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招供所殺之人有20多個,受害者大多是青少年,全被剔肉埋骨;他家裡挖出多具屍骨,藥酒是由40多隻人眼睛炮製;家裡掛的醃肉是人的大腿肉,養的三條狗是吃受害者殘肉長大的。
這不是電影《電鋸殺人狂》的畫面,而是2012年4月才被揭發雲南昆明晉寧連環失蹤案的驚人內幕。
2012年5月7日,雲南昆明晉寧青少年連環失蹤案的主謀張永明被昆明警方從其晉寧縣晉城鎮南門村的家中帶走。
此前,晉城鎮先後共有17人失蹤,其中除了兩位分別為37歲和80歲的人之外,其餘的均為12至22歲之間的青少年。
2天後,昆明警方在張永明家中和莊稼地裡挖出多具已經被肢解的殘骸。一位接近警方的消息人士稱,當天至少挖出了10具不完整的屍體。
這本是一起可以避免的悲劇,但失蹤孩子家長的麻痺大意,村民們的事不關已,以及晉城警方的不負責任,共同為主謀張永明提供了連續犯罪的時間和機會。
不再沉默的受害者
2012年4月25日晚22時許,韓耀的母親成聯豔接到兒子同學李朝雄的電話,問韓耀有沒有回家。成聯豔回了一句「沒有回來」,對方便掛了電話。
這一天剛好是20歲的韓耀到昆明名基巖土工程勘測有限公司上班的第13天。此時,離他從昆明工商管理學校畢業還有2個多月。
起初,成聯豔並沒太把此事放在心上,直到女兒韓娜打電話過來說哥哥不見了,她才有些急了。「他在當地沒有朋友,去也才十幾天,不可能放棄手頭的工作跑出去玩的,他不可能這麼不負責任。」成聯豔嘀咕著。
成聯豔回撥了李朝雄的電話,才知道了兒子失蹤已超過了12個小時。
當天上午7時許,韓耀和其他同事一起被送到位於晉城鎮南門大溝附近的一處工地。一個小時後,工地負責人郭乃強讓韓耀獨自前往辦公區拿一份資料——從工地到辦公區,步行大約需要20分鐘。
這一天,韓耀的同事鮮奇偉沒有上班。當韓耀趕到辦公區時,他還在睡覺。韓耀拿到資料後,鮮奇偉勸他不要去工地了,一起去上網好了。
韓耀沒答應,說工地上的人還在等,自己要對工作負責。
臨出門前,韓耀還把自己的身份證給了鮮奇偉,讓他拿去上網。「我還看了一下時間,大概是9點10分左右。
為了省時間,韓耀並沒有走此前經常走的那段路,而是從辦公區的後門出去,抄了一條已經被廢棄的舊路。
當時,那條舊路已被成堆的垃圾佔用,垃圾堆不遠處就是一排樹林,隱密性很強。
但直到上午10點鐘,工地負責人郭乃強仍沒有等到韓耀回工地。他打了韓耀的手機,發現已經關機了。
那會兒工地上大家都在忙,我也走不開,就沒怎麼管了。」郭乃強說。
直到晚上22時許,仍不見韓耀回到辦公區的宿舍,郭乃強才讓李朝雄給韓耀的家裡打了電話。知道兒子失蹤後,成聯豔靠在家裡的床頭,打了一晩上韓耀的電話,一直都關機。
次日一早,成聯豔和家人一起趕到晉城派出所報案。
至此,韓耀已失蹤24小時。警方勸他不要太擔心,孩子可能是跟誰鬧情緒,或者是出去見網友了。但她告訴警方,這絕對不可能,憑他的性格不管去幹什麼,都會跟家裡或身邊的朋友說一聲。
後來韓家人花錢動用了地下渠道,得知韓耀的身份證曾在他失蹤後在晉城鎮的某家網吧裡使用過,結果發現那原來是韓耀的某位同事,說是出事前韓耀曾拜託他辦事,就把身份證給了他。這樣的結果讓韓家人對警方十分不滿。
明明身份證就在網吧裡被用過,怎麼就查不出來呢?
