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曾於2020年7月14日發布過疫情期間所持合法在加停留身份過期之後申請恢復的特殊政策,即允許身份在2020年1月30日之後過期且超過90天的申請人申請恢復身份,該政策的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隨著該政策的到期,移民部於12月31日當天又發布通知延續了這一政策。在加拿大境內的申請人,包括旅行籤證、學生籤證以及工作籤證持有人,如果合法停留身份在2020年1月30日至2021年5月31日之間過期,則在2021年8月31日前都可以申請恢復身份。同時,如果之前持有的工籤過期後,在申請恢復封閉式工籤的等待期間仍然可以合法工作。
需要明確的是,這一政策是給身份在疫情期間過期的人提供了一個超過90天仍可以申請恢復身份的機會,但並不是自動延期了身份,所以對於身份在政策期間過期的人仍要儘早提交續籤申請,這樣既可以免去逾期申請恢復身份的罰款又不會留下逾期滯留的不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