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聯合印發《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對有關要點解讀如下:
一、背景情況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和7部門《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鞏固落實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以下簡稱住培)制度,持續提升住培質量,發揮住培重點專業基地引領示範作用,經商財政部同意,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組織制定了《方案》,指導各地規範開展住培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建設相關工作。
二、主要內容
《方案》從六個方面作出相關規定。一是確定工作目標。以緊缺專業為重點,以質量為核心,遴選建設一批學科覆蓋完整、區域布局均衡的住培重點專業基地,發揮引領示範作用。二是明確遴選條件。包括成為基地年限、基地接受評估情況、住院醫師結業考核通過率、住院醫師待遇保障和教學激勵機制建設情況等,對培訓招收任務完成情況好、培訓質量高、師資隊伍和團隊建設優、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的專業基地同等條件予以優先支持。三是規範遴選流程。各地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年度具體工作要求,按照基地上報、省級審核、國家覆核的規定程序進行。四是加強政策支持。對重點專業基地加強人員培訓、建設住培實踐技能考核基地和骨幹師資培訓中心、購買教學設備、開展教學研究、加強交流合作等給予支持。五是明確基地責任。保證住院醫師培訓質量、合理控制招收規模、保障住院醫師合理待遇、積極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研究、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積極承擔國家有關部門委託的工作任務。六是強化組織管理。嚴格執行財政資金管理相關制度,確保專款專用,提升專業基地培訓能力和培訓質量,發揮引領示範作用。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落實屬地化管理責任,加強項目組織實施和管理。國家加強績效評估,對評估不合格的取消重點專業基地資格。
關於印發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衛辦科教發〔202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和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鞏固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發揮重點專業基地引領示範作用,持續提升培訓質量,經商財政部同意,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組織制定了《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建設項目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
2020年6月28日
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建設項目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和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鞏固完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持續提升培訓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全科、公共衛生等緊缺專業為重點,以質量為核心,中西醫並重,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中,遴選建設一批學科覆蓋完整、區域布局均衡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以下簡稱重點專業基地),對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起到引領和示範作用,帶動全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高質量發展。
二、遴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作為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的專業基地滿5年,近3年均招收住院醫師(含在讀臨床、口腔、中醫專碩研究生,下同),近2年均有住院醫師結業。緊缺專業可適當放寬年限要求。
2.近3年,該專業基地住院醫師對該培訓基地滿意度高,未出現省級及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部門,下同)或中國醫師協會(中國醫師培訓學院)接到問題投訴舉報,並被查實的情況。
3.近3年,該專業基地及所在培訓基地接受過省級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評估不少於1次,結果為合格及以上。
4.近2年,該專業基地住院醫師首次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理論考核的通過率均位於該省份本專業通過率前列。
5.該專業基地所在培訓基地應當制定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期間薪酬待遇發放標準,並將其納入招收簡章,住院醫師待遇得到合理保障。
6.該專業基地所在培訓基地建立教學激勵機制,將指導醫師教學數量和質量作為績效考核、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的重要內容。
7.申請重點專業基地(全科)的,需符合《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綜合醫院)全科醫學科設置指導標準》的有關要求。
(二)符合以下條件的,同等條件優先支持。
1.該專業基地醫療、教學能力處於該省份領先地位,輻射作用明顯,能夠引領省域內本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健康發展。
2.該專業基地重視師資隊伍建設,建立了對教學的激勵機制,將指導醫師教學數量和質量作為其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3.近3年,該專業基地完成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下達招收任務的比例不低於90%。
4.該專業基地住院醫師培訓質量高,近2年,本專業住院醫師首次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理論考核通過率位於該專業全國排名前25%;近3年,本專業住院醫師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住院醫師」稱號,本專業住院醫師以同等學力申請並獲得碩士專業學位。
5.近3年,該專業基地負責人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業基地主任」稱號;指導醫師獲得省級及以上「優秀指導醫師」稱號;該專業基地負責人或指導醫師在省級及以上畢業後醫學教育相關學術組織中擔任重要職務。