在成聯豔等家屬的百般要求下,晉城派出所2名工作人員跟隨他們一起到韓耀失蹤的地點查看。
成聯豔碰到一個約60歲的老人,她把兒子的照片拿出來給老人看,說兒子在這裡失蹤了,問老人有沒有看到這個孩子。
老人說沒有,但隨即又告訴她,這裡丟失了好多個孩子,但一個也沒有找回來。
成聯豔趕快把此事告訴了隨行的2名警察,卻遭來呵斥,「他們是造謠的,別聽他們瞎說!你們要相信警方。」
成聯豔的心裡起了疑問,相隔一天後,成聯豔再次找到老人,詳細詢問了諸多失蹤孩子的情況。當成聯豔再次把這些信息反饋到晉城鎮派出所時,雙方差一點就引發了衝突。
「你們不行動,我們查了,來給你們反映,你們也不管,太不負責任了。」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他們失蹤了?」
警方的一句話徹底把成聯豔惹怒了,她決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接下來的兩天中,成聯豔四處走訪,先後找到了附近村莊4名失蹤孩子的家長,要求他們把孩子失蹤的經過寫下來,並按上手印,還索要了失蹤孩子的照片。
他們不是說我沒有證據嗎?我就要證明給他們看看。
成聯豔發現,失蹤孩子均為青少年,且失蹤的地點都位於南門大溝附近,時間也都為上午的9點至11點。
後經記者查明,張永明的莊稼地就在此處,距離他的老宅直行也不過2公裡。
不過,這一次成聯豔並沒有把材料交給晉城鎮派出所,而是找到了當地媒體。「我不再相信他們了,他們要是願意查,也用不著我們提供。
5月3日,昆明當地媒體頭版頭條登岀青少年連環失蹤的消息,當晚,昆明警方組成專案組。
4天後,張永明被昆明警方從其家中——晉寧縣晉城鎮南門大街225號帶走。
5月9日,晉寧縣公安局向成聯豔通報,確認韓耀已被害,屍體遭到肢解,且在張永明的住處找到了韓耀的手機、電話卡、銀行卡及其他物品。當天,昆明警方封鎖了張永明的老宅和莊稼地。
一位接近警方的人士稱,當天至少從張永明的家中及地裡挖出10具不完整的屍體。但此消息並未得到警方證實。
不過,警方當天確實從張永明的家中及莊稼地裡提出多個大編織袋。現場觀看的村民告訴記者,編織袋裡的殘骸清晰可見,「好多骨頭都是一根一根的,最長的也不過5公分左右。」
一位經常在古滇公園休閒的老人說,在韓耀失蹤的當天下午,張永明還在公園和別人一起下象棋。「沒看出來異常,不怎麼說話,也不怎麼笑。」
在村民的口中,56歲的張永明性格孤僻、至今未婚。
平日裡也從不跟村裡人打招呼。村裡人也極少有人主動跟他說話。「經常見他手裡拿個鋤頭,在村裡晃悠來晃悠去,有時候,也見他坐在家門口,靜靜地看著他家門前的那條小路。」
租住在張永明家隔壁的李叔開(音)說,張永明經常在半夜裡把電視聲音調得很大,他家養的狗也會隨著叫起來。「大家都覺得他有些不正常,但都覺得跟自己沒有關係,就沒有人去過問。
殺機初動
張永明18歲時,就有過殺人的舉動。
那時,他父母健在。
張永明所殺的對象是他的同村同學陸土榮。
1974年的某天,陸土榮在張永明家吃過晚飯後留宿張家,兩個人一人一頭同睡一張床上。
凌晨4時許,陸土榮感覺到脖子一陣痛,他醒過來發現張永明舉著菜刀準備再次向他砍來,出於本能的反應,陸土榮用手去擋了刀。
陸土榮的叫聲吵醒了在隔壁睡覺的張永明父母,他們趕過來奪下張永明手中的菜刀,陸土榮才得以保住一命。回到家中,陸土榮發現,他的身上全是血,脖子、臉、手上共有8處刀傷。如今,這些刀傷留下的疤痕在他的身上仍清晰可見。
睡覺前我們有說有笑的,以前也從來沒有爭吵過。
陸土榮至今也想不明白張永明為什麼要殺他。
張永明被捕後,稱自己當時只是在夢遊,砍人什麼的並不是故意的。
為此,村裡開了批鬥大會,張永明也被判勞教六個月。
