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火車票不僅會令人方寸大亂,還有可能招來「逃票」嫌疑。近日,鐵路部門發布消息稱,火車票掛失補辦新規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新規實施後,不管是進站前、上車後或是出站前遺失車票,都可再補辦。
進站前丟失:須先購新票再退票
如果旅客購買實名制火車票後丟失,應不晚於該趟列車停止售票前到車站售票窗口辦理掛失補辦。辦理時,需提供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原車票乘車日期和購票地車站名稱等,經車站確認無誤後,旅客按原車票車次、席位、票價重新購買一張車票。新車票票面上將標記「掛失補」字樣。
旅客持新車票乘車時,需主動向列車工作人員聲明;經列車員核驗「掛失補」車票、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與乘車人一致,並在到站前確認未發現原車票被他人使用後,會為旅客開具客運記錄,與「掛失補」車票一併作為到站退票憑證。
旅客在到站後24小時內,憑客運記錄、新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至退票窗口辦理新車票退票手續,按規定繳納補票手續費2元。
上車後丟失:在列車上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掛失補辦新規的一大亮點在於,若不慎在列車上遺失車票,可立即在列車上辦理掛失補辦手續,不需到站後再重新購票。
旅客需主動向列車乘務員說明車票丟失,列車長在查驗乘車人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購票信息一致後,將為旅客辦理掛失補辦手續,收取2元手續費,票面標註「車票丟失」字樣。到站前核驗席位使用正常後,會為旅客開具客運記錄。
到站後,補票旅客憑標有「車票丟失」字樣的車票、客運記錄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辦理出站檢票手續。
出站前丟失:核對信息無誤後無需再補票
新規實施前,旅客要是在抵達目的地下車後才發現自己的車票丟失的,一般都會被車站要求補票後才能出站。
新規實施後,旅客在出站前發現車票丟失,可以向車站工作人員出示身份證件,提供購票的相關信息。經車站核查,有購票記錄且已購車票有效,乘車日期、車次相符,票、證、人一致,實際乘車區間未超過已購車票乘車區間,並且沒有出站檢票記錄的,車站可為旅客辦理掛失補辦手續,收取2元手續費,並在票面標註「車票丟失」字樣。旅客可憑該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出站。經核查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須按規定補票後才能出站。(記者 陳秋萍)
編輯:鬱海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