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喪失了黨性,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不僅沒有積極投身其中,反而充當了一個極不光彩的角色,有辱人民警察的形象……」
他是李永東,被立案審查調查前擔任陝西省商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長。
曾經的李永東是一名腳踏實地、努力工作的好黨員、好警察,參與辦理多起大案要案,特別在2005年主辦商洛「10·25」陳氏兄弟涉黑案件中表現突出。2018年擔任高新分局副局長後,年過半百的李永東想到職位不可能再獲提升,且身負貸款,就慢慢放鬆原則,甚至與一些涉黑團夥交往密切。
懾於掃黑除惡的高壓態勢,黑惡勢力團夥骨幹任鵬飛上躥下跳,派成員汪濤打探案情。2018年11月的一天,汪濤相約李永東在藍田玉山高速路口見面,在李永東車後備箱放了一牛皮紙袋,望能多方打聽專案組消息。第二天,李永東發現牛皮紙袋裡裝了5萬元現金,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接受汪濤的請託後,李永東鞍前馬後為其出主意、想辦法,將探聽到的案件部署及專案組抽調警力情況洩露給汪濤,讓任鵬飛外出躲避偵查,並示意汪濤,讓任鵬飛犯罪團夥成員停止實施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毀滅、隱匿有關證據,幫助他們逃避處罰,縱容涉黑涉惡活動,為黑惡勢力充當起了「保護傘」。
2019年5月16日,商洛市公安局紀委將李永東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問題線索移交市紀委監委處理。6月27日,李永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日前
陝西省紀委監委通報了
7起涉黑涉惡「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
具體如下
1
寶雞市蔡家坡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岐山縣蔡家坡鎮原黨委書記劉懷亮充當惡勢力犯罪集團「保護傘」問題。
2018年6月,岐山縣蔡家坡鎮西星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某、原村委會主任劉某等9人因涉嫌犯罪被縣公安局以惡勢力犯罪集團立案偵查。劉懷亮在未進行核實並經會議集體研究的情況下,於同年10月擅自決定以蔡家坡鎮黨委、政府名義向政法機關出具相關材料,證明王某等人不存在犯罪行為,建議對涉案人員酌情處理,充當王某等人「保護傘」。劉懷亮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犯罪問題。2019年5月,劉懷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
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賈忠學、訴訟監督部原副部長冉本浩、公安漢濱分局江北派出所民警李海軍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2012年,李海軍在辦理任某故意傷害案過程中,違規將傷殘鑑定意見書原件交於受害人家屬,將複印件歸入案卷,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此後,李海軍又從辦理該案的檢察官冉本浩處取回卷宗,將卷內的傷殘鑑定意見書複印件取出後送回檢察機關。分管公訴工作的時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賈忠學和冉本浩因收受任某所送錢物,同意李海軍將案卷取回並抽走傷殘鑑定意見書複印件,隱瞞案件關鍵證據被公安機關隱匿的情況,該案因缺少鑑定意見書兩次被退回補充偵查未果。2013年3月,該案被公安漢濱分局作撤案處理,致使任某逃避刑事責任追究。此後,任某糾集他人逐漸發展為黑社會性質組織。2019年6月,賈忠學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冉本浩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和政務撤職處分,李海軍受到開除黨籍和政務撤職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3
榆林市綏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掃黑辦主任任世凱、治安大隊大隊長霍海龍、經偵大隊教導員郝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2010年以來,任世凱、霍海龍入股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頭目馬某的煤礦並參與分紅。在辦理馬某黑社會性質組織系列案件中,任世凱、霍海龍、郝東3人收受賄賂,徇私舞弊,幫助犯罪嫌疑人逃避處罰,縱容包庇黑社會組織,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2019年5月,榆林市榆陽區紀委監委對任世凱、霍海龍、郝東3人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4
商洛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原副局長李永東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2018年11月,李永東接受任某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汪某請託,收受其現金5萬元,打探相關案情並向汪某透漏,還示意任某、汪某等人停止違法犯罪活動以避免打擊、毀滅隱匿有關證據,幫其逃避處罰,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2019年6月,李永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5
西安市藍田縣公安局華胥派出所原所長柳百剛充當惡勢力團夥「保護傘」問題。
2015年,王某當選為華胥鎮張斜村村委會主任後,為強攬工程獲取不正當利益,多次糾集人員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惡勢力團夥。2016年以來,柳百剛與王某交往頻繁,多次收受其所送菸酒。2018年5月,在該村換屆人選甄別工作中,鎮政府安排柳百剛查證反映王某的舉報內容是否屬實,柳百剛接到舉報信後,私自讓王某翻看舉報信並拍照,洩露舉報內容,充當王某「保護傘」。2019年2月,柳百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政務撤職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6
漢中市洋縣水利局河道管理站副站長鄧存盛、工作人員王宏斌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2017年以來,鄧存盛、王宏斌長期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頭目王某保持不正當往來,為王某等人在漢江河道範圍內偷採砂石提供便利,通風報信,並收受王某所送錢物,充當其「保護傘」。2019年5月,鄧存盛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王宏斌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7
渭南市韓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教導員張建國、新城派出所副所長王養民履職不力,變相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違法犯罪問題。
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時任韓城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所長張建國、副所長王養民因監督管理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等問題,致使以王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實施的3起尋釁滋事犯罪案件被降格為一般治安案件處理。2018年10月,上述3起案件被轉為刑事案件立案偵破。2019年3月,張建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同年5月,王養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新聞來源:秦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