陸士榮大難不死,好不容易終於撿回了一條命,可治療費卻高達數百元,而且最後張家只賠了幾十元。(注:在1974年,幾十塊也已經算是很多錢了。我父母說,那時候只要幾分錢就能吃飽早餐,我爸家裡條件好一些,每天的零花錢也只是一毛錢)
但這次之後,張永明被關了半年就放了出來。
這一次經歷,為張永明日後犯下的一系列案件拉開了序曲,很快,他將會完成人生中的第一次謀殺案。
處女殺
1978年,正值生產大隊搞副業增加收入,張永明被隊長分配到瓦窯廠工作。
在工作的過程中,他結識了外村的另一位男性青年楊樹榮,兩人交上了朋友。
一天,家人吩咐張永明拿些米到鎮上去換些錢,張永明便約上楊樹榮一起去了,賣完米,兩人又在距離南門村十公裡外的一家小吃店吃宵夜。這是楊樹榮最後一次出現在人們視線裡,隨後他就消失了。楊家人和村幹部找遍了整個村,也到鎮上去詢問了一番,但卻一無所獲。
當他們詢問張永明時,張永明稱吃完夜宵以後兩個人就各自回家了,他什麼也不知道。
直到半個月後,才有人在南門村附近河邊的一個洞穴裡找到了楊樹榮赤裸的屍體。
楊家人報了警,警方立刻把張永明作為重大嫌疑人,因為他是楊樹榮失蹤前和他在一起的最後一個人,而且也有人報告說,曾經見過張永明在晚上推著一輛能放得下一個人的板車在村裡遊蕩。
警方把張永明帶回派出所接受詢問。
這一回,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張永明承認了殺人的罪行,他說,自己那天晚上確實殺害了楊樹榮,還把屍體的手腳都折斷,扔進河裡企圖毀屍滅跡,卻不料河水把屍體衝到了洞穴中。
警方隨後封鎖了張家,並在張永明的枕頭下找到了楊樹榮的衣物。
生產大隊為此事開了會,代表們全體籤名要求判張永明死刑。但最後卻只判了死緩,又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張永明後來陸續獲得了減刑的機會。
最終在1997年6月到7月之間獲得了釋放,回到南門村來。
此時,他的父母已都不在。
大哥去臨縣當了上門女婿,大姐也嫁去了外地,二哥又因為與母親不和的關係而沒有往來,所以家中就只剩下他一個了。
他獨自一人住在南門大街225號的祖屋裡,靠種田為生,也不與其他人來往。
有幾次,一些好心的鄰居曾邀請他到自己家去吃飯,但張永明總是說家裡有飯菜,拒絕了。還有回,他半夜胃潰瘍出血,最後還是靠村幹部送他去醫院,幫他在手術單上簽字的。
南門村為張永明辦理低保,並分給他一些地。村民們說,頭幾年,張永明特別勤快,天天扛著鋤頭往地裡跑,還開荒種菜。
19年的牢獄生涯為他的面容增添了幾分滄桑,使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要大許多。但只要看一眼他那一米七五的高個頭和粗壯的身子骨,沒有人會覺得他是個上了年紀,弱不禁風的老人。
時不時地,村民們會花50塊僱他,讓他把擋住了田裡作物陽光的樹木砍掉。或許,他們是覺得林業局的人會因為張永明是個殺人犯,所以不會追究砍樹的事情;又或許,是他們自己害怕張永明。
所以想給他找點事情做做,免得他無聊起來又去發狂殺人。
2008年,政府對南門村的土地進行集體收購開發。
張永明借著這個機會發了一筆不小的財,獲得了將近3萬多人民幣的補償。從此以後,他不再靠種地為生(雖然他還是保留了一小塊田地),還在家附近建了一個冷凍庫。
每天中午,他都到晉城鎮的古滇文化公園去下棋,直到下午五點多才回家。
他的棋友回憶稱,張永明其實人還不錯,棋品也好,從來沒有發生過要悔棋的事情,而且棋也下得相當不錯,每五局裡大概能贏兩三局。
張永明在下棋的過程裡認識了不少人,但沒有個棋友真正了解他的情況。
除了下棋,張永明的另一個愛好就是養狗。他家裡養了三條大狗。
鄰居們都說,每到夜裡,張永明就會把電視機的聲音調得老大,那幾條狗也會跟著狂吠起來。
