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任倩影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馬焱
購買的套餐流量和實際使用的流量可能不是一回事,所購流量總額還沒用完手機就被莫名其妙斷網……這樣的情況,你遇到過嗎?
當各種流量套餐層出不窮、眼花繚亂的時候,消費者不僅得有合格的數學計算能力,還得有過硬的語文理解能力。日前,溫州的李先生就因為「數學合格,語文不過關」而遇上了難題。
分開購買卻被合併計算
聯通騰訊王卡引發消費者投訴
李先生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他在2019年購買了聯通公司提供的騰訊天王卡59元套餐。據介紹,該套餐包含40GB專屬流量,這些專屬流量可用於100多款免流軟體,例如微信、QQ等應用,王者榮耀、和平精英等遊戲,騰訊視頻、QQ音樂等軟體,鬥魚、虎牙等直播平臺……為應對其他不免流軟體,李先生又以每月30元購買了20GB的通用流量。
根據李先生的計算,他每月應可使用60GB的總流量。「可是我在2019年10月發現,僅僅使用40GB手機就被莫名其妙地斷網了。諮詢聯通公司後得知,只要套餐內和套餐外使用總流量超過40個G,系統就會自動關閉上網功能,需要另外付費才能重新上網。」李先生說到,「我明明購買了60個G的流量,為什麼只能用40個G?我覺得這是完全不合理的霸王條款。」
虛假宣傳還是合同違約
浙江省消保委提出質疑
據悉,浙江省消保委近期收到不少類似於李先生反映的流量套餐問題。5月15日,省消保委向中國聯通浙江分公司發出整改意見書,明確提出:「消費者購買40GB專屬流量和20GB套餐外流量,但無法享受對應服務,你公司重複計算套餐外流量的行為涉嫌違約。」同時要求中國聯通浙江分公司:「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獨立計算套餐內流量和套餐外流量,消費者購買的套餐外流量不應歸算到套餐內流量中,不得重複計算流量。」
5月28日,聯通浙江分公司向省消保委回函表示,用戶在訂購騰訊天王卡套餐加其他通用流量包時,總流量(含專屬流量+通用流量)達到40GB將觸發流量封頂,如用戶自主解除流量封頂,可繼續免費使用通用流量包中的剩餘部分,但不再享受套餐內的免流優惠(即專屬流量)。
這意味著,目前購買騰訊天王卡套餐的消費者,實際可使用的流量仍然達不到設想中40GB專屬流量+自行購買的通用流量總和,解封後消費者能使用的僅限於通用流量中的剩餘部分。據了解,騰訊天王卡套餐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也會產生多項套餐外流量,比如點擊廣告、發布彈幕等。這些流量被當做通用流量,累計至流量封頂的40GB當中。
浙江省消保委觀點:
聯通公司違反與消費者的合同約定
聯通公司未充分告知消費者流量使用情況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聯通公司應當分別計算套餐內流量和通用流量包的數據流量,在套餐內流量或通用流量包數據流量使用完畢時,告知消費者真實流量使用情況。
同時,聯通公司在總流量達到40GB時,就關閉當月上網功能,容易讓消費者誤以為總流量已使用完畢,導致消費者繼續購買流量。
聯通公司在總流量達到40GB時觸發流量封頂,關閉消費者上網功能的行為不符合合同約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浙江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八條規定,「對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內容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有利於消費者的解釋。」騰訊王卡流量套餐相關合同條款描述為 :「當月套餐上網流量累積使用達40GB時,系統將關閉上網功能」。按照字面理解,當套餐流量累積使用達40GB時,系統才關閉上網功能。而實際上,聯通公司在套餐流量尚未累積使用40GB,而是總流量達到40GB時就關閉了消費者的上網功能,該行為違反了與消費者之間的合同約定。
聯通公司對於免流場景未盡到充分告知義務,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聯通公司「超100款APP專屬免流量」的宣傳語存在虛假宣傳嫌疑,消費者容易誤解為100款APP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流量均可免。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關於免流場景,聯通公司應以醒目的方式提醒,並充分履行告知義務。
在面對複雜的流量套餐時,合格的「數學計算能力」和「語文理解能力」缺一不可。免流軟體並不是完全免流,專屬流量還會計入你的通用流量中!你購買的手機流量套餐遇到了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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