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12 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官周春梅被犯罪嫌疑人向某殺害。據了解,犯罪嫌疑人向某與周春梅為同鄉,2020 年 9 月,其因勞動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周春梅為其 " 打招呼 " 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兇報復。1 月 13 日,現代快報記者採訪到周春梅同事,了解到了更多細節。嫌犯在事發 5 天前曾應聘周春梅所在小區的保潔,並在案件受理期間多次騷擾周春梅。
二人並非閨蜜
嫌犯在事發 5 天前曾應聘小區保潔
1 月 12 日上午 9 點左右,湖南高院審監一庭的同事羅佩(化名)並沒有見到周春梅這位 " 工作狂 "," 以為開庭或者見當事人了。"10 時左右,在警方的告知下,羅佩和其他同事才得知周春梅遇害的消息,他不敢相信,數次跑去辦公室確認周春梅是不是已經來了。" 事發前一天下午我們還見過面,全庭 30 多個人在一起學習《民法典》,周春梅庭長講了很多看法。當時總有一種錯覺,是不是警方把受害人的身份搞錯了。"
據長沙市公安局通報,1 月 12 日 7 時左右,犯罪嫌疑人向某在文源街道某小區的地下車庫內持刀行兇,被害人周春梅不幸遇難。
周春梅居住的小區有近 20 棟居民樓,地下車庫非常空曠,且有多個視野盲區。當天早上 7 時多,周春梅經過地下車庫,準備開車上班時,被向某用刀殺害。" 現在只能說,幸虧那天沒帶孩子。"
羅佩透露,往常周春梅會帶著兒子一起出門,把孩子送到學校後去單位," 兇手這麼殘忍,後果不堪設想。" 羅佩認為,周春梅與向某是老鄉,彼此認識,向某如果起了殺心,周春梅會防不勝防," 事發 5 天前,向某曾到小區物業應聘保潔。"
至於網絡上熱議的向某和周春梅為閨蜜,羅佩認為,兩人是否為閨蜜應由周春梅的丈夫,甚至是警方在翻閱了兩人的聊天記錄後才能得出這個結論,不能因為兩人曾是同學又是同鄉就隨意揣測。
向某曾用棍棒打傷原公司領導
案件審理期間多次騷擾周春梅
羅佩介紹,向某是一個行為偏激的人,因周春梅拒絕為她的案子打招呼,便多次騷擾," 打電話,發微信都有。" 向某請周春梅 " 關心 " 的案子,是其與原單位的一個勞動糾紛案件。此案件在經歷一審、二審之後,她仍不滿意,遂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希望在高院任職的周春梅可以幫忙打個招呼,讓再審順利啟動。
2020 年 9 月 4 日,湖南高院作出的一份勞動爭議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民事裁定書駁回向某再審申請。一審判決書顯示—— 2019 年 3 月 11 日 9 時許,向某因對公司崗位調整不滿,在公司辦公樓 6 樓辦公室內手持木棍(長約 40cm、直徑 3cm)對公司某副總實施毆打,將其頭部等處毆打致傷。同日,向某在被告公司的釘釘員工群、羽毛球群、瑜伽交流群發表了其對公司領導的負面評價。
三天後,長沙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對向某行政拘留 10 日,並處罰款 500 元。2019 年 3 月 26 日,向某請求休病假或事假一個月。該公司領導告知向某須提交相關病例資料並提交請假條請公司領導審批,否則按曠工處理。之後,單位要求與向某解除勞動關係。向某又向長沙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於 2019 年 9 月 16 日裁決:公司應當支付向某休假工資 5400 多元,並對其他請求不予支持。向某不服,遂到法院起訴,與原單位打起勞動官司。
長沙市嶽麓區法院在 2019 年 12 月 30 日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向某原單位須支付對方工資 43000 餘元及未休年假工資 9400 餘元。向某不服,提出上訴,要求原單位支付工資 65000 餘元,並要求原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並補發工資、餐補、未休年假工資等。2020 年 5 月 25 日,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羅佩透露,周春梅曾向他人提及過向某的騷擾行為讓她有些抑鬱,"2020 年七八月份,向某就持續向周法官發消息進行恐嚇、威脅和咒罵。
女法官多次被評為審判專家
湖南高院 1 月 12 日晚發布通告稱,周春梅法官參加法院工作 17 年來," 不徇私情,嚴格公正司法,拒絕人情幹擾,堅守法律信仰,勤勉敬業,2016 年 5 月任審監一庭副庭長,2019 年被評為湖南省審判專家。"
2015 年,《中國審判》曾刊發《春梅香自苦寒來——記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審判長周春梅》一文。該文稱,2003 年,在湘潭大學研究生畢業後,周春梅即進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先後在紀檢組、民一庭工作。2014 年被評為湖南高院辦案能手,全年辦案數位居全院 3 個民事審判庭第一,所辦案件經評查全部為優秀,且無一超審限,無一上訪鬧訪,無一因過錯被發回、改判。
羅佩跟現代快報記者回憶," 她工作非常嚴謹,對我們要求也很高。在裁判文書的寫作上,她要求我們一定要把當事人的每一點訴求都有理有據地給到回復。業務水平也很強,對案件的當事人和律師,都非常耐心、熱情。因為長期工作,她還有非常嚴重的頸椎病,她辦公室的椅子上還放著靠枕。"
媒體編輯 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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