大家都覺得事情確實有些蹊蹺,但從來沒有人說過什麼。
一切似乎都恢復了平靜。
從前的犯人回歸社會以後,過上了安逸祥和的生活,這並不是什麼奇怪的事。
事實上,從2005年開始,就一直有男性青年陸續在南門村莫名失蹤,到2012年,累計的失蹤人口已經達17人。
不少失蹤者的家人也都報了警,但最終結果總是不了了之。當時,南門村附近有不少不正規的工廠,常常招用黑工。
鑑於失蹤的都是年輕人,人們就猜測他們可能是去那些工廠打工去了。從來沒有人想過,包括警察在內,這些失蹤事件居然會和這個可能精神有問題的殺人犯有關係。
初露端倪
2011年12月,一名叫張建原的高一學生在回家的路上遭到了襲擊。
當時,他就在距離家門只有十來米的地方,突然被人從背後用皮帶勒住了脖子,向身後的樹林拖去。張建原奮力掙扎呼救,家人聽到了呼救聲,連忙衝出來救人,發現勒著孩子的人不是別人。
正是張永明,在家人的質問下,張永明辯稱自己是在抓賊,張建原的家人立即報警。
在派出所,張永明的說詞又一次變了,他說自己只是在和孩子打鬧玩耍,並不是真的想要傷害孩子。
警方對張建原的家人說,張永明有精神上的問題。
他以前也就殺過人,而且孩子也沒有受到太嚴重的傷害,要立案的話有難度。張建原的家人無可奈何,也只能接受了這種說法。
但經過此事之後,村民們都認為張永明喝酒以後就會發狂,不再讓自己的孩子靠近他。
而張永明本人,自此以後也更加孤僻,甚至到了不與人交談的地步,行徑也越來越詭異。他會到山上的墳地去偷祭品,收集起來又賣出去。
村民們也開始留意到,張永明晚上會經常推著一輛板車在村裡逛遊,但依舊沒有人將失蹤事件和張永明聯繫起來。
第一樁失蹤案
「每逢佳節倍思親,兒在外面想雙親″,橫聯寫著「盼子早歸」。
自從兒子李漢雄失蹤後,李玉東家的門對聯就再也沒有更換過。
李漢雄失蹤時,剛好12歲。
2007年5月1日,放假在家的李漢雄早早地跟著父親李玉東一起出門下地幹活。上午約9時30分許,太陽高照,心疼兒子的李玉東讓李漢雄早點回家,幫著把早上淘好的米煮了。
李漢雄告訴李玉東,他把一件衣服忘在另外一塊地裡,剛好折回拿好之後回家。通往另一塊地的道路,剛好要經過張永明開荒地旁的一條河埂。
中午李玉東回到家時,發現廚房的東西都沒有動過,兒子李漢雄並未回來過。他立即打電話給幾個親戚,都說沒見到孩子。
李玉東沒有多想,覺得大概是孩子比較貪玩,跑同學家去了。
吃過午飯,李玉東心裡怎麼想怎麼覺得不對勁,在找遍整個南門村後,他開始遍訪附近的幾個村莊,但仍不見兒子。
當日下午5時許,李玉東到晉城派出所報案。警方告訴他,不到24小時不能立案,勸他再回去好好找找,孩子可能是去網吧了,或者遊樂場之類的地方。
他隨手把情況記在了辦公桌上報紙的空白處,撕下來夾在了窗子上。讓我回家繼續找,如果明天還沒回來再來報案。」李玉東告訴記者,5月2日全家又找了一天,到了5月3日,為了慎重起見。
他直接跑到縣政府所在地的昆陽派出所報了案。
當時是刑偵隊長田春接待的,他給我們做完筆錄之後告訴我們,已經把情況放上了網,如果有線索會通知我們。
回家後,李玉東不敢關門,他怕孩子回家後進不來。
當晚,李玉東迷迷糊糊中夢到,李漢雄回家了。
但醒後,只見老婆在一旁哭。
李漢雄離開幹活的地後,同村的李桂英看到他岀現在河埂上,之後,便再也沒見到。按照李桂英的說法,在李漢雄不見半小時後,張永明便出現在河埂上,來回地走了兩圈,便也不見。當時還有其他在地裡的人也都看到了。」李桂英說。
但是,誰也沒有上前去詢問。
李玉東把這些情況反饋給晉城派出所,很遺憾,再一次沒有得到警方的重視。「他們就說知道了,也沒有派人調查。」
因此,當李玉東在一年後得知另外一件跟張永明有關的事件時,他並沒有向警方說起。
「對他們警察失去信心了」
「我們聽說有拐賣人口用童工的事情,就在昆明玉溪的車站碼頭貼尋人啟事,假裝買磚的到磚窯裡去看有沒有十二三歲的孩子幹活。從孩子丟了開始,我們也沒有心思種地了,整天租車找孩子。
