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院、衛生院、衛生防疫站、婦幼保健院:
為規範預防接種行為,增強預防接種責任意識,切實保障預防接種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和《預防接種工作規範(2016年版)》的相關規定,現將我市指定的預防接種單位職責及其名單通知如下:
一、預防接種單位工作職責
1、各預防接種單位應當依據本通知指定的責任區域、服務範圍承擔轄區內出生兒童的預防接種服務工作。醫療機構產科被指定為接種單位的,只承擔本單位產科新生兒卡介苗和首針B肝疫苗的預防接種,不得接種指定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疫苗。
2、各預防接種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預防接種工作規範(2016年版)》、《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2017年版)》和《河北省預防接種門診建設標準及工作規範》要求,加強預防接種門診建設,規範疫苗管理和預防接種服務,按時匯總上報相關數據。嚴禁無預防接種資格的人員從事疫苗接種工作,確保安全接種。
3、指定預防接種單位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進行任何疫苗的預防接種。對違反本規定的,我局將依據《疫苗流通與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從嚴從重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撤銷霸州市疾控中心第一預防接種門診,原轄區兒童預防接種服務工作歸屬到霸州億龍兒童醫院預防接種門診;撤銷霸州市疾控中心第二預防接種門診,原轄區兒童預防接種服務工作歸屬到霸州興華門診部預防接種門診;撤銷霸州市勝芳鎮衛生院第二預防接種門診,原轄區兒童預防接種服務工作歸屬到霸州愛心門診部預防接種門診。
二、指定預防接種單位名單(見附件)
附件:指定預防接種單位名單
霸州市衛生健康局
2020年4月3日
(本文內容來自市衛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