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3月12日電(高曉鍈)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卻有人把變「美」當做獲取不法收入的手段,欺瞞消費者。
2018年,剛剛步入社會的小美(化名)經朋友介紹進入了一家美容整形診所當助理,本想認真學習美容整形知識的她,沒想到自己卻遭殺熟被「整」。
「顴骨整得不一樣高,讓我自己按斷」
2018年1月,小美來到了廣州一家名叫「涵茜尚美」的醫療美容公司應聘助理工作,而負責指導她工作的整形外科主任醫生盛某卻告知,「你的形象不好,如果做了整容手術在我們這裡工資會高很多。」盛某自稱是南方醫科大學博士,擁有亞洲整形醫師協會高級會員、國內自體脂肪移植專家、廣東省家庭醫生協會會員等一系列稱號。小美禁不住「美」的誘惑,在被一番「開導」後選擇了相信。
2018年8月,小美開始按照這位盛「專家」的建議整容,先做了臉部線調和開嘴角手術。據小美回憶,當初手術時做的全身麻醉,但手術途中多次意外甦醒而導致左邊唇角被「切的很怪」,後經四川綿陽市人民醫院檢查診斷為「口角開大整形術後併發症」,疤痕至今未能消除,對此醫生盛某則一直安慰稱「過段時間就好了,沒有事。」
整容後 受訪者供圖
與此同時,盛某再次勸說小美做了隆鼻和顴弓降低手術,按相關規定本該分開做的項目卻合二為一,只為了儘快完成手術。此前,盛某稱,隆鼻是取自患者的肋骨,但直到小美躺在手術臺上也並未正式拍攝過胸片。就在這次手術後,小美卻出現不良反應嘔吐了兩天,經珠江醫院診斷,小美的鼻子因兩天內做了隆鼻和取假體的手術導致穿孔、留疤並引發了感染,鼻孔大小不一,顴骨也是一高一低。就此,主刀醫生盛某給出的治療方法卻是「你自己用手按斷(顴骨)就行了」。
整容消費收據 受訪者供圖
小美告知中新經緯客戶端,上述整容費用合計逾11萬元,均通過支付寶和微信對盛某個人進行的轉帳,第二次的手術費除了轉帳的2.8萬,還有在盛某推薦下用網貸平臺貸款的6萬元,而所有的費用均沒有開具發票,後期再去追問美容公司時,卻得到了「我們從來不蓋章」的答覆。現在,小美不但無法上班失去收入來源,每月還要還高額的網貸利息。
醫生資質成疑 患者被迫籤和解協議
小美找到了當初做整容手術的廣州涵茜尚美醫療美容門診部要求對整容失敗進行賠償,但該公司卻表示,盛某隻是借用公司場地,因此公司無義務作出賠償。
整形機構廣告欄 受訪者供圖
中新經緯記者在盛某的個人簡介中看到,其自稱畢業於南方醫科大學(原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軍事醫科大學)整形美容外科專業,醫學博士(PHD),臨床醫學美容系科班出身,發表中外論文十餘篇。然而,在中國知網查詢後只看到6篇與盛某有關的論文,時間跨度在2009-2011年三年間,且只標註是碩士論文,並未見到博士論文。同時,中新經緯記者在南方醫科大學博士招生網站看到,在近年的博士招生目錄中,也並未有「美容系」或「整形美容專業」,僅有的類似專業也只是外科學專業的整形方向。
盛某論文 中國知網
天眼查數據顯示,廣州涵茜尚美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成立於2017年,註冊資本100萬人民幣,大股東為廣州涵茜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工商信息顯示,經營範圍包括醫療管理;營養健康諮詢服務;醫院管理;醫療設備租賃;醫療技術諮詢;非許可類醫療器械經營;商品批發貿易等。並沒有整形、診療等服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或者經營方式從事經營活動的,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違反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從事非法經營的,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非法所得,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對此,中新經緯記者致電廣州涵茜尚美醫療美容門診部詢問是否可以做隆鼻、顴弓降低手術,公司業務人員告知「可以做」。當提及盛某時,該院院長邰某稱「盛某因存在道德問題已不在我們院上班,對於消費者的投訴我們已經與衛計部門一起合理合情的處理完了,這件事是盛某的個人行為,不是我們院的問題,該說的我都說了。」
然而,邰院長的說法小美並不認同,「當初,我去衛生局投訴說要等幾個月,醫院知道後說如果我不去衛生局把投訴撤了,我就連手術的退款都拿不到。當時每天的網貸利息和修補費用我已經無力承受了,走投無路我只能第二天去衛生局撤訴,但也只拿到了8萬元退款,後期的修復費用他們概不負責。但現在修復的費用已超過當初整容的費用,我早已入不敷出。」她說。
小美告訴中新經緯客戶端,自從手術失敗之後,盛某已經離開了這家機構,用自己的名字「另起爐灶」開了一家「廣州盛某醫療美容診所」,照舊在做整形手術。天眼查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3月,註冊資本和聯繫方式未知,股東只有盛某一人,經營範圍為醫療、醫藥諮詢服務,不涉及醫療診斷、治療及康復服務;美容服務。也並不包含整形、診療業務。
盛某診所官網招聘信息
中新經緯客戶端通過衛健委醫生執業註冊信息查詢後發現,盛某並未在廣州盛某醫療美容診所持有執業醫生證書。而在這家診所的官網上,卻依舊介紹自己為微整機構,並在招聘整形護士。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孟博律師在接受中新經緯客戶端採訪時表示,《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若擅自執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以下的罰款。
消費者為何維權難?
小美告訴中新經緯客戶端,在這一年的維權過程中,遭遇了很多阻礙,比如若要起訴則需鑑定傷殘,鑑定周期短則一年,維權過程中還受到了涉事醫生的威脅稱「自己有律所,不怕」,甚至為了拿回整容費只能被迫與整容機構籤訂霸王協議等,至今還未能如願拿到賠償。
中新經緯客戶端在各大投訴平臺發現,有關整容失敗、致殘、毀容等案例不在少數,比如上海的消費者梅女士花費7萬元做了眼部和鼻子的整形後整容失敗,當事醫生直接將微信拉黑失聯,消費者已無法獲取聯繫方式;廈門的王女士在做了雙眼皮手術後出現了眼瞼外翻情況,院方一再「搪塞敷衍」無法進行有效溝通;深圳的「小河疼」在某整形平臺消費了某機構的整容套餐後導致毀容,3個月間平臺「不作任何核實處理,繼續上架售賣」。大部分消費者在投訴中均透露出「維權過程困難」。
整容致毀案例的維權難到底難在哪裡?孟博認為,主要難在取證,消費者一是需要留存好當初的整形美容合同(協議書),後期可以憑藉「未能實現預期效果」進行起訴;第二是整容前後的對此照片證據;第三是就醫資料;第四是通話通信記錄;第五是含有誇大宣傳的宣傳手冊等。但一般消費者如果法律意識淡薄事先不會留有充分的證據,再加上這些所謂的「工作室」位置隱蔽甚至沒有固定的營業場所,沒有正式的工商登記,為監管帶來了不便。
孟博提醒消費者,在整容前應看清醫療美容機構開展有關項目的資質,所開展的醫療美容項目應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批准的範圍之內。還要看清醫師的資質,醫療美容執業醫師應該具備三證,即《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醫療美容主診醫生執業資格證》,同時,醫師要具備整形美容臨床專業經驗。如果院方及手術人員涉嫌詐騙罪等刑事犯罪,消費者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要求院方雙倍返還手術費,並賠償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和傷殘補助費等相關費用。(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