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春晚小品《裝修》嗎?「黃大錘」不顧房屋結構,不管業主安全,掄起大錘砸牆的一幕已經過去十多年,但是現實中的「野蠻」裝修仍不時上演。下面,就跟小編看一起案例吧。
樓上裝修 樓下遭殃
錢某與張某系樓上樓下鄰居,錢某是701室的房主,在該房屋已居住四年。2019年,錢某聽到樓上有裝修聲音,原來,801室房主張某想搬進房屋居住,因此對房屋進行改造。
張某裝修過程中,錢某發現自家客廳、餐廳、衛生間、臥室等多處樓板開裂,視覺上部分地方似乎有所下沉。為探個究竟,錢某到樓上查看,發現張某裝修時破壞了地面,改變了房屋結構,錢某要求張某停止裝修,但張某置之不理。
樓板開裂 技術鑑定查找原因
張某認為,樓板開裂並不是自家裝修導致。錢某要求張某做技術鑑定,被張某拒絕。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錢某將張某訴至法院,要求張某修復房頂,賠償損失。
案件審理過程中,為查找房屋受損原因、確定修復費用,錢某申請對樓板損壞情況進行鑑定。經鑑定,房屋混凝土結構頂板多處存在由一點向四周發散式裂縫,且部分頂底存在飾面脫落和滲漏現象,符合由樓板頂向下存在集中力導致建築結構損壞的裂縫特徵,該裂縫為該樓板頂部存在局部集中力過大所致建築結構多處存在明顯樓板斷裂現象,影響建築結構安全和耐久性使用要求,評估的涉案房屋修復造價為3萬元,錢某支付評估費1萬元。
裝修不當造成損失需賠償
法院經審理認為,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本案中,張某裝修時,錢某家牆面出現裂縫等,經鑑定,與樓上裝修施工有關,且張某無證據證明不是因其裝修引起裂縫,張某應當對因裝修給錢某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法院依法確認房屋修復費用為3萬元,判決被告張某賠償原告錢某各項損失共計4萬元。
法官說法:房屋裝修是日常生活中的常見行為,因房屋裝修對權利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予賠償。為避免發生鄰裡之間不必要的糾紛,在房屋裝修過程中,要注意處理好與相鄰房屋的排水、震動、管線安設、採光等相鄰關係,切忌「野蠻」裝修。若遇到「野蠻」裝修,業主應當注意保護現場、固定證據,若雙方協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