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第11項反饋問題整改銷號的公示

2020-09-04 晨郴州

關於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第11項反饋問題整改銷號的公示

根據《湖南省省級環境保護督察交辦問題整改銷號指導意見》(湘突環改辦函〔2019〕2號)要求,現將我市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第11項「部分市直職能部門和縣級黨委政府依舊錯誤認為『環境保護是環保部門的事』『環保督察就是環保部門的事』,沒有真正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總體要求。」反饋問題整改完成情況進行銷號前公示,公示時間:9月2日—9月6日,為期5天,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聯繫中共資興市委辦公室,電話:0735-3322261,地址:資興市晉寧路市委辦公樓。

反饋問題

「部分市直職能部門和縣級黨委政府依舊錯誤認為『環境保護是環保部門的事』『環保督察就是環保部門的事』,沒有真正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總體要求。」

整改目標

進一步落實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釐清部門間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建立完善環境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總體要求。

整改時限

持續推進

整改措施

1.進一步落實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釐清部門間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2.建立完善環境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機制,落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總體要求。

整改完成情況

1.制定了《資興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進一步釐清了各鄉鎮(街道)和職能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2.制定了《2018年資興市重點工作績效評估實施方案》《2019年資興市重點工作績效評估實施方案》,從2018年開始,大幅度提高了生態環境保護在績效考核中的權重,其中2019年度對鄉鎮(街道)考核權重為12%~14%。

3.資興市委辦印發了《資興市市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暫行辦法(試行)》(資辦發〔2017〕20號),將生態文明建設、環境保護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加大對環保工作的考核力度,切實發揮績效考核導向作用。

【來源:郴州市生態環境局資興分局】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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