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療救助標準和醫療救助辦理流程
救助標準
(一)資助參保
對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和農村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
(二)醫療救助
1、特困供養人員在當地鄉鎮衛生院住院治療的,按個人自付合規費用的100%予以全額救助;在縣級定點醫院住院的,按個人自付合規費用的95%予以救助;在縣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按個人自付合規費用的90%予以救助。其普通門診費用,每年按280元/人的標準核撥給各鄉鎮民政辦,由各鄉鎮根據實際情況統疇使用。
2、低保對象住院,按個人自付合規費用70%的比例救助,年度內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20000元。
3、農村貧困人口住院,根據健康脫貧工程政策的規定,按合規總費用的10%予以救助。
4、已脫貧人口住院,年度內個人自付費用超過15000元的,按合規費用5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15000元。
5、其他特殊困難人員住院,年度內個人自付費用超過20000元的,按合規費用3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累計救助金額不超過10000元。
6、對農村0—14歲(含14歲)兒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臟病等特殊病種住院的救助,按照安徽省相關政策規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救助。
7、門診費用救助。特困供養人員、城鄉低保對象、重點優撫對象、重點社會救濟對象中重症慢性病需長期服藥的門診費用,按50%的比例予以救助,年度救助限額不超過1000元。
對特困供養人員和城鄉低保對象,常年依靠透析維持生命的尿毒症、白血病等門診治療的費用,給予不超過6500元救助。
一、事項名稱
醫療救助對象手工(零星)報銷
二、受理單位
嶽西縣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三、服務對象
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農村貧困人口不設醫療救助起付線、其他符合醫療救助政策特殊困難人員
四、辦理方式
現場辦理:屬地村委會
五、辦理流程
1. 申請人到屬地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受理申請後提出意見,符合救助的提交至鄉鎮民政辦,鄉鎮民政辦受理申請後,進行初審,符合救助條件的籤署意見,每月25日前,將上月所有申報材料上報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2. 醫療保障服務中心進行業務審核;
3. 審核通過,救助資金打入其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審核未通過,告知原因。
六、辦理材料
1. 醫療救助申請卡(表);
2. 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3. 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的結算單、定點醫療機構處方底方;
七、辦理時限
不超過 30 個工作日
八、查詢方式
1.現場查詢:嶽西縣天堂鎮天馨路218號縣政務服務中心3樓
143-146號醫保窗口。
2.電話查詢:0556-2186942、0556-2186220。
九、監督電話
嶽西縣醫保局監督電話:0556-2178891。
十、評價渠道
開展現場評價(評價器)、網際網路評價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評價,並向社會公布。
十一、設定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 649 號)。
申請人到村委會申請--鄉鎮民政辦受理初審--醫保服務中心審核--若審核通過,基金管理中心撥付資金,審核未通過,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