通常不少於6年。如果法律法規、專業領域認可要求文件或客戶規定了更長的保存期要求,從其規定。存檔內容由報告、原始記錄、合同等相關資料組成。由資料管理部門統一收集,按記錄內容分類編目,存檔保存,妥善保管,防潮、防火、防蟲蛀,防止損壞、變質和丟失。超過保存期且失去保存價值的記錄需要銷毀時,應經審批,由授權人員在監督下進行銷毀,保存銷毀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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