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陳琳)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的5個直屬分局已於12月1日起正式履職。12月5日,北京藥監官微公布了各分局職責、管轄範圍和履職後市區兩級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管業務調整情況。
根據市委編辦批覆,市藥監局各分局職責為:在市藥監局職權範圍內,負責管轄區域內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生產,以及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藥品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監管等工作。
各分局管轄範圍劃分:第一分局管轄範圍為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第二分局管轄範圍為海澱區、豐臺區、石景山區、門頭溝區;第三分局管轄範圍為房山區、通州區、大興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第四分局管轄範圍為昌平區、懷柔區、延慶區;第五分局管轄範圍為順義區(含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平谷區、密雲區。
自12月1日起,各區市場監管局不再承擔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第二、三類)、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許可、檢查,以及藥品批發許可、零售連鎖總部許可、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臺備案及檢查職責。
一類醫療器械生產備案(含一類生產企業委託生產備案)、出口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備案、一類醫療器械和一類體外診斷試劑備案等市藥監局未調整的許可備案事項及其事中事後監管相關工作,仍由各區市場監管局負責。
市藥監局委託各區市場監管局辦理的相關許可、備案事項,自12月1日起,由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政務服務中心統一受理、市藥監局相關業務處室辦理。
12月1日前,市藥監局委託各區市場監管局辦理的許可、備案事項已經受理尚未辦結的,處理中的投訴舉報,由各區市場監管局按照原有程序繼續辦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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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區市場監管局調整到市藥監局辦理的許可備案事項
一、以下許可備案事項由區市場局調整到市藥監局辦理
1.藥品零售企業連鎖總部許可(含籌建、核發、變更許可事項、變更登記事項、換證、註銷共6小項)
2.醫療機構製劑變更配製單位名稱
3.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
4.《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審批(含核發、延續、變更許可事項、變更登記事項共4小項)
5.《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補發
6.《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換證
7.第二類精神藥品批發企業審批
8.藥品批發企業經營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審批
9.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藥品零售企業連鎖總部)從事第二類精神藥品(製劑)零售業務審批
二、涉及調整的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方式、辦理流程、法定時限等,及申辦材料的填寫說明、示範文本等,在首都之窗及市藥監局官網「政務服務」欄目另行公示。
新京報記者 陳琳
編輯 白爽 校對 吳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