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叫女兒用手掏廁所糞便
「作為一名學生家長,我簡直都不敢相信竟然有這樣的事情在學校發生:學生宿舍的廁所壞了,學校沒有去修理,學生們為了使用廁所方便,竟用手把廁所便池管道裡面的糞便挖出來!」10月15日,定安縣雷鳴鎮中心小學五年級某班學生小青(化名)的家長吳某向本報哭訴。
據他介紹,10月13日,一直在學校住宿的女兒小青,周末放假回家的時候,見到他就大哭了起來。
他連忙問女兒怎麼回事,女兒一開始只是哭,在他再三追問下,小青向他訴說了事情的經過。10月10日上午放學以後,小青和宿舍的其他同學回到宿舍休息,發現廁所便池內的糞便溢了出來,廁所堵塞了。兩名同學便把廁所堵塞的事情,反映給曾經負責該宿舍住宿報名工作的陳老師。
陳老師來到宿舍看了以後,便讓學生自己把廁所堵塞的問題解決好。
當天該宿舍的宿舍長小敏便讓小青等幾名同學用塑膠袋把便池裡面的糞便挖了出來。從10月11日開始,直到10月13日放假回家,整整三天的時間,為了使用廁所,小青等同學直接用手去挖便池內的糞便,以此來疏通廁所管道。
被同學嘲笑用手掏廁所
掏廁所女生不敢再去上學
據吳某介紹,小青用手掏廁所的事情,學校的很多同學都知道,走到校園內,小青經常被指指點點、議論紛紛,因此她的心裡受到了不少傷害。回家以後整整兩天悶著頭不說話,有時候還偷偷抹眼淚。小青在學校裡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學生,可這件事情發生後,她不敢再去學校讀書。小青對父親說:「我不敢再去上學了,很多同學都說我,我還能把書讀下去嗎?」看著可憐而乖巧的女兒,吳某心裡難過得如同刀絞一般。
吳某對記者說:「學校作為教書育人的場所,應當為學生服務。學生宿舍的廁所壞了,學校應該及時修理。女兒之所以動手去挖廁所,是由於學校不修廁所造成的,女兒現在受到了心靈的傷害,學校應該為此承擔責任,給我們家長一個滿意的答覆。」
吳某表示,他將通過一切合法途徑維護女兒的權益。
學校規定:誰損壞廁所誰負責
學校承認讓學生自己疏通廁所
10月16日,學校開始上課了,而小青仍然不敢去上學,當天上午,本報記者和小青的父親吳某專程送她去學校。
記者在小青宿舍內發現,廁所的便池裡仍有髒水溢出,氣味特別難聞。據了解,從10月10日直至10月16日,學校一直沒有派人去疏導廁所管道。小青的宿舍裡住著12名同學,用手挖廁所便池內糞便的,除了小青之外,還有小妹、小清、小慧、小穎和小芳(均為化名)5人。
記者找來了當事人陳老師。陳老師對記者說,看到廁所堵塞以後,她便讓學生自己想辦法用棍子把廁所的管道疏導一下,並沒有讓學生用手去挖廁所的便池。
為什麼學校不疏通廁所呢?記者採訪了雷鳴鎮中心小學劉校長。據劉校長介紹,學生宿舍修建了廁所以後,很多學生為了省錢不買衛生紙,而把作業本上的紙張當作手紙使用,作業本上的紙張比較硬,因而容易發生廁所堵塞的事情。為了加強學生管理,學校多次給學生強調,但是也無濟於事,於是,學校便對學生們採取「誰損壞廁所,誰負責」的管理制度。
校長說,另一個原因是,學校修理不了廁所管道,只能去定安縣城找專門的管道疏通工人來維修,一次要花200元錢。
專家點評
被玷汙的不只是手
針對學生用手去挖廁所管道的事情,10月16日下午,記者電話採訪了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宋教授。
宋教授認為,雖然學校沒有及時修理廁所和學生用手挖廁所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但是既然發生了學生用手挖廁所的事件,學校方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宋教授說,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基本精神,學校應該保護未成年學生的身心健康免受傷害。而在此次事件中,學生動手去挖廁所,被玷汙的不光是手,更重要的是她們幼小純潔的心靈。該學校應該及時採取適當措施改善教育方法,更好地服務學生、保護學生。
是學生發揚艱苦樸素作風的一種具體表現
校方如此解釋學生掏廁所事件
雷鳴鎮中心小學負責後勤工作的王教導告訴記者,對於學生用手去挖廁所便池管道的事情,他首先對這些學生進行了表揚,因為他認為這是學生發揚艱苦樸素作風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
「但是,我們也對這些學生進行了批評,因為用手挖廁所這種方式不可取。」王教導對記者說。劉校長也對記者說,學生直接用手去挖廁所管道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她們即使用手去挖的話,也應該先戴上橡膠手套之類的東西。
劉校長最後表示,學校將儘快請維修工人來學校,把小青所在宿舍的廁所修好。在此之前,學校將暫時停止她們使用宿舍的廁所。
(責任編輯:黃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