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在外面要保護好自己,這句話應該快聽出來繭子了。下面案件中的女孩就是因為在外面喝酒,遭到所謂朋友的輪姦,最後還被拍成視頻上傳到網絡上,最終女孩得了重度抑鬱。
下面由李勝勇律師進行詳細解答:
案件詳情:
張某因為和男朋友分手心情不好,於是叫來了網上認識的朋友李某出來喝酒,喝到一半的時候李某提議兩個人喝得不盡興,再叫一個人。張某表示同意後,李某叫來了另一個人王某。三人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後來張某醉的不省人事,王某李某將張某帶到酒店。
到酒店之後,王某見張某醉的厲害,於是起了歹心,在實施強姦行為的時候,王某要求李某將視頻拍下來,李某照做。之後因為自身原因李某並沒有實施強姦行為,但也和張某拍攝了侮辱性視頻。後來王某將視頻上傳到網上,原本張某醒來之後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直到有人給她看了視頻裡的內容。
律師在線:
首先,針對合謀輪姦的案件中,其中某個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實施成功,並不影響對全部人強姦行為的認定。
輪姦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基於共同的強姦意圖,在同一段時間先後對同一受害人實施強姦的行為。對於輪姦行為屬於情節加重犯還是結果加重犯,各界的觀點並不統一。不過根據《刑法》的規定,情節加重犯與結果加重犯的判決好和量刑都要比基本犯重。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輪姦系情節加重犯,而非結果加重犯。二名以上行為人只要基於共同的強姦故意,在同一段時間先後對同一被害人實施強姦行為的,就應當依法認定為具有輪姦情節。各行為人的強姦行為是否得逞,並不影響對各行為人具有輪姦情節的認定。
輪姦犯罪過程中,部分行為人強姦行為已得逞,未得逞的行為人屬於什麼犯罪?
未得逞的行為人亦應認定為強姦犯罪既遂。
輪姦不是一種獨立的犯罪,而是一種嚴重的強姦罪。該犯罪情節只有有沒有實施的問題,並沒有既遂未遂的問題。根據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體既遂」的基本原理,只要其中一個共同行為人成功犯下了犯罪行為,就應將每個共同犯罪者的犯罪行為視為完成犯罪。部分行為人的強姦行為未得逞,不影響犯罪既遂的認定。當然,如果共同行為人的強姦行為均未得逞,則應當認定所有行為人的犯罪形態為未遂。
現在社會人心隔肚皮,如果真的想喝酒,叫上幾個絕對信得過朋友在家喝一頓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