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校車應該享有優先通行權,其他司機應該禮讓。然而遼寧撫順清原縣的校車司機左某卻因為爭路和另一名司機鄒某打了起來。左某沒打過對方,被鄒某持刀捅成多處內臟重傷,構成三處傷殘。2020年12月,鄒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3年5個月。
鄒某和左某都是遼寧撫順清原縣人。左某開校車,鄒某是個私家車司機。兩人本來並無交集。
但一天晚上下課時,在清原縣英額門附近一處較為狹窄的路面,左某的校車和鄒某的私家車會車,為了搶路,兩人互不相讓,吵了起來。
「這是個十字路口,兩個車當時在錯車。我看見左師傅和對方司機一開始比比劃劃的,後來兩人從車裡下來,動手打了起來。」當時車上一名老師說,等自己下車準備勸架時,兩人已經停手,他看見左某用手捂著肚子,找了一輛麵包車去了英額門鎮醫院。「我看到左四左邊肚子側面有兩個洞,一直在冒血。」
原來,鄒某下車後,拿出刀捅了左某多刀,造成左某左側血胸、左側膈肌破裂、脾破裂、結腸破裂。經鑑定,左某左側胸腹部聯合性損傷為重傷二級。脾臟損傷評定為八級傷殘;結腸損傷評定為十級傷殘;膈肌損傷評定為十級傷殘。左肩部損傷評定為輕微傷。
左某說,因為會車時路口特別窄。其下車讓鄒某把車往前或者往後開一下,被鄒某罵了,倆人就互相罵了起來。後來自己回車上試試車能不能走,但還是不行。自己只好下車了,鄒某也下車了,兩個人又罵了起來,自己動手打了鄒某一下,同時感覺肚子劇痛,被鄒某捅了好幾刀。
鄒某到案後則說,當時路口比較窄,左四打開車窗罵自己,其也回罵了左四。罵完後左四下車就奔自己來,給了其兩杵子後回車上又跑回來了,其合計左四肯定是回車上取東西要來打自己,其從自己的駕駛座邊上拿了一個水果刀,左四拽其下車並給了自己一電炮,其用水果刀扎了左四肚子一下,扎完以後左四還上來打自己,其又往左四肚子上扎了幾下,其看左四捂著肚子往後退了,其就沒繼續追了。其跟左四二十年前打過架,兩家互相看對方都不順眼。
近日,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鄒某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賠償左某14萬餘元。左某不服上訴,稱對鄒某判刑過輕,要求從重處罰。此外賠償太少,還要求賠償自己出院後休息五個月的護理費1.5萬元。近日法院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