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非法外之地!楊穎起訴網友索賠23萬,半年打了26場官司

2020-08-30 明星偵探家

8月28日下午,某網友在論壇發文求助,標題為「我被angelababy楊穎告了,怎麼辦?」文中簡短的寫道:「真的,要賠23萬,是在豆瓣被告的。」同時上傳了幾張截圖。

其中有兩張是網際網路法院的案件審理詳情,該網友註冊登錄後,顯示有一個楊穎與該網友侵權責任糾紛的案件。

打開後顯示立案日期為今年8月21日,起訴方為楊穎,並且楊穎有兩位代理人,一男一女。

而被告顯示年齡25,性別男,他沒有添加代理人,只能自己應訴,上傳了自己的身份證號。

另外還有一張angelababy楊穎籤名提交的起訴書,文中的訴訟要求被告連續一個月在報紙和豆瓣主頁持續道歉一個月,同時還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二十萬,經濟損失人民幣三萬二,合計232000元。

而在事實與理由部分,詳細列出了被告通過豆瓣小組發布多篇造謠、辱罵angelababy的內容。

從該網友發出的截圖來看,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還沒有開庭,也沒有出結果。

但這位網友顯然很害怕了,他不但把自己在豆瓣的籤名改成「本人向楊穎女士道歉」,還在8月28日看到起訴書之後,很快寫好道歉信發了出來,文中寫的是:「本人之前於豆瓣小組發了誹謗侮辱楊穎女士的帖子,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本人現在非常後悔自己的錯誤行為,在這裡向楊穎女士誠懇道歉,楊穎女士,對不起,我的幼稚錯誤行為給您造成了精神損失,名譽損失。我向您道歉,希望您能原諒我。」

正常來說,道歉一般都是敗訴後要求執行時才會開始發布,但這位網友剛看到起訴書就馬上發布道歉信,並且更改了自己的豆瓣籤名,顯然是很害怕,希望主動承認錯誤得到angelababy的原諒,可以不賠錢或少賠錢。

有意思的是,這位網友在論壇發完帖子後,換來的並不是網友的支持與鼓勵,而是一邊倒斥責和反對的聲音。

有網友質問:「嘴炮別人的時候怎麼不想後果」,還有網友表示:「就算你罵過人家,你沒有造謠很嚴重那種,明星一般不會告你的。」

明星告網友名譽侵權的例子屢見不鮮,而這個案例比較典型,也很耐人尋味。

首先,明星告網友從方方面面都稱得上是「降維打擊」,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千萬不要圖一時嘴快就造謠、侵權,否則後果會很嚴重。從該網友截圖的案件詳情來看,會發現雙方的資源、實力是完全不對等的。

Angelababy一直和知名的星權律師事務所合作,各種大案小案不用自己出面,律所會委派律師幫她打各種官司,她只需要在起訴狀上籤個名即可。從這個案件中也能看出這一點,對於這種名譽權的小官司星權律所可謂十拿九穩,不過走個流程,派出兩位律師應對這個案件。

而被告的這位網友選擇自己應訴,都沒有代理律師,怎麼鬥得過對方專業律所呢?再加上他之前的造謠、辱罵被對方截圖留存,有事實依據,打這個官司他十有八九輸定了。

並且,即便他也花錢請律師為其辯護,這又是個耗時很長的過程,對於明星和律所來說無所謂,但對於被告來說會極大的影響工作生活,根本耗不起,所以被告才會如此害怕,沒等開庭審理就先主動道歉。

其次,惹誰都別惹angelababy,她真的特別喜歡委託律所起訴。有一部分原因是angelababy一直以來各種負面報導和惡意的謠言就沒斷過,為了否認整容,她甚至找專業的整形醫生鑑定過,並給出沒有整容的結論,足見angelababy是有多麼愛惜羽毛。

我們搜索了一下網際網路法院和楊穎有關的案件,已經起訴尚未公開審理的不算,2020年已經公開審理的案件就多達26宗!

其中有一部分是和減肥、美容相關企業的侵權案,也不乏和網友之間的名譽侵權案。可以說,angelababy是非常不好惹的明星之一,一旦有誹謗、造謠的事實被對方抓住證據就有可能被起訴。

另外,我們看星權律所的公眾號,他們代理的楊紫、範丞丞、李冰冰、李晨、張藝興等明星的名譽侵權案都已勝訴告終,這也反映出明星們越來越注重名譽權,也開始習慣於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就如前文所說,明星們有錢、有資源,告網友基本都是降維打擊。

網際網路並非法外之地,嘴炮之前記得想好後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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