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眼中的「清水衙門」,怎麼會發生涉案金額巨大的貪腐「窩案」呢?這還得從主角——陳宰學說起。自擔任縣環境衛生管理處主任後,他明面上通過分工文件,將單位財務、人事等工作指定給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副主任分管,暗地裡卻大搞「一言堂」,牢牢掌握著單位最核心的權力,也因此成為了眾人曲意逢迎、討好巴結的對象。「都是下屬送的錢,只要自己多給予照顧,應該不會有事的。」2014年以來,陳宰學抱著僥倖心理,多次收受或索取時任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副主任藍金榮、勞動有償服務站站長徐永群、車隊隊長周瑞南等人給予的錢款共計65.6萬元。
「一把手」帶頭貪腐的歪風邪氣,迅速滋養了以權謀私的貪腐欲望。在陳宰學的眼皮底下,藍金榮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或索要下屬幹部給予的好處費共計28萬元;徐永群利用職務便利,採取不開發票、少開發票、提供廢票等手段,侵吞有償清運費共計27.3萬元;周瑞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或索取汽車修理廠老闆給予的錢款共計46.7萬元;各片區原片長毛鑫海、黃少華、洪蘇斌、宋國寶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報工人工資等手段,騙取公款共計35.66萬元。
縱觀該案,8人的貪腐花樣百出,手段卻並不高明,只要稍加核查,就能夠從工作檯帳、財務憑證中發現漏洞,為什麼能夠「前腐後繼」、肆無忌憚侵吞百萬公款,直至2020年才東窗事發呢?
「我想想我是站長了,手上有點權力,又缺少監管,截取公款沒人會知道……」正如徐永群在悔過書中所言,監督缺位是導致8人走上違紀違法道路的重要原因。
除了縣環境衛生管理處主任的包庇縱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分管領導的失察失管也不容忽視。今年3月,青田縣紀委縣監委開展「一案雙查」,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現分管縣環境衛生管理處領導、副局長彭大鵬,以及原分管領導、副局長林康平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我們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夠重視,思想上存在麻痺大意,出現以信任代替監督的情況,沒有做好廉政建設督導檢查,沒能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採取整改措施,以至於分管單位發生這麼嚴重的『塌方式』腐敗案件……」審查調查中,彭大鵬、林康平正視自身問題,進行了深刻自我檢討。他們表示,作為領導幹部,今後將汲取深刻教訓,自覺增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的責任意識,從嚴從實管好帶好幹部隊伍。
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青田縣紀委縣監委給予彭大鵬記大過處分、給予林康平黨內警告處分,並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紀檢監察建議,督促局黨委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特別是局屬單位負責人的廉政風險點開展全面篩查,完善幹部管理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