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也可泡溫泉 |
日本將「懷孕」從泡溫泉禁忌項目中刪除 |
日本環境省日前正式決定,將「懷孕」從泡溫泉的禁忌項目中刪除,因為沒有研究表明泡溫泉會導致孕婦流產或早產。
日本於1958年7月制定《溫泉法》,規定溫泉設施必須在更衣室等處公布該處溫泉的功效以及泡溫泉的禁忌。1982年,相關法規把懷孕(特別是初期和臨產期)與嚴重的心臟病等一起列為不適宜泡溫泉的情形。規定出臺後,不少專家指出孕婦泡溫泉並不會影響健康,並要求政府修改。環境省為此委託專家查閱了各國文獻和數據,結果發現沒有醫學論文和研究成果顯示泡溫泉會導致流產和早產。環境省中央環境審議會隨後於4月3日通過了《溫泉法》標準修正案,正式決定將懷孕從泡溫泉的禁忌項目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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