結婚時攢下了五六萬塊錢花光之後,親戚朋友們送來了兩三萬塊錢也花完了,人崩潰了,差不多就瘋了。」李玉東說
連環失蹤
2008年,另外—個村莊—鳳凰山的楊明歸在放學回家經過張永明的莊稼地時,被張永明以幫忙抬木頭的理由騙到地裡。
張永明趁著楊明歸蹲下的瞬間,拿著繩子從背後勒住他的脖子。
楊明歸最終把勒在脖子上的繩子掙扎至斷,才得以逃脫。回家後,楊明歸把此事告訴父母。
然而,他的父母並沒有選擇報警。
村裡人都知道,但他父母覺得孩子都回來了,身上也沒什麼大事就算了,我們就更管不著了。一位村民說。
不過,此事最終還是被另一位失蹤孩子的父親謝順生反映給了晉城派出所。謝順生說,他打電話給派出所副所長田春,希望派出所能調查一下張永明。
但一個禮拜之後,謝順生得到的答覆是,「去查了,張永明是個神經病。」
張永明再一次安全脫身,直到下一位被他勒住脖子的人出現。
3年後,張永明把目標選在了同村人小章(應當事人要求為化名)的身上。他們兩家相距不過幾
百米。
2011年12月1日,小章上完晚自習已是22時左右。
從他就讀的學校晉寧二中到家裡只有200米的距離。小章走出校門大約5分鐘後,看見張永明空著手走在自己的前面,相距十來步左右。在下一個小坡時,小章小跑到張永明的前面,但此時他並不知道,張永明已經悄悄跟上來。
腳步很輕,我一點聲音也沒有聽到,我當時並不認識他,是後來聽父母說才知道是一個村的張永明
離家大約只有20米時,小章只覺得有一根皮帶(事後才知道)晃過自己的頭,他左手本能地抓住皮帶。
在張永明勒著他,拖著往前走時,他用右手不停地肘擊張永明的頭部和腰部。
左手抓著皮帶,為小章的脖子提供了緩衝帶。他確定能叫出聲來,但他沒有叫。
他覺得如果自己喊救命,可能會讓張永明更加失去理智,對自己更加不利。
被拖了大約5米後,小章隱隱約約中看到一個人。
從自己的家中走出,他開始大喊,「這裡有一個賊,快過來幫忙。」
張永明見有人跑過來,便立即鬆開手中緊握的皮帶,轉身想跑。卻沒想被小章—手抓住衣服,跌倒在一棵大樹下。
趕過來的同伴和小章一起把張永明壓在身下,並開始喊家中的父母。
母親出來後報警,10分鐘後,晉城派出所趕到。
在此間隙,小章的母親問張永明,自己家跟他無冤無仇,為什麼要殺她的孩子。
張永明笑笑說,「開個玩笑。」這個理由也用在隨後回答警方的詢問中。
然而,警方帶著張永明和小章並沒有去派出所,則是直接去了醫院,大概20分鐘左右,張永明在幫小章交了30多塊錢的醫藥費後,直接回了家。
此後警方再也沒有找過張永明,也未找過小章。
就在當年早些時候,在南門大溝附近陸陸續續失蹤了6個青少年和1名80歲的老人。
然而,所有的信息再一次未引起警方的重視。所有失蹤人員家屬在向警方報案時,得到的答覆都是等消息,警方也未告知在同一個地段已發生多起失蹤案。
2011年1月27日,當時15歲、正在讀初二的謝海
俊和好友謝洋春(音)一起打摩的回離家五公裡左右的學校拿期末成績表。
謝洋春回自己班上拿到成績表,然後就在校門口等謝海俊,但卻一直都沒有等到,課室也沒人,手機也打不通。
剛開始,謝家人以為只是放假了,孩子到外面玩去了,而且謝海俊的手機本來就有點壞,打不通也是可能的。
但到了第二天,謝海俊還是沒有回家,謝家人通知了學校,又和親戚們在村裡和鎮上找了一天,最後在1月29日報了警。警方為他們做了筆錄。
但奇怪的是,這份筆錄並沒有被輸入電腦,謝家人也並沒有收到回執。
在接下來的一年多的時間裡,謝海俊的父親為了找回兒子可謂是傾家蕩產,考慮到兒子可能是被附近的黑工廠捉去做黑工,他把晉城鎮附近的工廠都找了個遍,其中有一些還是依靠層層關係才進得去的,但依舊沒有任何收穫。
他曾一度懷疑過張永明,也將這個人向警方報告過,但最後警方還是以張永明精神有問題為由沒有深入調查下去。
