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處社會,最感到糾結為難的事就是借錢了。不借怕傷了感情,可借了吧,又怕拿不回來傷錢包。實在是難!不過如果我們真的碰上了借錢不還的人,要是直接強硬開口,那雙方都會有些許尷尬,可究竟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不傷和氣」地把錢要回來呢?
其實,如今我們借錢最大的底氣就是知道法律會保障自己的權利,給這愈發脆弱的「友情」兜底。只要你懂得一些關於借錢的相關法律,那就能有理有據、毫無顧慮地將自己的錢借出去了。即使真的朋友忘恩負義,你也能通過法律來拿回自己的錢。
接下來就給大家介紹三點「借錢須知」,讓你用法律幫助要回自己的錢。
通常朋友找你口頭借錢,也就是口頭約定好一定會還錢,你也不好意思讓他打借條。這也就讓很多人都心惶惶,要是朋友不還錢,那一張嘴也說不清啊?
所以如果你借出了錢,儘量不要支付現金,而是用手機轉帳借款。因為如果是現金借款,那這事很難說清,你很難證明你借給了朋友錢,又借了多少。但通過手機轉帳就沒有這麻煩,因為在手機上,所有交易都會留下痕跡,而且轉帳時還可以備註「借款」兩個字,只要轉帳,且備註借款,借錢這事就能得到法院支持。
生活中,也會有人不會使用手機轉帳,或者也有一些自覺的朋友,會主動給你寫借條,那在這裡就有個重要的法律常識要提醒大家:民事糾紛是有訴訟時效的,通常訴訟時效是3年,從你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這也就是說,到了還款期限對方不還錢,就開始起算訴訟時效,如果過了3年你都不好意思找對方要錢,那麼你將失去勝訴權。此時欠條雖仍然有效,只是你要求還款的請求不一定能得到法院支持,除非對方主動還款,畢竟法院總不能一直盯著幫你討債這一件事。
而這一點也是絕大多數人們意識不到的地方:欠錢不還,打官司也還有時間限制。其實法律之所以規定3年訴訟時效,其初衷就是促使權利人積極主動地行使權利,避免權利沉睡,最終導致自己受損。很多人就是不好意思要錢,也不知道法律規定,一直拖著,等到想起訴,卻被遺憾告知訴訟時效已過,錢也很難再要回來了。
所以借條上不要寫還款時間。法律上規定:沒有寫還款時間,你可隨時找朋友還錢。訴訟時效將從你找朋友還錢之日起算,這樣法律也會在一個非常長的期限(最長20年)幫你討債。
對待那些有錢玩沒錢還的朋友,如果你還是臉皮薄,開不了口,其實還可以採取債權轉讓模式,通俗理解就是,找個第三人替你開口。
法律規定:債權轉讓,只要通知債務人即生效。所以你只要給朋友說一聲:「實在沒辦法,家裡急需用錢,而張三又願意花錢把你這個債權買走,我就轉給他了。所以你欠我的錢以後就還給張三吧。」這樣,張三就能以債主的身份出面要錢,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他,而你也不用直接面對了。
以上這三點要債辦法,可以幫你不動聲色地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要錢也能不那麼傷和氣了。所以說,生活中學會一些法律知識,就可以使自己處於一個更優勢的位置。我們如今很多人,對法律知之甚少,甚至對那些關乎我們切身利益的法律規定都不甚了解,這完全是百害而無一利。身處法治社會中,人人都應該懂得一些法律知識以及一些法律常識,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最後在這裡給大家推薦兩本必讀的普法書籍,《法律常識》和《民法典》,如果大家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識,運用法律維護自己合法權利,處於一個「法律制高點」,那就可以來看看這兩本書,提升自己的法律素養。千萬不要等到自己權益被侵害了,還如無頭蒼蠅一般亂撞,找不到解決之法。要知道,法律永遠是你最堅強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