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家庭的建立都是男女有愛、有情才走到一起,經歷過相識相戀才能攜手走進婚姻,戀愛是美好的,而婚姻是平淡的,夫妻雙方共同經歷過生活的瑣碎方知婚姻不如戀愛時的美好,有的夫妻會把生活過成一首詩;有的夫妻卻被生活、工作和家庭壓得喘不過氣;有的夫妻會為了創業選擇遠走他鄉兩地分居,這也給彼此的感情留下一些想像的空間。
結婚就是過日子,夫妻因生活瑣事都會有爭執和分歧,但要建立在互不傷害的基礎上去溝通和體諒,為什麼有的夫妻能過得生活幸福,而有的夫妻卻恩愛盡失,彼此不見,還傷害了孩子。
一、父親重建家庭被女兒發現
劉燕燕今年23歲,她和母親從南昌跨越500公裡來衡陽找父親,她說父親劉榮5年沒有歸家了。最近意外得知父親在外竟然有了另外一個家庭,並且再一次領取了結婚證。而父親和母親並沒有辦理離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蔣芳和丈夫結婚20年,在劉燕燕讀高中時父親就不和媽媽生活在一起,當初父母都在衡陽生活,後來母親帶著她回南昌,夫妻二人分開。
5年前父親在衡陽有了新家庭,從此對南昌的家漠不關心,而他們試圖在2015年挽回父親的心,母女二人來找父親時,父親卻對母親拳打腳踢,考慮到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庭,之後蔣芳便選擇掙一隻眼閉一隻眼,但她萬萬沒有想到,丈夫的行為開始變本加厲沒有底線。
女兒說,我無意中發現爸爸在這邊有了一段婚姻,2017年蔣芳得知他與一個王姓女子辦理了結婚證,還生了一個小孩,母女二人來到那個王姓女子的學校,結果被他們打得滿身是傷。
當他們來到王姓女子的宿舍時,蔣芳發現自己的大兒子小樂正在樓道做飯吃,當時是下午3點,看到孩子的飯她大哭起來,這是人吃的飯嗎?
無論他們如何問爸爸去哪兒了?兒子都不回答,原來當年蔣芳帶走了小兒子和女兒,大兒子跟著父親生活,因為一場意外兒子得了自閉症。
而兒子小樂卻不認識她這個媽媽和姐姐,對他們的問話都是一句:不知道。這讓蔣媽痛哭失聲。
和劉榮結婚的女子叫王茹惠,她看到蔣芳母女,就說我不認識她。並叫著小樂讓其進屋。
在記者的追問下,王茹惠拿出了她和劉榮的結婚證,上面的相片和蔣芳老公是一個人,但王茹惠說:劉榮是我老公,上面的身份證不是同一個人的荒唐言論。這到底怎麼回事呢?
如果丈夫不是同一人,為何蔣芳和劉榮的的兒子卻在王茹惠家裡生活呢?為何兩張照片上劉榮的相貌特徵是一致呢?
隨後,王茹惠拿出她和劉榮的結婚證,她說她是一個離異女人,2014年他跟老公是在世紀佳緣上認識的,他在上面比我先登錄,還調看了他的信息確定是離異,才在2017年和劉榮合法打的結婚證。
兩張結婚證上關於劉榮的結婚信息的確存在差異,她斷定自己與劉榮的婚姻是合法的,自己也並非是破壞蔣芳與劉榮婚姻的第三者,那麼兩段婚姻,兩張結婚證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二、夫妻因結婚證產生的連鎖反應
劉榮和蔣芳結婚是2000年,劉榮身份證信息登記的是15位數,而和王茹惠的結婚證信息是18位數,這是否證明劉榮隱瞞了自己與蔣芳結婚的事實呢?
蔣芳說,兩人相識於1994年,當時她家買了一輛車,他在那邊開了一個修車店,當時她哥哥也看到他很老實,劉榮的踏實本分吸引了蔣芳,兩人相談甚歡,彼此欣賞便走到了一起,那時她21歲,96年結婚。
當時他們只辦了酒席,沒有去領證,結婚後兩人生兒育女,考慮到未來的發展,兩人在親戚的介紹下,夫妻一同到從南昌到衡陽來打拼,共甘共苦,但這一切在2014年卻悄然改變。
蔣芳說我當時拿到了他手機裡的一張內存卡,發現了他們的聊天記錄。2014年劉榮與女子聊天就以老公相稱,後來蔣芳的公公去世,當著街坊鄰居,劉榮將王茹惠帶回了南昌去給父親弔孝,劉榮竟然沒有通知她去,只讓女兒一個人回家。
那是第一次蔣芳與王茹惠面對面,對劉榮妻子稱呼的「爭奪」,她心底的防線一點點被突破,可她卻不知如何是好,傳統的觀念讓她明白這個家不能散。親戚都說讓她趕那個女人走,她才是正宮娘娘。
劉燕燕找到父親希望能解決他和母親的問題,劉榮是否早就知道結婚證存在錯誤,對此劉榮不做正面答覆,甚至極及反感提起此事,難道說當年是劉榮故意寫錯身份信息嗎?
劉榮生氣地說,你們可以去問當年給我辦證的人。對劉榮所說,他們一致問:這上面的字可是你籤的吧,錯沒有錯你不知道嗎?