6.近3年,該專業基地負責人或指導醫師主持省級及以上畢業後醫學教育相關教學研究項目;主編畢業後醫學教育教材或專著;獲得畢業後醫學教育相關的教學專利;在省級及以上的骨幹師資培訓班、管理幹部培訓班等作經驗交流。
7.近3年,該專業基地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承擔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考核命題基地和實踐技能考核工作;參與省級及以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政策研究、標準及方案制定;參與省級及以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評估、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考核題庫建設、年度業務水平測試題庫建設等工作;積極舉辦省級及以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師資培訓班;為貧困地區、革命老區、邊疆民族地區以及省域內其他薄弱地區培訓管理幹部和臨床指導醫師,積極代培住院醫師且代培住院醫師結業考核通過率較高。
三、遴選流程
(一)根據國家統一工作部署,符合條件的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向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申報書》(見附件),並提供有關佐證材料。
(二)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實(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由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核實,下同),對弄虛作假者不納入當年重點專業基地遴選範圍;對符合條件的專業基地,按照評價指標組織專家進行評分。各省份按照有關要求進行遴選推薦,遴選推薦結果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局提交最終結果。
(三)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委託中國醫師協會(中國醫師培訓學院)組織專家,對各省份上報的申報材料進行覆核,對資格審核不嚴、程序不符合規定的省份,減少當年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名額,情節嚴重的取消當年重點專業基地遴選名額,且將酌情減少下一年度該省份支持名額。經過專家綜合評議,最終提出首批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重點專業基地名單,並適當向中西部地區傾斜。名單以適當方式公示後予以公布。
四、政策支持
(一)對重點專業基地加強基地管理人員、教學主任、教學秘書、指導醫師、考官等教學能力培訓,更新與添置畢業後醫學教育教學和考核設施設備,加強畢業後醫學教育相關國內外交流合作,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相關研究和探索實踐等工作給予適當支持。
(二)優先遴選重點專業基地所在的培訓基地成為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實踐技能考核基地。
(三)優先遴選重點專業基地成為本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骨幹師資培訓基地。
(四)優先支持重點專業基地參與畢業後醫學教育有關政策研究、標準制定、質量評估、專業基地認證和教育教學改革試點項目。
(五)國家畢業後醫學教育有關課題、境內外學習交流項目等向重點專業基地傾斜。
(六)對重點專業基地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及時進行總結推廣。
五、重點專業基地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保證住院醫師培訓質量。重點專業基地的住院醫師應當嚴格按照培訓標準完成所有培訓內容,首次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結業理論考核的通過率應當位於全國該專業的前15%;住院醫師對該專業基地的滿意度達到95%。
(二)合理控制招收規模。重點專業基地應當根據衛生健康人才培養需求,在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核定的培訓容量內,優化招收結構和規模,加大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力度,不得超容量招收住院醫師。
(三)保障住院醫師合理待遇。重點專業基地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以及培訓基地制定的相關政策要求,確保本專業基地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外單位委託培訓的住院醫師與本單位同等條件住院醫師薪酬待遇基本一致,並根據考核情況發放,鼓勵多勞多得。
(四)積極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研究。重點專業基地在建設周期內主持開展省級及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其委託的有關單位支持的本專業畢業後醫學教育研究項目不少於2項;主編出版與畢業後醫學教育緊密相關的專著不少於1本或獲得省級以上教學成果獎不少於1項;鼓勵重點專業基地及時總結教育教學經驗,以文章或其他方式加強學術交流,分享研究成果。
(五)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積極開展本專業指導醫師師資標準、培訓標準、考核與認證等方面的建設和研究;每年至少承擔1項本專業省級及以上的骨幹師資培訓。
(六)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積極幫助貧困地區、革命老區、邊疆民族地區及省域內其他薄弱地區提高本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水平,積極承擔本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援疆、援藏、援青等工作任務,並取得實效。
(七)積極承擔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或其委託有關單位組織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評估和考核有關工作(包括年度業務水平測試、結業理論考核題庫建設與實踐技能考核等)以及其他教育教學改革工作任務。
(八)每年應當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對全年工作進行全面梳理和總結(包括項目資金使用情況),並對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強化組織管理
重點專業基地要強化項目管理,嚴格執行財政資金管理相關制度,加快執行進度,確保專款專用,同時抓好項目建設任務的落地落實,提升專業基地培訓能力和培訓質量,發揮引領示範作用。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落實屬地化管理責任,加強對項目組織實施和管理。成為重點專業基地滿3年的,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組織開展績效評估,對評估合格的重點專業基地繼續加大支持力度,對評估不合格的取消重點專業基地資格。
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