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5 | 來源:網絡 https://www.eol.cn/ceici/
2021年江西省成人自學考試安排有哪些?
1.考試時間:4月10日至11日。考試前一周,考生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並列印《考試通知單》,如實填寫《考試通知單》下端的《江西省自學考試考生健康及安全考試承諾書》,《考試通知單》使用普通A4紙列印,嚴禁偽造、變造或擅自塗改。考試時,考生須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考試通知單》方可入場,嚴禁在《考試通知單》正反面做任何標記。
2.自學考試須安排在與國家、省、市網絡平臺互聯互通的標準化考場內進行。考點設置須遵循「教考分離」原則,考生須實行隨機編排考場。
3.殘疾考生參加自學考試,參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教學[2017]4號)執行,需考試機構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便利的條件,應在報考課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當地招考辦(考試院)提出正式書面申請,報考結束後不予受理。
4.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防疫要求,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各項規定,按要求提供健康證明材料,自覺接受管理。考前,各考區要向考生開展考試防疫教育,向考生說明考點防疫措施、安檢程序、個人防護注意事項等,讓考生充分知曉有關防疫要求。
5.考試成績於5月中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後三天內向所在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申請查分。查分原則是查有無漏評、分數漏登或統計錯誤,評分寬嚴不屬於查分範圍。
(二)專業安排
1.在考試課程安排表中,專業名稱前標註 「△」符號的為委託開考專業。
2.江西省2021年4月自學考試課程安排詳見附件2。
3.2021年起,原報考偵查學專業(本科,代碼:030405)仍未畢業的考生,按公安管理學專業(本科,代碼:030612TK)繼續報考及辦理畢業。具體停考規定,詳見《關於我省自學考試停考偵查學專業(本科)的通知》(贛招委字〔2018〕22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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