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粉絲學一些心理學,追星才能很愉悅!為此,專門整理出一個系列來,不過也有可能寫著寫著半途而廢了……
心理學中有一條人際關係的「黃金法則」:「像你希望別人如何對待你一樣去對待別人。」簡單理解來說就是:如果你希望別人尊重你,你先要去尊重別人;如果你希望別人對你好,你先要對別人好;如果你希望別人愛你,你先要去愛別人……
關係中的「黃金法則」,是一種正向情感的輸出,對於情感輸出者而言,是本著坦誠待人的想法:我想和你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所以我真心的對你好,如果你也對我好,那當然最好不過;但如果我並沒有感受到你對我的好,1、可能是你沒有感受到我的好;2、你感受到了,但你不願意回應,3、你回應了,但我感受不到。無論是哪一種情況,都沒有關係,我至少盡力了,所以問心無愧。「黃金法則」中,情感的輸出是單向的,所以這種法則是不可逆的。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會反過來用,這也就是所謂的「反黃金法則」,所謂的「反黃金法則」就是:我怎麼樣對你,你就應該怎麼樣對我。「反黃金法則」是把正向情感輸出,變成了一種情感交易。持有「發黃金法則」理念的人,往往在人際交往中,把自己的情感標註了價格或者重量,希望自己的情感付出能夠得到期待的回報,一旦感到自己的情感付出與回報不成正比,心理就會失衡,就會生出計較之心,甚至會生出憤怒和怨懟。
粉絲與偶像之間的關係,其實也是一種人際關係,只是這種人際關係比較特殊,對於偶像而言,粉絲是一個被定義的群體,所以是一個人和一個群體的人際關係,事實上一個偶像也很難和每一個粉絲都建立人際關係。但對於粉絲來說,粉絲是獨立的個人,她也許會同時有幾個偶像,但就對某個偶像而言,這個關係是一對一的人際關係。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偶像和粉絲對於關係的認知本身就存在差異。
站在偶像的角度,偶像與粉絲關係中的「黃金法則」應該是:我希望粉絲喜歡我的作品,所以我會盡力給粉絲呈現更多好的作品。
一般情況下,偶像很少會用「反黃金法則」,比如:我努力給你們呈現出來好的作品,你們必須喜歡我的作品。因為對於偶像而已,粉絲是一個群體,裡面的成員本身是複雜的、可變的、流動的,所以他無法也不能用「反黃金法則」來對待粉絲。但是,也不排除有時候也會陷入誤區。如果真的有偶像用了「反黃金法則」,他就會陷入無盡的困擾和煩惱中。比如前幾天,有粉絲不滿偶像鏡頭較少,在網絡上引起一些爭議,這個偶像又是開直播、又是微博解釋,還是有部分粉絲無法理解,甚至脫粉。這個偶像也是我很欣賞和喜歡的一個年輕人,他的做法我也理解,他也是希望粉絲能夠理解他的做法,但是這個是不現實的。還好,他最終還是依據「黃金法則」—「我希望你們理解我,所以我先理解你們。我理解了你們,但你們仍然無法理解我,那我就不再解釋了。」來給此事做了了結。否則,如果堅持「反黃金法則」—我理解你們,你們也應該理解我,那這件事會糾纏很久,不會和解。
而站在粉絲群體的角度,粉絲與偶像關係中的「黃金法則」應該是:我們希望偶像呈現更多好的作品,所以我們會盡我們所能支持偶像。這裡的支持是一個主動的選擇,對偶像是否能產品好的作品,只期待,不作要求。這種關係才是正常的、積極的、健康的關係。
但粉絲群體是由一個個獨立的粉絲構成,由於其個性特徵、教育背景、家庭情況等等不同,每一個粉絲的認知水平也不同。我相信絕大多數粉絲能夠謹遵「黃金法則」。追星本就是一個單項的情感輸出,之所以喜歡和支持自己的偶像,是因為在追星過程中自己感受到了快樂。但是還是不可避免地,會有一小部分粉絲,在追星的過程中,逐漸迷失自我,忘記了初心。
對你的偶像而言,他有他自己的職業方面的規劃,而且他面對的除了粉絲群體,還有廣大觀眾,所以在很多事情方面,並非能夠如你或者個別粉絲所願。如果你在追星過程中,有了諸如此類的想法,比如:1、我這麼努力的為你付出,你應該聽我的;2、我這麼努力地支持你的事業,你應該爭氣,不好的代言、影視劇、綜藝不要接;3、我為你撕番,是出於對你的愛,你也要勇爭一番,4、我理解你,你應該也理解我……之所以有這樣的想法,是因為你已經陷入了「反黃金法則」的怪圈,把原本快樂的單方面的追星,變成了一場情感交易。然後,慢慢地的有了抱怨、不滿、怨懟等負面情緒,開始感覺到不快樂。
為了讓你的追星之旅回歸初心,你需要遵守人際關係的「黃金法則」(當然這個法則也適用於你在現實生活中的其他人際關係:親子關係、同事關係等等)。一旦發現你在追星過程中有計較得失,有了抱怨、失望等負面情緒,你就要提醒自己,及時擺脫「反黃金法則」這種不合理信念。
無論你的「追星」之旅,是短途,還是長途,都希望在你某一天回憶起來時,那是一段美好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