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朋友之間,互相幫忙和幫助是應該的,畢竟誰還沒有個落難的時候。
老話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人生的路很長很長,指不定有誰用到誰的時候,所以真不能把事給做絕了,無異於自己斷了自己的退路。
自己賺的錢,怎麼樣支配使用那是自己的事,誰也無權幹涉。一個人的時候,確實是這樣。
但是,結婚後就不再是一個人的事情了,不論做什麼事情,都不能隨著自己的意願和想法,這是對愛人起碼的尊重。
要知道,家是兩個人的,那麼雙方自然都有過問和知道家事的權利。
偷偷一個人擅自做主,也是極其自私和不負責任的表現。要學會珍惜愛人的信任,而不是因為被信任,從而可以肆無忌憚和為所欲為。
結婚9年,馬旭的工資卡一直由老婆保管,家裡的存款也都只知道個大概。
信任不是無緣無故的,首先是兩個人有著深厚的感情基礎,說來兩個人從15、6歲的時候就認識了,算得上是知根知底。
其次是老婆的理財能力確實比較強,平日裡精打細算,特會過日子。
加上夫妻感情穩定,彼此都沒有什麼陋習和惡習,所以馬旭很放心,把錢給老婆管著,日子定會越過越好,買房也是遲早的事。
這也是最讓馬旭不安的地方,以前吧,老婆總是慫恿自己,趕緊買房,趕緊買房,錢不夠大不了先問親戚朋友借點,慢慢還就是了。
結果等他終於下定決心要買房子的時候,老婆總是支支吾吾,以各種理由拒絕,要麼嫌今年房價不穩定,要麼嫌二手房不好,再等等買新的!
02
理由很充分,讓馬旭無從反駁,只是想不通為什麼提到買房的時候,老婆既敏感又緊張。
發小給馬旭推薦的一套房源,確實讓他喜歡上了,為此還讓發小來家裡做老婆的思想工作。買房子,是馬旭從結婚到現在最大的目標,好不容易可以撿一個便宜,有點等不及了!
和老婆有了分歧,就會有爭吵,也是在一次吵架中,老婆說漏了嘴。
不是不想買,而是錢不夠。為什麼錢不夠,老婆解釋自己瞞著馬旭買了理財,被騙了六萬塊錢。
打那以後,老婆就成了眾矢之的,默默忍受著全家人的指責和數落。六萬塊錢,對於有些人來說可能不值一提,但對於馬旭的家庭來說,已經是一筆巨額了。賺這筆錢不難,可要是想存下這筆錢,就難了!
如果不是馬旭偶然翻看老婆的手機,到現在恐怕還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這也是最讓他感到憤怒的地方,老婆明明把錢借了出去,為什麼要騙自己?
看老婆的手機轉帳記錄才知道,老婆是把這六萬塊錢借給了一個異性朋友,關於聊天記錄所剩不多,都是一些朋友之間的正常聊天話題。
等馬旭火冒三丈去質問老婆的時候,已經沒有辦法隱瞞了,只得交代事實,確實是借給了一個異性朋友,而且是普通的異性朋友,只是怕馬旭多想。
至於當初為什麼借,也不是沒想過要和馬旭商量,但一想馬旭肯定不會同意的,架不住心軟,一時衝動就把錢給借了出去。
越想越氣不過,這才問:「老婆瞞著我借給了一個異性朋友六萬塊錢,該離婚嗎?」
03
顯而易見,在這種事情上男人想離婚,有錢有關,但恐怕並不是全因為錢。
對於女人來說,能夠拿出一筆對自己而言不算少的數目借給一個普通異性朋友,而且還是瞞著自己的老公,不外乎幾種可能!
1、是女人有什麼「把柄」落在了別人的手裡,自己也是不想借的,但實在是沒有辦法,關鍵是這樣的「把柄」還不能讓自己的老公知道!
2、那並非是嘴上說的普通朋友,都知道女人是感性動物,所謂的感性動物,不就是憑感情做事的那種嗎?
3、不是普通朋友,而是關係非常近的純友誼,瞞著老公也是怕老公多想,有誤會。
4、確實是普通朋友,架不住自己心軟,見不得什麼不幸或可憐的事情發生,一時感性就把錢給借了出去。怕老公不同意,先戰後湊。
5、是普通異性朋友沒錯,有可能因為和自己一個親密的朋友關係比較靠譜,出於對朋友的信賴,從而有的盲目信任。有可能女人在家裡比較強勢,不屑與老公商量。
所以,離婚不是一件小事,況且在沒有搞懂哪一種可能的情況下,更不能衝動。而至於到底是哪一種可能,還需要自己去了解實際的情況。
不得不說,夫妻之間一定不要辜負了對方的信任,破鏡可以重圓,但鏡子中間始終會有一道難以修復的裂痕。
信任是一點一滴建立和積累起來的,很不容易,但破壞卻很容易,可能只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
而且信任一個人不難,真正難的是重新去信任一個不再信任的人。
夫妻在一起朝夕相處,許多事情都是瞞不住的,比起欺上瞞下,不如坦誠相對,有一說一、有二說二。相互尊重,是維繫任何一段感情的根本,夫妻之間,都別太過火,人是有底線的,感情也是有底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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