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離婚冷靜期、禁止高利放貸、完善高空拋物責任……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6月1日,民法典全文正式公布。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審議通過後的民法典共7編,1260條,十萬餘字,採取總則加分編的結構,圍繞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全面確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民事權利,「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貫穿法典編纂全過程。
據了解,去年底,首個「完整版」民法典草案提請審議,今年兩會期間,又作了100餘處修改,其中實質性修改40餘處,如明確物業不得用停電、停水、停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對隱私和個人信息的保密義務的主體範圍擴大等等。
十萬字的民法典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南都大數據研究院用7組熱詞和短句提煉各編和條款的亮點,為你劃重點。
【代表委員、專家談民法典】
*根據媒體公開報導梳理。
民法典,這部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兩會期間成為「爆款」話題。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大會發言人張業遂5月21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先後十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徵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和建議。
談到民法典,代表委員、專家們常常用上「時代宣言書」「新篇章」「重大貢獻」「全時空」「百科全書」等鮮明修辭。「這次提交大會審議的《民法典》,承載了幾代法學家的夢想。」民法專家、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申衛星對南都記者表示,「它更應是一部促進社會進步和人的發展的法律。」慄戰書委員長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時提到,「(民法典)是我國法治建設的一個標誌性重大成果。」
【總則編·熱詞及亮點】
統領全篇,「法人」「民事」較高頻
*數據來源:根據民法典全文梳理,圓圈大小代表總則編中該詞出現次數多少,亮點為根據公開報導部分列舉。
總則編,是民法典的開篇之作,規定了民事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和一般性規則,共10章204條。其中,「法人、民事、代理、監護」等詞多次出現,闡明了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代理人及行為框架、監護人與監護職責等等。而總則編也關注到了民生的末梢微節,比如用條款對「未成年遭性侵18歲後仍可訴」「胎兒有繼承、接受贈與的權利」「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見義勇為免責」等做具體規定。
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副組長王利明接受南都採訪時表示,我國民法典在系統總結我國立法和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採用七編制的體例。這種體系創新是我國民法典對世界範圍內民事立法作出的重大貢獻。他也曾提到,總則編採取「提取公因式」的辦法,將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引領性的內容規定其中,既構建了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為各分編的規定提供依據。
【物權編·熱詞及亮點】
新增「居住權」,「抵押、登記」較熱
*數據來源:根據民法典全文梳理,圓圈大小代表物權編中該詞出現次數多少,亮點為根據公開報導部分列舉。
與「錢包」掛鈎的身邊事,民法典都有關注。物權編是以2007年通過的《物權法》為藍本,結合出臺後的實踐情況,進行了增刪改動。審議通過的民法典中,物權編共20章258條。「抵押、登記、財產」等詞在物權編中出現100次以上,「不動產、土地、共有」等字眼出現頻次也較高。
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續期問題,民法典作出原則性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此外,本次立法新增「居住權」制度,也引發廣泛討論,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申衛星對此表示,「居住權設立將有利於滿足離婚婦女、孤寡老人等弱勢群體的住房需求,也有利於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保障,同時滿足不同群體對房屋財產權益的不同需求,達到『住有所居』」 。
【合同編·熱詞及亮點】
涉「合同」條款佔四成,回應「霸座」「高利貸」
*數據來源:根據民法典全文梳理,圓圈大小代表合同編中該詞出現次數多少,亮點為根據公開報導部分列舉。
民法典中,合同編條款高達526條,在全文佔比四成多,是7編中內容最多的部分。對「霸座」「搶奪方向盤」「高利貸」「業主權利」等一系列民生熱點問題都有回應。
在改編中,「合同」出現500餘次,涉及合同的訂立、效力、保全、變更、轉讓、權利義務終止等,並對典型合同進一步用條款規定,如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等。
此外,合同編中還出現了頗具前瞻性的內容,在數字經濟和電子商務發展背景下,完善電子合同訂立規則,增加了預約合同的具體規定,完善了格式條款制度等合同訂立制度。
【人格權編·熱詞及亮點】
獨立成編,向「性騷擾」說不
*數據來源:根據民法典全文梳理,圓圈大小代表人格權編中該詞出現次數多少,亮點為根據公開報導部分列舉。