劉榮講出了真相,當年是經蔣芳的親戚見證下辦的結婚登記,但身份信息為何填錯他並不知情,如今他不談過往的原因,則是蔣芳在前不久以重婚的罪名起訴了劉榮。那麼夫妻20年,怎麼會走到這一步呢?
劉榮說,當時買房子的時候,人家都說了你們辦的這個結婚證是有錯誤的。當時售樓人說,你們這個結婚證在法律上沒有什麼效果。當時他提出重新補辦,遭到了蔣芳的拒絕,劉榮認為,蔣芳的態度是不願跟他共度餘生的表現,加之兩人感情不穩定,關係開始破裂。
蔣芳質問,難道有錯你就可以到外面去找別人是嗎?劉榮坦言,我和你結婚感情一直都沒有好過,做人都要憑良心。當時在她們老家買房子也是寫她的名字,他也沒有糾結寫兩個人的名字。當她發現那個錯誤的時候,她的心就變了。就想辦法把家裡的東西給她娘家藏起來。兩個人的溝通出現分歧,他認為這段婚姻根本沒有繼續的可能,才會在網上尋找心靈契合的伴侶。
蔣芳與劉榮出現分歧後,兩人難以溝通,彼此都在揣測對方,劉榮性格比較急躁,而蔣芳又是倔強的人,互相不讓步,加之兩人時常異地分居,沒有搭建起溝通的橋梁,讓這段婚姻走到了互相怨恨的地步。
劉榮說,以前他們兩人吵離婚的事,他的腰還被蔣芳娘家人打傷過,被判輕傷二級,當時兩人感情已經破裂,原定好聚好散的婚姻,卻被蔣家人打傷,蔣家人判給他8萬元,從此兩家人如同仇人一般,再無和好的可能。
三、為什麼劉榮不妥善解決離婚證一事呢?
劉榮說,當時我就是想和她去民政局辦離婚的,人家把解決的方案給我們說了,她就把結婚證和房產證都藏在她娘家,因為證件和我的身份號碼不一樣,無法起訴離婚的事,加之蔣芳不配合,結婚證一直沒有變成離婚證,但他明白,這段婚姻已經名存實亡,遇到王茹惠後,心靈的契合讓他決定與王茹惠結婚。
蔣芳出身於傳統家庭,在她的觀念裡「家不能散,婚不能離」,當得知丈夫和王茹惠在一起後,她暴瘦了30斤,可她依舊不願放棄這個家庭,她明知這段婚姻再無繼續的可能,但卻又有一絲期盼。
在劉燕燕的印象中,母親勤勞樸實,對這個家盡心盡責,而父親卻很少關愛他們,就連她結婚生子父親也沒有到場祝福,她也明白母親心中承受著委屈,替母親不值,為此好求助於法律。
律師認為,她父母的婚姻是有效的,他父親利用身份信息有誤再次結婚,已經構成了重婚罪。聽到這樣的話,蔣芳猶豫了,20年的婚姻她不願走到這樣的局面,雙方還有孩子需要考慮,蔣芳與家人溝通後,她決定與劉榮做最後的協商。
在協商的過程中,劉榮對王茹惠的態度是輕聲細語,而對蔣芳和女兒的態度是據理力爭,天差地別的態度讓蔣芳明白了現實,也讓她看透了20年的感情已是物是人非,糾結過往已經沒有必要。
劉榮答應給小兒子三年的撫養費3萬元,並且在小兒子20歲是給他10萬元,至於給蔣芳的補償10萬元他不能接受。這讓蔣芳心寒,她決定將這一切交給法律,她也相信法律是公平的,對這段20年婚姻,蔣芳再無留念。
結語:
看到這裡也為他們夫妻關係冷漠到如此地步有些寒心,建立一個家庭需要夫妻雙方的共同經營,而兩人性格的差異導致不能很好溝通,間接也影響到孩子們的身心健康。
1、孩子是最大受害者
看到大兒子因患自閉症連媽媽和姐姐都認不出,深為他們的遭遇表示同情,父母感情不好,最受傷害的就是孩子。如果他們有責任心,在孩子問題上能以孩子為主,哪怕把孩子交給奶奶照顧也不至於僅一年時間沒見,孩子連親生母親都認不出。
2、娘家人不能參與夫妻矛盾
其實在他們20年的夫妻感情裡,父親的自私和母親的固執,讓兩個原本有愛的人產生了隔閡,在對待家庭矛盾時,不是兩人來處理和解決。
蔣芳讓娘家人參與到夫妻糾紛是最大的錯誤,還把丈夫打傷並賠付8萬元,這本身就給丈夫內心造成了傷害,怎麼可能和她建立良好的婚姻。
3、丈夫法律意識淡薄
另外,劉榮明知自己有事實婚姻,還公開在交友網上相親,這本身就是不道德行為,置法律與不顧就和王茹惠結婚,這是犯了重婚罪,說明他不但沒有責任心,對法律和子女也是一種漠視。他應該反思自己的行為。
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婚姻裡留下的不僅僅是仇恨,還應該有曾經的美好,而婚姻是一種藝術,人們渴望從中體會到默契,又不願失去自我的獨立,時間會為其證明,只有認真經營的婚姻生活才能相伴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