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際原油貿易專業術語
1、LOI:Letter of Intention (由買方出具的購貨意向書)
2、ICPO:Irrevocable Corporate Purchase Order (不可撤消的購買訂單)
3、BCL:Bank Capacity Letter(由買方出具的銀行資金證明)或寫成"Bank Conform Letter"
4、FCO:Full Corporate Offer(賣方出具的負責的意向性合同),非正式合同,一般要在合同中註明:" This is not to be circulated and is only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transaction only"
5、POF: Proof of Funds(由買方出具的資金證明),說明他開出的信用證已有資金保證.而BCL只能說明公司的資信
6、POP:Proof of Product(產品證明),由律師出具,由第三者保存附帶條件委付蓋印的契約,送達買方銀行
7、PB:Performance Bond (履約保證金), LOI的關鍵條款,只有付了PB, 買方開出的信用證才有效. 信用證一般為不可撤消的保兌的即期信用證
8、CIF:即COST,INSURANCE,AND FREIGHT三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大寫組成,中文意思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指當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時,(實際為裝運船艙內),賣方即完成交貨。貨物自裝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費保險費等由賣方支付,但貨物裝船後發生的損壞及滅失的風險由買方承擔。
9、FOB:是FREE ON BOARD三個單詞第一個字母的大寫,中文意思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具體裝運港名。
二、國際原油貿易基本流程
1. 買方向供貨方提交購貨意向書(LOI)和銀行資信證明(BCL)。
LOI比較容易,很多時候可以在裡面加上買方銀行的Soft Probe;BCL中國的商業銀行還不是很專業,但是很多賣方要求買方提供。往往根據外資銀行的格式打一份再到國內的商行去審核蓋章。
2. 供貨方確認後給買方提供正式報盤(FCO)。
FCO可不是軟發盤,這個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正式的賣主不會立刻發出FCO,因為他要認真備貨聯繫運輸。如果你發出詢盤後立刻就收到了對方的FCO,查查對方是否在ICC的黑名單上。
3. 買方在正式報盤(FCO)上簽字和蓋章確認後發給供貨方。
買方可不能輕易籤字,因為籤字後雙方就已經根據FCO的交易條件達成共識了,成立後很難進行修改了。所以必須認真審核FCO,並發出Reply to FCO給對方確認蓋章。日期一定要註明。
4. 供貨方給買方提供合同草案,買方根據合同條款進行修改並發回賣方確認
合同草案其實就是雙方沒有籤字蓋章的合同,裡面規定了詳細的違約條款、檢驗條款和不可抗力條款,雙方可以推敲修改,基本條款不能再動了,包括數量、金額、支付條款、單價等。
5. 合同確認後,賣方根據修改後的合同草案制定合同正本(硬皮)並發給買方,買方在合同上簽字和蓋章確認後通過傳真和電子郵件發給供貨方。
合同內容確認後每頁都要雙方蓋章,最後頁要有雙方籤字章和籤字。
6. 供貨方在合同上簽字和蓋章確認後發回買方,雙方正式文本將通過航空信函互遞確認。
航空信函互遞還算好的。有些賣主通過電子郵件發來經過處理的PDF文件就算硬皮了,真夠節省成本的。
7. 合同籤字後,買方開出受益人為供貨方的未激活的信用證。信用證金額僅涵蓋貨物全款的大部分,剩餘的由貨到港口檢驗完成後,賣方再行付款。
關於這種未生效信用證,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軟條款信用證,國外銀行操作比較嫻熟。中國的商行在操作上還很不專業,往往當作生效信用證操作,在MT700中也沒有很好地加入條款內容。強烈建議同行們到外資銀行去開Non-operative LC。
8. 供貨方接到預開未生效信用證後通過銀行開出信用證金額2%的PB履約保函和貨物證明(POP)。
合同籤署後,賣方必須提供貨權證明(POP),買方可以自費訪問貨場根據貨物證明(POP)驗貨,驗貨後幾日內買方開出不生效信用證,供貨商開出2%履約保證金激活買方不生效的信用證,然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備貨和支付。
9. 買方接到履約保函(PB)和貨物證明(POP)後,買方信用證被激活,但是沒有付款。
2%PB是國貿慣例,如果賣方連PB都開不出,誠想他們是否有能力履約呢?
POP可不僅僅包括貨權證明、一定要找賣方要內陸運輸合同、港口協議和船公司協議,要有大一點的律師行公證才行,可不是什麼貨物的照片。
10. 供貨方備貨裝船開始,裝載之前商品進行檢驗並交納檢驗費用,可由CCIC/SGS在裝貨港在買家代表的監督下檢查。買方有權利委派代表出席整個裝載過程。賣方將支付SGS/CCIC在裝貨港的檢查費用。此時信用證雖然生效,但是沒有付款。
還是用SGS吧,我們中國買方當然希望找CCIC,但是賣方往往會拒絕,除非買主很牛才行。
11. 在CFR價格條款下,貨物裝載到賣方付運費的貨輪上之後,賣方拿到海運提單並及時通知買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
OK
12. 在貨物離開裝運港口後一個合理時間內,賣方向銀行提供海運提單、形式發票、SGS/CCIC出具的檢驗證明、以及貨物原產地證明。銀行審單無誤後,貨款由開證銀行劃撥。
OK
13. 貨物在海洋運輸期間,出現的意外風險事故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貨物損失,保險公司將按照110%信用證金額賠償買方損失。
OK
14. 貨物到港後,貨物需要進行法檢,並由CIQ出具卸貨港口的貨物品檢驗證書,並作為本次交易的最終付款依據,用剩餘的貨款進行調整支付。
貨到港口檢驗也不是簡單的事,最好的結果肯定會出現溢短裝,所以尾款調整也不一定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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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貿易專題系列文章(知乎:博士說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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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簡介:博士說油,石油院校科班出身,有近10年政府和能源央企工作經驗,對中石油、中石化組織架構以及業務運轉都比較熟悉。接觸原油市場多年,在俄羅斯、中東、西非,墨西哥等地有一些專業原油貿易商資源,如您有進口相關石油產品方面的需求,可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當前油氣改革進入新階段,從油氣勘探放寬外資準入、三桶油聯手增儲上產、到管網公司成立、再到成品油市場擴大準入、外資加油站進一步放開、支持民企參與成品油出口,市場化的方向是非常明確的。我在兩桶油多年積累的資源還行,如您有進行中的項目,尤其是網際網路、大數據等技術與主營業務相融合的,需要一些省市的落地場景支持,咱們可以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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