人格權編共6章51條,規定了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南都大數據研究院梳理發現,「肖像」「信息」等詞出現頻次較高。
據了解,人格權獨立成編是此次民法典編纂的一次創新,此前德、法等國相關法律,較少有將人格權獨立成編的立法體例。據法學家王利明介紹,人格權獨立成編凸顯了民法作為「人法」的本質,有助於改變傳統民法「重物輕人」的體系缺陷。
人格權編中,對「職場/校園性騷擾」「網絡侵權行為」「遺體捐獻」等話題均作出回應。值得注意的是,現代社會的發展出現了人格權的商品化利用,人格權編還全面回應了人格權保護在科技與資訊時代面臨的各種挑戰。比如明確「AI換臉、偽造聲音侵犯肖像權聲音權」「明確要求基因編輯等新技術不得違背倫理道德」等。
【婚姻家庭編·熱詞及亮點】
「收養」「離婚」頻次高,「離婚冷靜期」有熱度
*數據來源:根據民法典全文梳理,圓圈大小代表婚姻家庭編中該詞出現次數多少,亮點為根據公開報導部分列舉。
自審議民法典以來,和婚姻家庭有關的「離婚冷靜期」「婚內單方舉債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等問題熱搜不斷,成為全民話題。人大網公布的數據顯示,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徵求意見徵求期內有21萬人參與,提出27萬餘條意見。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等基礎上進行了完善和補充,共5章79條。包括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結婚的相關內容,放寬收養限制,增加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等。綜觀全編,「子女」「收養」「父母」「關係」「離婚」是出現最多的字眼。
對於有人大代表建議刪除「離婚冷靜期」,認為是「以極少數人的婚姻問題強迫絕大多數人為此買單」,全程參與此次民法典編纂的中國著名民法學家、全國人大代表孫憲忠表示,設立離婚冷靜期經過了相關方面長時期慎重的考慮,近年來閃婚閃離現象多見,當代人結婚離婚較為草率,設立冷靜期,是更希望推動婚姻當事人從婚姻權利義務考慮,能夠留出時間思考婚姻中存在的問題。
【繼承編·熱詞及亮點】
尊重被繼承人意志是最大亮點
*數據來源:根據民法典全文梳理,圓圈大小代表繼承編中該詞出現次數多少,亮點為根據公開報導部分列舉。
去世後如何處理社交帳號?叔叔去世後,侄子能否繼承房產?民法典繼承編中給出答案。
繼承編共4章45條,是7編中內容相對較少的部分,「繼承」是民法典繼承編出現次數最多的詞,包括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以及遺產的處理等章節。此編熱度排名靠前的詞還包括「繼承人」、「遺囑」、「遺產」、「遺贈」等。
繼承制度是關於自然人死亡後財富傳承的基本制度,民法典繼承編在現行繼承法基礎上修改完善了繼承制度。主要進步例如:擴大了法定繼承人範圍,侄子侄女外甥和外甥女可代位繼承;擴大遺產範圍,包括社交帳號、遊戲裝備等虛擬財產、網絡財產;對喪失繼承權補充規定了寬宥制度,填補立法空白;增加列印、錄像等新遺囑形式;規定了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收歸國有的具體用途;廢除公證遺囑效力優先規則;增加規定遺產管理人制度及相關規則等等。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立新認為,民法典繼承編草案最大的亮點是尊重被繼承人的意志。關於遺囑形式的完善、遺產管理人制度,都體現了這種精神。
【侵權責任編·熱詞及亮點】
「責任、侵權」頻次高,明確禁止高空拋物
*數據來源:根據民法典全文梳理,圓圈大小代表侵權責任編中該詞出現次數多少,亮點為根據公開報導部分列舉。
侵權責任編共10章95條,對侵權行為作出詳細規制。南都大數據研究院梳理發現,該編中,「責任」「侵權」「損害」等成為熱詞,出現超過100次。
今年兩會期間,「完善高空拋物墜物治理規則」「完善網絡侵權處理規則」等成為亮點。例如,對於全民熱議的「頭頂上的安全」問題,民法典回應關切,明確「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拒絕高空拋物從一種倡議正式成為法律層面的一項禁止性規定。
中國法學會民法典起草領導小組成員、侵權責任編總召集人張新寶認為,侵權責任編是在全面依法治國大背景下的侵權責任法升級版,更加符合公平正義的理念,強化對權利和合法權益的救濟,更強調過錯對責任構成、責任承擔和責任免除及減輕的意義,以實現對人們正當行為自由的保護。
【民法典中的數字】
16個數字須牢記
*數據來源:根據民法典全文梳理,僅列舉部分數字。
2/3、1/2、30……一個個數字嵌入1260個條文中,為保障不同群體的利益訴求織就精密針腳,這些數字,值得被記住。
比如,為未成年人設定「2」「8」「40」的年齡界限,守護他們的意願與安全:「 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收養八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再如,用「30」「6」「12」等時間期限,包容婚姻的多種可能:「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條款紅線】
「禁止、不得」築牢法律邊界
既「溫柔」又「霸道」,民法典用周全的條文撐起「以人為本」的終極關懷,也用「禁止」「不得」等字眼,框定了法律紅線。民法典全文中,「不得」出現195次,「禁止」出現24次,其中,有的為婚姻搭建守則,比如「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也有的為技術明確邊界,比如「信息處理者不得洩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儲的個人信息」「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數據來源:根據民法典全文梳理,條款為不完全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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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南都大數據研究院 南都北京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