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歡迎來到「村東張二狗」欄目,每日分享最新的三農資訊,以及農業小知識,喜歡的不妨點擊上方關注訂閱喲,今天我們討論的話題是:女孩子出嫁後,戶口留在娘家好還是遷到婆家好?看看過來人怎麼說
戶口對於我們每一個人都是很重要的。沒有戶口就等於是「黑戶」,根本沒有人能證明你存在過,各項權利等也沒辦法保障。如果孩子從小沒有上戶口,從上學開始,就被拒之,更別提以後工作生活和結婚了。擱在以前,城市戶口是「香馞馞」,它意味著未來的生活。現在的農村,今非昔比,國家對「三農」的扶持政策多得去了,還有「不動產」的土地使用權,農村戶囗似乎又「值錢」。作為農村的「出嫁女,戶口是留下還是遷移到男方,這事還真讓人犯難的。其實,這完全取決於已婚婦女的資源和男方家庭的要求。
《婚姻法》沒有女孩出嫁非遷戶口的規定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九條的規定,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這就是說,男女雙方結婚後,一方的戶口可以遷到另一方,也可以不遷移。一般都取決於雙方及家庭的意願和要求。女兒出嫁後也不一定要把戶口遷出去的。
戶囗不遷移並不影響生孩子準生證的辦理及上學的問題
也許有人很擔心,女方戶囗不遷移到男方,會影響以後生孩子準生證的辦理。其實,辦理生孩子準生證,只要提供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和戶囗本的原件就可以,並不要求男女雙方非在一個戶口本上。即使夫妻雙方都擁有了自己的戶口本,一般來說,孩子的戶口是隨著母親的。將來上學念書有個戶籍證明,辦個轉學的手續即可。
女方戶口不遷移的好處
法律規定在農村地區有各種補貼的政策,比如,承包土地使用權、宅基地、徵地補償、自願退出土地補償等等,但前提是必須永久居住於農村。這也就意味著女兒出嫁後不遷移戶口,享受土地權益、補償和重新安置分配等就有法律的支持。
如果說已婚女的戶囗留下娘家,不具備自己獨立的農村戶口或無房戶的條件,可以增加宅基地的面積。原則上說,人口的增加就會增加宅基地的面積。且由於原有宅基地面積的不足,可以在這種條件下申請新的宅基地面積,擴大宅基地的範圍。
患得患失須權衡
如果女男女雙方都是登記的農村永久性居民,若女方遷移選擇享受男方家庭的村集體福利,女方家庭再好的政策會與你無緣;如果男方那裡福利待遇好一點,女方婚後最好把戶口還是遷過去;如果兩邊條件都差不多,最好還是戶口隨人走,畢竟很多事情都跟戶口有關。戶口不遷移,需要了得兩頭跑,很不方便。特別是嫁到外地,往返路途遙遠,費時又費力。
再說了,女兒出嫁後,像潑出去的水,男方家庭少分,或不會分家財的。雖說土地承包期30年不變,你向娘家要土地使用權,兄(嫂)弟(媳)不和你爭才怪呢?農村人給兒子娶個媳婦不容易,這幾年農村離婚的也不少,女方只有將戶囗遷過去了,男方家庭才覺得是「自家人」,才會吃上「定心丸」。對此你是怎麼看的?歡迎大家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