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外合作辦學中存在的問題,教育部今日發出旨在加強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的《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外合作辦學秩序的通知》。通知從審批到監管及招生、質量控制等多方面對教育部門及相關學校及合作機構提出了具體要求,同時重點強調,將將依託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開通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信息平臺,重點推進「兩個平臺」和「兩個機制」建設。詳細內容如下:
「我部將採取相關措施進一步加強中外合作辦學的行政監管,重點推進「兩個平臺」和「兩個機制」建設。將依託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開通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信息平臺;開發中外合作辦學頒發證書認證工作平臺;有選擇地在部分省市按學科大類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質量評估,建立中外合作辦學質量評估機制;根據法規的要求強化辦學單位和各級管理部門的責任,建立中外合作辦學執法和處罰機制。為了加強政務公開和信息披露工作,我部將逐步向社會公布經批准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名單等相關信息。」
據悉,在教育部的領導下,在教育部相關部門的積極配合下,依託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建設的中外合作辦學監管工作信息平臺已經初步建成,將於近日正式公布並展開相關業務。
相關連結:教育部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外合作辦學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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