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區繼續實行全國學籍系統(以下簡稱「國網」)和廣州市學籍系統(以下簡稱「市網」)雙系統運行機制。辦理轉學的時間原則上是每學期開學後2個星期及學期結束前2個星期,由學校到教育局進行學籍辦理。
流程:家長提供廣州市學籍表(現就讀學校蓋章)、全國學籍表(現就讀學校蓋章)、戶口本、居住證明等材料,聯繫好轉入學校——轉出學校在市網發起轉學流程——轉入學校在市網審核——轉出教育局在市網審核——轉入教育局在市網審核——10個工作日內轉入學校在國網發起轉入流程——轉入教育局在國網審核——轉出學校在國網審核——轉出教育局在國網審核。1.學生轉出我市的,轉出學校要為學生家長提供準確的學籍信息,如市網學籍表(學校蓋章)、全國學籍表(學校蓋章)。轉入地如有其他合理要求的,學校應盡力配合。轉入學校在國網發起轉入流程——轉入教育局在國網審核——轉出學校在國網審核——轉出教育局在國網審核——(轉入學校在國網調檔)——轉入學校在市網發起轉入流程——轉入教育局在市網審核。2.學生轉入我市的,轉入學校憑家長提供轉出學校列印的學生基本信息表(需加蓋轉出學校公章),填寫轉學申請表,在每學期開學後2個星期及學期結束前2個星期,將需提交材料提交至區教育局審定。在區教育局審核通過後1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發起國網轉學流程。家長提供全國學籍表(現就讀學校蓋章)、戶口本、居住證明等材料,聯繫好轉入學校——轉入學校在市網發起轉入流程——轉入教育局在市網審核——10個工作日內轉入學校在國網發起轉入流程——轉入教育局在國網審核——轉出學校在國網審核——轉出教育局在國網審核——(轉入學校在國網調檔)。
一、 學生轉學辦理時間:
學生轉學必須由學校在網上操作,同時由學校報區教育局審核,學生或其家長不需要到區教育局辦理學生轉學手續。若網上操作其中一個步驟審核不同意,該轉學申請即中止,學籍退回原在讀學校。
為加強我區學籍管理工作規範化、程序化,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堅持實效、簡便的原則,在義務教育階段轉學辦理中要求如下:1、學生家長向轉出學校提出轉學申請,經轉出學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在全國學籍系統列印學籍卡交給學生家長。2、學生家長憑全國學籍卡自行聯繫擬轉入學校,提出轉學申請。3、轉出學校和轉入學校在學籍系統向各自主管教育局提交轉學流程,經各自主管教育局審核同意後,完成學籍轉移。轉學手續一般在學期結束前和新學期開學後10個工作日內申請辦理。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轉學手續應在學期結束前兩周和新學期開學前的預備周內辦理。一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第二學期原則上不辦理轉學。1、學生家長向擬就讀學校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加蓋轉出學校公章的「全國學籍學生基本信息表」(由轉出學校從全國學籍管理系統中列印,在廣州市就讀的只需要提供廣州市學籍情況表)。2、對於具有本區戶籍,符合人戶一致條件,之前沒有享受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學位,申請回我區戶籍地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由學生的父(母)或其他合法監護人在新學期開學前向擬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提交:(1)學生父(母)或合法監護人與其子女(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我區居民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入戶時間截至新學期開學前。(2)有關居住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房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租賃合同等);(3)加蓋轉出學校公章的「全國學籍學生基本信息表」(由轉出學校從全國學籍管理系統中列印,在廣州市就讀的只需要提供廣州市學籍情況表)。家長向擬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後,由學校統一向區教育局申報。經審核後,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在區內統籌安排學位,由轉入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成轉學手續。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做好我區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階段轉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具有南沙區戶籍(含符合政策性照顧和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條件)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畢業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
二、申請流程
(一)東湧鎮、大崗鎮、欖核鎮戶籍學生,由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鎮教育指導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材料。
(二)南沙區其他鎮街戶籍學生(含符合政策性照顧和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條件學生),由法定監護人掃下方二維碼網上填報轉學申請,並根據網上預約的時間攜帶申請材料到區招考辦(地址:南沙區進港大道466號之二傳媒大廈一樓)現場審核。
三、申請材料
(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及其子女(被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複印首頁、法定監護人頁及學生本人頁);
(二)有效實際居住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不動產權證或房產證、購房協議、宅基地證、集資房證、拆遷協議等)。
(三)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和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條件的學生還需按照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四、時間安排
我區2020年秋季轉學申請起止時間為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6月15日,逾期不予辦理。
諮詢電話
(一)區招考辦:39050023
(二)東湧鎮教育指導中心:34902098、34911938
(三)大崗鎮教育指導中心:34986323、34986326
(四)欖核鎮教育指導中心:84926803、84926806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教育廳關於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教基[2014]24號)的第十九條的規定,中小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可申請辦理轉學。家長可以向學區學校遞交轉學申請及證明材料,學校初審符合條件後在學籍系統上傳佐證材料,上級學籍部門審批同意後,學生方可到轉入學校就讀。申請轉學手續一般應在學期結束前10個工作日和新學期開學後10個工作日內提出,其餘時間一般不予受理。
各區轉學流程基本大同小異,其他區暫未對轉學出相關說明和文件,可參考以上區域,或致電本區教育局詳細了解。說明:以上流程來源各區教育局,如有出入,請以教育局最新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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