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剛開始學習Java的時候老師說Java中一切都是對象,並且是一次編寫到處運行。
什麼是對象?
對象是現實中的的實體,有具體的行為和屬性,比如汽車,人,飛機等。
什麼是類呢?
類是對一組屬性和行為的抽象,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比如Person類具有顏色屬性和吃飯說話的行為。我們通過類創建一個對象的實例,比如小明,小明就是一個具體的對象實例。
創建一個類
首先定一個一個名字,名字通常首字母大寫,比如Dog,Car等為了方便管理類,又需要一個包(package),包的名字可以有唯一的域名加上自己的業務模塊,包名都是小寫字母並用點分開。比如com.xxxxx.yyyy.service。作用域的範圍,為了更好的封裝,Java提供四種作用域private、public、protected、friendly。private 當前類可見,只有自己能訪問public 對所有開放,可以認為沒有限制protected 對子類可見,無論是包內外friendly也就是默認的,只對包內可見創建類的屬性也就是成員變量,如果是基本類型,會初始化一個默認值,如果是對象默認就是null。創建類的行為,可以理解為方法函數。方法的籤名就是方法名和參數列表。返回值,可以為空(void),也可以為對象,如果是空,我們在方法結束的時候可以什麼都不返回;如果有返回值,在方法末尾需要顯示的返回。參數列表,為了傳遞參數,可以在方法籤名中定義參數列表。如果是對象,傳遞的是對象的引用,如果是基本類型,傳遞的是值。局部變量,局部變量的作用域只在方法體中,需要顯示初始化,不會自動初始化默認值。一個類就創建出來了,那就來個Hello World吧

main函數也是應用的入口,直接被JVM調用。這個函數必須是public static void 的,static的意思不用創建實例就能通過類訪問。
說道static,我們就多少幾句。當被訪問的和類的實例沒有關係的實現,我們可以聲明變量或者方法為static,也就是說這個變量或者方法是被所有的對象實例所共享,進一步說這個變量或者方法和對象實例沒有關係。
最後,如果在代碼中需要注釋,和其他語言一樣,/* 開始的,到*/結束的可以跨行注釋,如果只想注釋一行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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