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女方戶口一定要遷入男方家裡嗎?如果不想遷,怎麼辦呢?
很早以前,我們對於結婚與戶口的關係就存在一個認知誤差,許多農村認為,在女孩子嫁人之後,我們需要去把戶口過戶到男方家。成為戶口本的一員,其實這樣的想法是不對的。在國家法律上並沒有這個強制性的要求。
不過由於文化的影響,許多嫁走的女孩子還是會把戶口弄到男的家裡。但是這有一個後果就是,許多遷過去的會使得女方的承包地被回收。而且就算是戶口到了丈夫家,但是也不一定可以分到承包地和宅基地。
那麼,如果不遷入又會有什麼影響呢?原則上來說其實沒有什麼影響,如果具體要說的話,可以從以下這三個方面去看。
第一:辦理結婚登記不需要遷移這些,僅需要提供戶口本
一般男女辦理結婚,都需要戶口本才可以,根本不需要任何一方進行戶口的變遷。
第二:辦理準生證明也不需要遷移戶口
有人認為,在生孩子後辦理準生證明需要夫妻在一個戶口本才行,其實國家並沒有強制性的要求,所以不用擔心這些。
第三:孩子上學與戶口是否遷入也並無多大關聯
一般情況,我們孩子的戶口都會跟隨父親,在男方名下。所以只要爸爸的戶籍所在地上學就可以了,如果分居的話,就要另當別論了,孩子就需要跟隨母親才可以。
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出嫁之後的女性戶口是否遷入南方並沒有什麼影響,而且國家也沒有強制我們必須去遷入。所以如果你對於這方面還是不了解,或者認知還錯誤,那一定要及時的改正。
就算是男方非要你去遷過去,你也一定要權衡之後再做決定。對於女方應不應該遷入到男方家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