2011年9月30日,17歲的陳濤和朋友在鑫雲冷庫附近的山坡上玩耍。9點,陳濤母親在駕車回家的時候曾經見過他,9點半,陳濤曾用手機與母親聯絡,但母親沒有接電話。
等到11點她回撥過去的時候,陳濤的手機已經關機,他的人也從此消失無蹤。
2012年2月19日上午9點,16歲的採雲偉到鑫雲冷庫附近的公廁去上廁所,同伴們在附近等了將近20分鐘後,覺得不對勁,便去廁所找他。
但廁所裡沒有人,而採雲偉的手機也打不通,自此以後,再也沒有人見過採雲偉。
失蹤者名錄
韓耀,男,雲南昭通鎮雄縣人,2012年4月25日在晉城鎮鑫雲冷庫附近失蹤,已證死亡,時年19歲
胡興越,男,雲南宣威雙河鄉人,2011年8月7日在晉城鎮鑫雲冷庫附近失蹤,時年16歲
採雲偉,男,雲南晉寧晉城鎮人,2012年2月19日晉城鎮鑫雲冷庫附近失蹤,時年17歲
劉熙,男,雲南宣威人,2011年1月在晉城鎮鑫雲冷庫附近失蹤,時年17歲
陳濤,男,雲南晉寧晉城鎮人,2011年9月30日在晉城鎮南門大橋附近失蹤,時年16歲
李漢雄,男,雲南晉寧晉城鎮人,2007年5月1日在晉城南門大橋附近失蹤,時年12歲
謝海俊,男,雲南晉寧晉城鎮人,2011年1月27日在晉城鎮失蹤,時年16歲
張聰林,男,雲南曲靖人,2011年11月6日在晉城鎮南門大橋附近失蹤,時年22歲;
江曉松,男,雲南晉寧晉城鎮人,2005年10月17日到晉城鎮失蹤,時年18歲
馬雲龍,男,雲南石林人,2011年11月12日在晉城南門大橋附近失蹤,時年22歲
陸加龍,男,雲南宣威人,2008年3月25日在晉城鎮南門大橋附近失蹤,時年17歲;
郝雲華,男,2012年4月3日在晉城鎮走失;
周勇,男,雲南晉寧晉城鎮望鶴街人,2010年1月2日在晉城鎮南門大橋失蹤,時年15歲
苟建偉,男,雲南晉寧小海鄉人,2007年6月失蹤,時年17歲
趙晉,男,雲南晉寧縣安江鎮人,2010年底在晉城鎮失蹤,時年18歲
李蚊才,男,雲南晉寧縣晉城鎮南門大村人,2011年11月9日在南門村附近失蹤,時年80歲
張樹華,男,雲南晉寧縣新街鄉大西辦事處,2005年5月29日失蹤,時年37歲。
我們隨便走訪一下,就知道張永明身上有太多疑點。為什麼他們(警察)是專業的都調查不出來,這可以算是他們瀆職嗎?如果從一開始就真正重視,至少可以救回好幾個孩子的命。」韓耀的表叔韓偉如此告訴記者。
8年間失蹤了17人,警察怎麼一直都沒去調查?
他們找到其他失蹤者的家人,聯合起來再次找警察報案,但警方依然沒有授予立案。
於是他們找到了當地電視臺和媒體請求幫助。
一時間,南門村的神秘失蹤案成了眾人皆知的消息,也驚動了公安部和雲南省省委、省政府。刑事專家組和案件督察組以最快速度趕到南門村,和當地公安機關開展案件偵辦工作。
真兇浮出水面 恐怖吃人屋曝光
2012年,雲南晉城鎮青少年失蹤案告破。警方從主謀張永明家中和莊稼地裡,挖出至少10具不完整的屍體,圍觀村民說,編織袋裡的人骨、殘骸清晰可見。
專案組發現,失蹤者失蹤的地點都集中在214省道以及鑫雲冷庫附近,便對周邊人員進行了排查。
直到這時,張永明才最後進入到警方視線中。
考慮到他有殺人前科,就住在失蹤事件頻發的區域內,而且還有村民表示他經常在夜間推著板車到處走動,專案組將張永明帶回去作進一步調查。
封鎖了他在南門大街225號的家進行搜索。很快辦案人員就有了駭人的發現。
在張永民家的廚房,辦案人員在一個用空心磚砌起來的平臺下,找到了五個塑料桶,裡面分別裝著不同的人體組織:有肌肉,有四肢,有內臟,全都分門別類放在不同的塑料桶裡。
搜查人員還在廚房一個暗間裡找到了六個大麻袋。
裡面裝滿了衣服,還有手機、證件之類的隨身物品。臥室的桌子上,放著幾個金屬盤,裡面裝著數量不等的人類殘骸;同時在牆上,辦案人員找到了一塊沾有人類皮膚的膠布,後來通過皮膚上玫瑰和豬的紋身,證實皮膚屬於失蹤者陳濤。
