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曾經為了讓犯人招供,酷吏們發明了很多酷刑,其中最殘酷的莫過於凌遲之刑,而所謂的凌遲之刑,就是用刀片將人的肉一片一片割下來,直到最後只剩下一副骨架,十分殘忍冷血。
傳說在我國歷史上,行刑的人技術高超的話,即使將人身上所有的肉全都割下來,這個人也不會死,直到最後血流乾淨了才能咽下最後一口氣。所以就算有這,如果不是大奸大惡之人,皇帝也不願意判處這種嚴苛的刑罰。此人被判凌,剮了上千刀後依然活著,當晚還喝了一碗粥。
但是據說在我國歷史上有一個接受凌遲之刑的人,被剮了1300多刀之後仍然沒死,甚至還喝了一碗粥。
這個人就是劉瑾,劉瑾是明朝著名的奸臣,因為是明武宗身邊的太監,所以深受明武宗的寵信,慢慢的劉瑾就權傾朝野,到了大明正德三年,發生了一件非常著名的事件,就是奉天門匿書事件。
當時百官剛要退朝,有人從官道上撿到了一封揭發劉瑾罪行的匿名信,這件事被劉瑾知道了之後就大發雷霆,命令百官,誰也不準走,全部跪在奉天門前揭發寫匿名信的人。
但是在逼死了好幾個大臣之後,劉瑾也沒有找到這封信的主人,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但是因為劉瑾的這一次暴行,也讓大家對他記恨上了,開始想辦法扳倒他。
後來有人向皇帝告發了劉瑾,皇帝對劉瑾的罪行尤為憤怒,就判了劉瑾凌遲之刑,並且嚴格規定,要劉瑾接受3357刀的凌遲之刑,既然皇帝提出了這樣的要求,行刑的人自然不能讓他說一千多刀就死了。所以在劉瑾受了1300多刀的時候,甚至還在當天晚上餵他喝了一碗粥。
都說伴君如伴虎,劉瑾曾經風光一時,最後卻因為這點風光悽慘的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