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法院把我判給了爸爸,媽媽也沒有意見。也許她原本也不愛我,所以打從她們離婚之後,我就再也沒有見過我的媽媽。而我的爸爸,有著嚴重的重男輕女思想,一直覺得只有我這一個女兒,是個很丟臉的事情。所以一直想找個人幫他生兒子。
據我所知的,他就已經找過三個,每個都是女兒,他都是給一筆錢就這樣不了了之了。他還算挺有錢的,開了家公司,收入挺高,在我們這兒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物。照理說他這麼有錢,哪怕重男輕女,也不會對自己女兒摳到哪裡去。
可是我從小到大,他沒有給我買過一件生日禮物,甚至小學的時候,體育課要求穿運動鞋,我回家告訴他,都挨了一頓打。他總說人要自立,不能靠家裡。所以我從高中開始,寒暑假就找各種各樣的兼職來做,賺取生活費。一直長到十八歲,我才第一次去過同學們口中的遊樂園。我不知道我的生活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也不知道該去埋怨誰,是埋怨媽媽的不聞不問?還是埋怨爸爸的重男輕女?又或者埋怨自己的不爭氣?
我總是安慰自己,爸爸不是只對我一個人這麼摳,他是從小窮養成的習慣,他對別人也挺摳的。可是我這個爸爸真是給我面子,我剛安慰完自己沒兩天,他就往家裡領回了一個女人,比我大三歲,是我應該叫姐姐的年紀。他說這個就是我的後媽了,讓我和她和平相處,不然就把我趕出去。
從那以後,我就改變了我爸對誰都摳這個想法。他對那個女人格外的大方,幾萬的包說買就買,人家覺得無聊了就帶她出去旅遊,新手機出了第一時間送到她面前。我活這麼大,第一次看到我爸這麼無微不至的對一個人好。而我卻極度厭惡這個女人,大我三歲的人,圖什麼才會跟著我爸,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她也知道我不受寵,所以就算我爸在旁邊,她也會取笑我,更不用提我爸不在家的日子了。
我本來以為我爸和她,就像之前的很多個一樣,都是玩玩的,可是也不知道怎麼的。這個女的肚子很爭氣,上個月就給我爸生了個兒子。可想而知,母憑子貴,飛上枝頭變鳳凰了。她一生完孩子,我爸就叫了爺爺奶奶,開了個家庭會議,說要和她去領證了。這個證一領,就相當於以後他們就是財產共有了。我死活也不同意,拉著爺爺奶奶一起鬧,我爸絲毫沒把我當回事,幫我聯繫了學校弄好了手續,要把我丟國外去,讓我自生自滅。
我還沒有辦法經濟獨立,卻又不想讓那個女人做我的後媽。我第一次感覺到了無能為力,就像被溫水煮著的青蛙,毫無反抗的能力。我想不出能有什麼辦法阻止這場可笑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