眼見找到的證據越來越多,辦案人員意識到案情比原先設想的要更複雜,便擴大了搜索圈子,把張永明家的菜地、位於附近的鑫雲冷庫和小樹林也劃入了搜索範圍。
在張永明的家裡警察挖了4天,菜地裡又挖了3天,一直守在外面的謝順生告訴記者,他親眼看見兩把篩子和一個泡沫箱,篩子把士都過掉之後,剩下的就是骨頭,都不超過5寸。
張永明的菜地跟鑫雲冷庫隔著公路,站在冷庫樓上的窗口就能看見張永明菜地上顏色鮮豔的編織布。
周圍雖然車來車往,但是路面繁忙,噪音大,車上的人很難注意到外面的事情,在公路兩旁開闊的山坡上、田地裡,很少見到行人通過,看似繁華的路段卻讓人感到後背發涼。
在張永明家旁的枯井裡,他們找到了一部分屍骨和衣物,接著又在菜地裡找到了更多的人類骨骼。
當時的搜查人員曾說過,把泥土篩掉以後剩下的就是骨頭,由此可見殘骸數量之多。但奇怪的是儘管找到了多種不同的人類骨骼,但卻獨獨沒有找到頭骨。
經過20多天的偵查後,張永明因涉嫌故意殺人被依法逮捕。審訊過程中,當警方問他到底殺了多少人時,他的回答令人毛骨悚然。他說,這些殺人案全是他一個人幹的。他在路上跟蹤被害人,趁其不備用皮帶將他們勒死,有時也直接徒手掐死。
至於具體殺了多少人,他已經不記得了,說是警察找到有多少套衣服,那就是死了多少人。
2012年6月,謝海俊等失蹤者的家人被專案組請來協助調查。法醫鑑證科人員提取了他們的DNA。
最終確認了在張永明家找到的人體殘骸屬於17名失蹤者中的11人。
2012年7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張永明殺人案,確認張永明在2008年3月到2012年4月間,分別在南門大村附近、鑫雲冷庫附近、蓉辰冷庫附近等地,先後將謝海俊、陳濤、採雲偉、韓耀等11名受害人殺害,並把屍體拉回住處分屍,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對受害者家屬進行經濟賠償。
庭上,張永明表情冷漠,極少發言。
他對判決結果表示沒有異議。
2013年1月10日,張永明被槍決。
關於吃人的真相,狗也吃人?
有趣的是,雖然民間一直稱張永明為「食人魔」,但官方資料上(包括主流媒體的報導)卻一直只是稱張永明「通過碎屍、焚燒、掩埋等多種方式銷毀罪證」,而決口不提吃人的事情。
事實上,從案件被揭發的時候開始,官方就一直努力封鎖消息,但最後還是由一名當地的媒體人在微博上爆了出來。
那麼,是否就如傳聞所說的那樣,張永明真的吃掉了受害者嗎?兇手本人是既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但我們不妨從現場證據入手看看:
1、廚房裡的那五個塑料桶,裡面分別裝殘肢內臟、肌肉等的人體殘骸,分別屬於11人,但其實總的殘骸數量並不多
2、臥室桌子上的金屬盤子上放著人體殘肢
3、在菜地以及樹林裡發現的骨頭殘骸,大部分都有被砍劈過的痕跡,而且最長的長度也不超過十幾釐米。
根據以上三點,我們不難想像出這麼一個情景:
張永明把受害者的屍體帶回家,在廚房裡熟練地把屍體剖開,剔骨取肉,把不同的組織存放在不同的塑料桶裡,最後把骨頭扔在附近。
我個人相信,張永明確實吃掉了受害者,因為只有這樣,那五個桶裡面混合著11個人的屍體殘骸,這件事才能解釋得通。
案發以後,也有不少人開始說,張永明不但自己吃肉,而且他家的狗吃的也是人肉。還記得前面曾經提到過,張永明的鄰居曾抱怨晚上張家的狗會狂吠嗎?人們認為,這正是張永明在用人肉餵狗。但事實究竟是不是那樣,我們也不得而知了。
而對於有村民稱張永明從來不去菜市場買菜,只見過他去買調味品的事情,這大概是案件被曝光後的一些不足為信的傳言罷了。
剩下的6名失蹤者?
