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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強,判了!
【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案一審宣判】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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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3566萬餘元,陳國強判了!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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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陳國強一審獲刑13年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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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3566萬餘元,陳國強判了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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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受賄3566萬餘元,陳國強判了!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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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案,判了
天津一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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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3566萬被判13年,上司已判死緩
據「天津一中院」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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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強,獲刑13年
據天津一中院消息,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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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強受賄案一審宣判,獲刑13年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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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案一審宣判
陝西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案一審宣判央視新聞2020-09-15 13:59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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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案一審宣判
庭審現場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國強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為多人職務提拔、調整提供幫助,具有從重處罰情節。同時,其又具有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等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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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融資貸款、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6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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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強,3566萬餘元!獲刑13年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融資貸款、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6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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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案一審宣判】
【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案一審宣判】1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陳國強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職務上便利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6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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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原副省長陳國強被控受賄3566萬
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融資貸款、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6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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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案一審宣判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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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原副省長陳國強一審被判13年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融資貸款、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6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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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強被判13年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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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原副省長陳國強一審獲刑13年
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經審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陳國強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融資貸款、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6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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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來源:央視網2020年9月15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陝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陳國強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陳國強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陳國強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