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社科工作辦通字[2019]53號)的要求,我司受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委託,負責中央各部委所屬在京普通高等學校的申報受理工作。為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基本條件
1.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申請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具有博士學位。青年項目申請人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5年2月15日後出生),不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博士學位的青年項目申請人,不再需要專家書面推薦。
2.課題組成員須徵得本人同意並籤字確認,否則視為違規申報。申請人可以根據研究的實際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員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申請。
3.全日制在讀研究生不能申請。在站博士後人員均可申請,其中在職博士後可以從所在工作單位或博士後工作站申請,全脫產博士後從所在博士後工作站申請。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係的真實性,承擔項目管理職責並承諾信譽保證。
4.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複立項,確保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課題研究,2020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
(1)課題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申請;課題組成員同年度最多參與兩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在研國家級項目的課題組成員最多參與一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
(2)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新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結項證書標註日期在2020年2月15日之前的,或在2月15日前已向全國社科工作辦提交結項材料的,可以申請本年度項目。後者具體日期以各地社科規劃管理部門寄出結項材料時間或在國家社科基金科研創新服務管理平臺中審核提交的時間為準)。
(3)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及其他國家級科研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其課題組成員也不能作為負責人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選題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4)申請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同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5)不得通過變換責任單位迴避前述(1)—(4)條款規定,不得將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二、申報相關事項
1.資助額度:重點項目35萬元,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20萬元。
2.完成時限:基礎理論研究一般為3-5年,應用對策研究一般為2-3年。
3.課題申報範圍涉及23個學科(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除外),須按照《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填寫《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跨學科研究課題要以「靠近優先」原則,選擇一個為主學科申報。
4.《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020年度課題指南》條目分為具體條目(帶*號)和方向性條目兩類。具體條目的申報,可選擇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也可對條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適當修改。方向性條目只規定研究範圍和方向,申請人要據此自行設計具體題目。具體條目和方向性條目均可申報重點項目。只要符合《課題指南》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學科均鼓勵申請人根據研究興趣和學術積累申報自選課題(包括重點項目)。自選課題與按《課題指南》申報的選題在評審程序、評審標準、立項指標、資助強度等方面同樣對待。無論是按《課題指南》擬定的選題還是自選課題,課題名稱的表述要科學、嚴謹、規範、簡明,避免引起歧義或爭議。
5.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有較大關聯的,須在《申請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繫和區別,否則視為重複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家基金項目結項。
6.凡以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後出站報告為基礎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須在《申請書》中註明所申請項目與學位論文(出站報告)的聯繫和區別,申請鑑定結項時須提交學位論文(出站報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8.凡以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名義發表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不得同時標註多家基金項目資助字樣。
9.申報課題全部實行同行專家通訊初評,初評採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課題論證活頁》(以下簡稱《活頁》)匿名方式,《活頁》論證字數不超過七千字,要按《活頁》中規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關研究成果。
10.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申報課題須按照《申請書》和《活頁》要求,如實填寫材料,保證沒有智慧財產權爭議,不得有違背科研誠信要求的行為。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五年申報資格;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並通報批評。為保證申報評審的公正性和嚴肅性,評審會議召開前申報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走訪、諮詢學科評審組專家或邀請學科評審組專家進行申報輔導。凡行賄評審專家者,一經查實將予通報批評;如獲立項即予撤項,五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凡在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和評審中發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的,除按規定進行處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
11.課題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結項成果形式原則上須與預期成果一致;獲準立項的《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最終成果實行匿名通訊鑑定,鑑定等級予以公布。除特殊情況外,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鑑定、後出版,擅自出版者視為自行終止資助協議。如計劃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或者外語撰寫成果,請在《申請書》論證中予以說明。
12.各單位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和內容審查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書》填寫不規範的、課題論證明顯簡單草率的、無相關前期成果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請書》、《活頁》(2019年12月版)一式6份(原件1份),A3紙雙面印製、中縫裝訂。其中5份(含原件)裝入材料袋,材料袋封皮須註明學科分類、單位、項目負責人等信息。5份《申請書》按「七、在京委託機構審核意見」所在頁疊夾;5份《活頁》單獨疊放並夾在最內側《申請書》中。另1份《申請書》(含《活頁》)單獨列出並匯總,供我司存檔。
2.各高校將本單位申報的所有項目數據統一錄入到《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管理信息系統(2018年版)》,需錄入申請人身份證件信息(持有多個身份證件的,以身份證信息優先),並由《信息系統》導出數據表(即xmsbsj.dbf文件);列印《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書清單》和《各學科分類申報數量匯總統計表》(加蓋科研管理部門公章)。
四、受理時間及報送地址
我司委託北京師範大學高校社科管理中心具體負責項目的申報受理工作。各申報單位務必於2020年2月15日前按申報要求將《申請書》、《活頁》、《申請書清單》、《各學科分類統計表》報送該中心,並將《信息系統》導出的數據表(即xmsbsj.dbf文件)、《申請書》及《活頁》電子版(WORD文件,以「所在單位+申請人姓名」命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xuhao@b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報送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新街口外大街19號,北京師範大學科技樓C區1001室(郵編:100875)
聯繫人:徐昊
電 話:010-58801803
附件:1. 2020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課題指南
2. 2020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書
3. 2020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課題論證》活頁
4. 2020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報數據代碼表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