法庭審理時,正式確認死於張永明手下的只有11人,但失蹤者卻有17人,那麼剩下的6人是否也有可能被張永明所殺害呢?答案是肯定的。雖然說失蹤事件是從2005年開始的,但張永明究竟從什麼時候開始殺人,這一點沒有人能夠肯定。
極有可能的是,在1997年出獄回到南門村後不久,他就已經開始殺人了。
關於食人
食人的事件,其實比大家想像中更為常見,而且並非心理變態者的專利。根據食人的動機,可以把食人分為三大類:求生性食人、習得性食人、以及其他需求。求生性食人,如在饑荒時代,為了活命而吃人;習得性食人,如一些邊遠地區的未開化部落,他們之所以食人是因為那是他們的傳統,可能是為了恐嚇敵人,也可能是為了某種宗教儀式;而食人的連環殺手,則主要以第三類為主,比如日本的食人魔佐川政,他認為對一個女人表達愛意的最好方式就是吃掉她。
對於張永明食人的動機,至今還沒有人提出過見解,但從他的行事方式來看,很顯然他是在把人當成了獵物,把殺人當成了打獵。大多數失蹤者都是在上午失蹤的,而張永明也只有在下午才去公園下棋,晚上又經常推著板車到處走。
這幾點聯繫在一起,很容易讓人想像出整件事的經過。
上午他去打獵(殺人),暫時先把獵物(屍體)藏在樹林裡,然後下午就去下棋休息,直到晚上夜深了,才用板車到樹林去把獵物拉回家裡屠宰(分屍)。
指認現場時,張永明家中還掛著幾條醃肉,分別從院子裡,菜地裡挖出20多具殘骸,卻挖出50多雙鞋子。
他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但後來據說又突然語出驚人說他殺人是受家裡環境的影響,之所以吃人,是為了超度受害者。(之前就有村民不止一次對警察和記者說過張永明的爺爺也殺人,不過年代久遠,況且也不是什麼好事,政府對這種事能壓就壓,鬧大了多少高官要下臺啊。就沒再追溯調查。)
而對於張永明是否患有精神病的問題,相關專家給予了否定的答案,稱張永明「思維清晰,認知能力正常」。
這裡,大家需要區分精神病和心理疾病。
張永明沒有精神病,不代表他就沒有心理疾病。
從他的行為推測,張永明極有可能是反社會人格障礙。
至於在開篇的時候提出過的,張永明的暴力傾向有可能來自家族遺傳的觀點,也只能是持保留態度
關於張永明
張永明出生於晉城鎮南門村,是家裡最小的孩子,上面還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
從小的時候開始,他就是性格孤僻的人,總是沉默寡言,身邊的人都不太願意和他交朋友。
張永明的母親,是個十分暴力的人。
她曾經虐打二兒媳餘會仙(音),導致兩家的關係極其惡劣,以至於根本沒有往來。有傳聞稱,她曾經在喝酒時把—個賣酒的人給殺了,但這件事一直沒有得到證實。
而張永明的二哥能榮(小名),也於1980年在菜市場與鄰居爭吵時,用鋤頭擊打對方頭部,幾乎把對方的整個頭都給鋤了下來。
一家裡同時出了兩個殺人犯,所以鄰居們提起張家的時候也是相當懼怕。
母親和哥哥的暴力行徑似乎為後來為什麼張永明會犯下的那些恐怖案件提供了一個可能的解釋發生的一切和社交網站上瘋傳的中國農村的光怪陸離不同,真實的農村並沒有任何表演性,發生的某些事卻遠比表演更殘酷。
兇手是一個所有人都覺得他「不正常」,卻因為事不關己而沒人過問的農民。
附
按照認定的責任事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雲南省公安廳建議,依照法定程序和幹部管理權限對12名責任民警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對前期已被免職的晉寧縣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達琦明和原晉城鎮黨委副書記、晉城派出所所長趙會雲分別給予行政撤職、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和行政開除、開除黨籍處分;對晉寧縣公安局副局長張平給予行政撤職、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對晉城派出所教導員李紅明、副所長田春給予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對晉城派出所副所長楊志、黃毓林和民警陳華雲、田坤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晉城派出所民警張芮、陳躍飛、李加平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